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从1998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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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新年

    一晌贪欢,第二天醒来已经是早晨七点多了。

    清晨温度稍微有点冷,林东峻看着怀里蜷缩的佳人,微微有点发呆。

    昨晚的一幕幕在脑海中闪过,嘴角不觉带上了笑容。平常异常端庄的阿嚟,昨晚就像压抑许久的火焰山,可是爆发出了十足的火热……

    这股热情,依旧让他回味无穷……

    酣睡中的曾嚟嘴角也带着些许满足,林东峻用手指帮她撩了撩脸上的一缕发丝,又吻了吻她的脸颊,曾嚟好像感觉到了什么,往他的怀里挤了挤,紧紧的抱着他,好像又陷入了睡梦中……

    过了约莫十几分钟,感觉到了在自己腰臀间作怪的双手,

    还没写完,一会修改。

    两千年初,电影的票房收益大概是这样的,在总票房收入中先上交5%的电影专项基金以及3.3%的营业税,交完税后剩下的91.7%的净票房为院线和制作方所得,。

    此时净票房中影院及院线要拿走其中65%的份额,剩下35%才由制片方所得,这其中还包括发行费用,一般发行费用大概是制片方分账的5%—15%,当初新世界和中影签订的发行费用为7%,算是一个非常低的费用了。中影在发行费中并没有赚到什么钱,主要在自家旗下的影院依靠这部电影赚到了不少钱。

    这个时期大多数时候,发行公司要拿走10%—15%左右的发行费用,剩下的20%—25%才是制片方所得。根据和中影签订的发行协议,新世界影业这次可以拿到净票房28%的分账。

    这里顺便提一下华夏电影票房分账的大概历史。1994年之前,国内电影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各大制片厂制作电影的费用大概为50万左右,中影公司向各大制片厂以90万元一部的价格买断电影,然后中影公司向各个省的发行单位发放拷贝。中影公司从总票房中拿走70%,24%留给各个省的发行单位用作院线的建设,剩余的6%上缴各省的财政。

    1995年,国产影片《红樱桃》开启了票房分账的先河。在每100元票房中,首先要上缴5元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以及3.3元的营业税,剩余部分再由制片方和影院院线双方按35%和65%的比例分账,制作方的分账里面扣除10%左右的发行费用才是最终所得。

    这样算下来一部影片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4倍才能回本,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收入,比如电视播放权、录像带版权等。所以很多人投资电影大多数时候都是赔钱的,这也导致了国内电影市场越来越萎靡,很多电影人跑去制作电视剧。这种分账模式一直持续到新世纪初。

    另一个时空中,真正提高制作方的分成比例是华夏开启大片时代之后,也就是《英雄》上映之后,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阵容的顶级商业大片拥有巨大的票房潜力,这才有和院线的议价能力。

    新画冕主导的《英雄》、《十面埋伏》就把分成比例提高到40%左右,也为制作方和院线方争夺分成拉开了序幕。随着大片时代的开启,经过多方博弈,最终达成了相关协议:制片方(含发行方)最终拿到净票房*(40%-43%)的分账,影院和院线方拿到净票房*57%的分账,中影数字的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一般为净票房*(1-3%)。

    综合计算下来,每100元的票房,制片方实际票房分账为33元左右,所以,对制片方来说,依靠国内总票房回本的前提是总票房是制片成本的3倍。当然实际到每部影片,略有差别,但大体上是没问题的。

    此时净票房中影院及院线要拿走其中65%的份额,剩下35%才由制片方所得,这其中还包括发行费用,一般发行费用大概是制片方分账的5%—15%,当初新世界和中影签订的发行费用为7%,算是一个非常低的费用了。中影在发行费中并没有赚到什么钱,主要在自家旗下的影院依靠这部电影赚到了不少钱。

    这个时期大多数时候,发行公司要拿走10%—15%左右的发行费用,剩下的20%—25%才是制片方所得。根据和中影签订的发行协议,新世界影业这次可以拿到净票房28%的分账。

    这里顺便提一下华夏电影票房分账的大概历史。1994年之前,国内电影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各大制片厂制作电影的费用大概为50万左右,中影公司向各大制片厂以90万元一部的价格买断电影,然后中影公司向各个省的发行单位发放拷贝。中影公司从总票房中拿走70%,24%留给各个省的发行单位用作院线的建设,剩余的6%上缴各省的财政。

    1995年,国产影片《红樱桃》开启了票房分账的先河。在每100元票房中,首先要上缴5元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以及3.3元的营业税,剩余部分再由制片方和影院院线双方按35%和65%的比例分账,制作方的分账里面扣除10%左右的发行费用才是最终所得。

    这样算下来一部影片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4倍才能回本,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收入,比如电视播放权、录像带版权等。所以很多人投资电影大多数时候都是赔钱的,这也导致了国内电影市场越来越萎靡,很多电影人跑去制作电视剧。这种分账模式一直持续到新世纪初。

    另一个时空中,真正提高制作方的分成比例是华夏开启大片时代之后,也就是《英雄》上映之后,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阵容的顶级商业大片拥有巨大的票房潜力,这才有和院线的议价能力。

    新画冕主导的《英雄》、《十面埋伏》就把分成比例提高到40%左右,也为制作方和院线方争夺分成拉开了序幕。随着大片时代的开启,经过多方博弈,最终达成了相关协议:制片方(含发行方)最终拿到净票房*(40%-43%)的分账,影院和院线方拿到净票房*57%的分账,中影数字的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一般为净票房*(1-3%)。

    综合计算下来,每100元的票房,制片方实际票房分账为33元左右,所以,对制片方来说,依靠国内总票房回本的前提是总票房是制片成本的3倍。当然实际到每部影片,略有差别,但大体上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