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重整河山复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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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章 清算李岩(上)

    李岩,原名李信,河南举子出身,崇祯十三年(1640)投奔李自成,献四策:均田免粮、除暴恤民、严明军纪、尊贤礼士,又作“迎闯王,不纳粮”等歌谣,教商贩和儿童们四处传唱,以收揽民心,因此深得李自成的赏识和信任,被任命为帅标制将军,位在帅标诸将之上,仅次于中权亲军权将军刘宗敏。

    永昌元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大顺军攻占北京以后,李岩又谏四事:退居公厂,择吉登基;分等处置降官,惟贪污抗拒者严惩;移军城外,不与民众混居;招抚吴三桂,以大国封明太子。

    李自成退出北京后,接连兵败,河南州县多叛,李岩主动请缨,要求率兵两万平乱,丞相牛金星认为李岩这是想要分兵自立,征得李自成同意,设计杀死了他。

    李岩文武双全,慷慨豪爽,深得军心,他的被杀得到了包括田见秀、刘宗敏、张鼐在内很多将领的同情。

    所以,听李岩会这样说,张鼐有些不敢相信,说道:“我军历来纪律严明,过城邑不得入民房,除妻子外不得携带其他妇人,马踏禾苗者死,更别说残虐百姓了。刚一进北京的时候,陛下还下了严旨:‘敢有伤人及掠人财物妇女者,杀无赦。’有两个士兵强抢前门商铺的绸缎,被军法司逮到,当即就被斩首以正军法了,还把手足剁下来钉在了前门左边的栅栏上,以儆效尤,谁敢胡作非为?京城秩序井然,店铺营业如常,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即便撤离北京前有过些许混乱,也远远谈不到民怨沸腾,人心尽失。李岩又不是看不见,他不会自己往自己脸上抹黑,硬说我军军纪败坏吧?”

    李自成笑道:“李岩所说的军纪败坏不是指这些,而是指‘追赃助饷’[注1]。”

    张鼐撇了撇嘴。

    他虽然同情李岩,却并不认可李岩对追赃助饷的指责,愤然说道:“追赃助饷是针对贪官污吏的,他们也能算老百姓?”

    田见秀也摇头说道:“那些官老爷都是蛀虫,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哪有这样的老百姓!”

    顾君恩却并不同情李岩,说道:“去年三月十九日进北京城,同月二十七日开始追赃,陛下有明旨:三品以上文武大僚多为贪腐之辈,除个别清官外一般不予录用,发往各营追赃助饷;四品以下官员分别情况,多数授职,让他们自动捐银助饷,只有少数劣迹昭彰的才发到各营追赃。陛下已经采纳了李岩分等追赃的谏章,可是李岩却仍然说我军军纪败坏,其心可诛!况且追赃仅仅十日,四月初八陛下又有旨意,命令停止追赃助饷,所有官员不论是否已经交足所派饷额,一律释放。他还有什么可指责的呢?”

    张鼐是个武将,对政治不太擅长,田见秀虽然深谙其中三昧,但他当时坐镇西安,对北京的情况了解有限,所以两人一样,同情李岩更多是出于情感,并没想那么多,听顾君恩这样一说,顿时觉得李岩确实有些居心叵测了。

    李自成看了看若有所失的田见秀和张鼐,微微一笑,对顾君恩说道:“怀德(顾君恩字),你接着说。”

    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李岩之死,文官皆曰该杀,武将却多有同情,被李自成视为左膀右臂的刘宗敏,就曾扬言要杀了牛金星为李岩报仇,从此文武失和,严重削弱了大顺军的战斗力,也损害了李自成的英明形象。

    这正是李自成把话题引到李岩身上的原因,他要重新树立自己的形象,而顾君恩就是他的托,虽然他事先并没跟顾君恩通气,但他很了解顾君恩的立场和为人,想说的事又全都是事实,并没有歪曲或栽诬,所以他并不担心不通气就达不到目的。

    “一切还是自然而然为好,通了气就难免着了痕迹,让人觉得是套路。”他想。

    顾君恩接着说道:“我大顺主要有三条国策。一是免粮免役,这一条既不用纳粮完税又不用应徭服役,当然没人会反对,尤其是贫苦百姓,特别拥护这项政策。可是不纳粮的话,数十万大军吃什么?所以就有了第二条国策,追赃助饷。这条政策是针对贪官污吏的,对普通百姓来既没有好处也没有坏处,可是天下谁不痛恨贪官污吏?因此它同样是一条大快人心、颇受拥护的政策。”

    “是啊!”张鼐握拳说道:“我就恨不得杀尽天下赃官!”

    顾君恩笑了笑,说道:“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可是小张侯你想过没有,这也是一条严重伤害官绅利益的政策,会招致他们的疯狂反对。”

    “反对怕什么?”张鼐年轻,又是自幼从军见惯了杀戮的人,听了这话,心中不忿,立即冲口说道:“我们有刀有枪,谁敢反对就杀谁,我就不信他们不怕死!”

    “他们怕死,”顾君恩摇摇头,“可是别忘了,他们掌握着笔杆子。”

    “那又如何?”张鼐不明所以,笔杆子能对抗刀剑吗?

    李自成接话道:“他们不是用笔写瞎了朕的左眼吗?可是朕的两只眼睛明明都是好好的。‘眇左目’的是补之(李过字),不是朕!朕与陈永福折箭为誓,约定必不加害,他们就联想到朕被陈永福射了一箭,却不知杨仲武与羌酋同样折箭为誓[注2],又是谁射瞎了谁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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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追赃助饷:李自成为解决军饷问题,以“助饷”为名,向明朝各级官吏征收钱粮,认为官吏的钱财“非盗上,则剥下,皆赃也”(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八),所以称对他们征收钱粮为“追赃”。

    [注2]杨仲武与羌酋折箭为誓:事见《金史》卷九十一:“木波复掠熙河,熙河主帅使人谕之,不肯去,曰:‘杨总管来,我乃解去。’熙河具奏,诏复遣仲武。当是时,木波谓仲武不能复来。及仲武至,与其酋帅相见,责以负约,对曰:‘边将苦我,今之来,求诉于上官耳。今幸见公,愿终身不复犯塞。’乃举酒酹天,折箭为誓。仲武因以卮酒饮之曰:‘当更为汝请,若复背约,必用兵矣。’羌人罗拜而去。”按:杨仲武,字德威,保安(今志丹县)人,金朝将领,官至武胜军节度使,改陕西西路转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