开局便是不良人,我在大唐混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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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且喜无拘无碍

    在路上崔主事将朱郡守的话说给了胖子听,这让胖子着实烦恼了好一阵子。

    在上洛郡当个衙役班头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好歹也是吃公家饭了,而且一个班头的外捞的确不少,一年下来怎么也能弄个两三百贯银钱。

    但是他又觉得上洛郡太小了,远比不上大兴城的繁华。

    而且岳班头也跟他说过了,等他回去以后就调他去西市厮混,在西市要是厮混好了,一个月也能弄到七八贯的银钱。

    要是运气再好一些,一个月弄个十几贯银钱也不是不能的。

    何况他现在有三千三百多两银子在手,回到大兴城后足够他买个小院子了。

    院子有了,取个婆娘也就不难了,到时候自己的小日子一样过得十分滋润。

    因此他又不太想去上洛郡当一个衙役班头。

    这件事的确令他有些左右为难,一直到了南阳郡城,他也没做出一个决定来。

    到了南阳郡城,崔主事请胖子几人在酒楼大吃了一顿,然后私下里又给了胖子三十两银子,这是感谢胖子的救命之恩。

    不过他倒是没有问胖子是去上洛郡当衙役班头,还是回大兴城继续当个不良人。

    他觉得自己既然给了胖子两个选择,那么如何选择便是胖子自己的事儿了,自己就不必操心了。

    胖子在南阳郡城歇息了三日,而张三、赵五和马六以及那个在上洛郡新雇佣的车夫则是找到了新乘客,在前一天已经朝着大兴城回去了。

    胖子不想跟着他们一起走,因为他想从南阳郡去洛阳城,然后再从洛阳城回去大兴城。

    至于去上洛郡当衙役班头之事,他还是决定作罢了,他觉得还是在大兴城当一个不良人更适合自己,因为足够自由。

    他前一世的时候看了不少有关洛阳城的影视剧,他很想看看如今满是古韵的洛阳城。

    而且他这具躯壳的原主人在洛阳城还有一个舅舅,他想去洛阳城认个亲,几个月前他那个舅舅曾经给他来了一封信,让他有时间去洛阳城玩耍一段时间。

    他舅舅还在信中说,他的表妹很想念他这个表哥,时常的念叨他。

    胖子自然知道他那个便宜舅舅是什么意思,估计是想把那个表妹嫁给自己。

    对于这样的好事儿胖子却是不以为然,他可没有娶表妹的想法。

    他的思想是后世人的,自然知道近亲结婚会带来什么后果,要是运气不好的话,跟自己表妹生一堆傻子出来也是很有可能的。

    他可不想未来的几十年里,自己周围都是一帮傻孩子。

    而且他那便宜舅舅的女儿可是自己近亲的妹妹,这让他在伦理上也无法接受。

    不过他也知道他的那个舅舅在洛阳城混得还是不错,去打个秋风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于是胖子在南阳郡城买了一头骡子,让那骡子驮着自己的银子,自己骑着马,便朝着洛阳城而去。

    骡子的价格不贵,才花了他三十两银子,而且骡子这东西皮实得很,最能吃苦耐劳。

    他在南阳城买了两大麻袋茶叶,放在骡子背上,盖住那两个装着银子的麻布包,这样一来,那些银子也就不显眼了。

    出了南阳郡城,胖子便顺着官道一路朝着洛阳城而去。

    从南阳郡城到洛阳城要经过汝南郡和襄阳郡,这比直接回去大兴城远了不少。

    不过没办法,官道就是这么弄的,南阳郡城没有直达洛阳城的官道。

    一大早出了南阳郡城,一直走到中午,也走出了五十余里。

    眼见中午了,他也有些饿了,于是便找了一处茂密的树林,在树林边上下了马,把马拴在树上,又从骡子身上取出一些豆子,喂给那匹枣红马。

    然后他先是把骡子身上的茶叶、银子和豆料都卸下来,让骡子歇息一下,又给那骡子喂了一些豆料,这才取出吃食找了一处遮阴的地方坐下来,准备吃午饭。

    他从南阳郡城出来的时候着实买了不少的吃食,除了耐久存的锅盔以外,还买了两个猪蹄膀和两只烧鸡。

    猪蹄膀和烧鸡都不能久存,因此要在今天都消化掉才行。

    在草地上铺了一张麻布,把猪蹄膀和烧鸡以及一罐子咸菜都摆上,又取出一罐子酒打开。

    然后他才在旁边坐了,看着那些吃食叹了一声:“奶奶的,有钱真好啊,老子就喜欢大鱼大肉。”

    也不怪他有此感叹,他在大兴城的时候收入不但低,而且很不稳定。

    多的时候一个月能弄个一贯多银钱,少的是有只能弄到五六百文而已,除去了房租以外,他也剩不下几个了。

    因此每天吃饭他都是算计着吃,一天最多不能超过十文钱,不然很可能就会有饿肚子的日子了。

    一天十文的饭钱,就别想着有什么荤腥了,能在三娘子的面馆里吃上三碗面已经很不错了。

    如今他手头宽裕了,自然要犒劳一下自己,这猪蹄膀和烧鸡就是上上之选了。

    要不是肉食不耐久存,无法带太多,他会带上十几个猪蹄膀和十几只烧鸡,一路吃回去。

    这猪蹄膀在大隋这个时候可是稀罕物,因为在这个时代吃猪肉的人极少,只有那些下苦人才会吃猪肉。

    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猪是在猪屎堆里打滚的,肮脏之极,是肮脏的肉食,但凡有点钱和有些身份的人都不会吃这些东西,他们只吃羊肉。

    而胖子却是不在意这些,他前一世就是吃惯了猪肉的。

    他还准备回到大兴城以后,就在西市开一个专门吃猪肉的铺子,专门卖给那些下苦人吃。

    “日日深杯酒满,朝朝小圃花开。自歌自舞自开怀,且喜无拘无碍。奶奶个熊的,开吃。”胖子先是诵念了几句诗词抒发了一下愉悦的心情,这才抓起那个猪蹄膀狠狠的啃了一大口。

    这猪蹄膀卤的极好,肥而不腻,一口下去就会令人生出极大的满足感。

    胖子吃一口猪蹄膀,喝一口酒,再看看周围的风景,再想想身边放着的两百余斤的银子,这心情就别说有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