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怪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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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正义的伙伴

    “你可能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什么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在他面前都要退避三舍。”李阔岭说话的时候注视着林丁的眼睛。

    “跟我来,带你试试它。”林丁透过李阔岭的内心发现他对这把转轮手枪的情感很是复杂,仇恨、畏惧、喜爱、崇拜等等,太多的情绪集中在这支枪上。

    “砰砰砰”李阔岭熟练的射击目标,退出弹壳。

    “怎么样,你如果不想一辈子待在建安城,想去更开阔的天地闯荡,那你必须有一把这个,手里没有枪的话,别人就会将子弹射向你。”李阔岭平淡的说。

    “那你要把这把卖给我吗?”林丁问道。

    “当然不会,不过你要是想要的话,我有路子,还有子弹都可以买到。”李阔岭来了精神。

    “妈的,突然开始怀疑建安城的人均持枪率了。”林丁在心里腹诽。

    …………

    “侧身站着,向前跨出一步,握枪手基本伸直,另一只胳膊手肘下弯,包裹住握枪手,身体重心放在前脚掌,后腿伸直。”李阔岭教导着林丁如何射击。

    林丁上辈子虽然在各种影视游戏里见过很多不同的枪械,但是真正握住枪这还是头一回。

    “我当初被人用枪打穿了膝盖,练了二十多年的功夫啊,一枪就打得七零八落。”李阔岭一边纠正林丁的姿势,一边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我当然不服啊,养好了伤四处找人打听,终于我也搞了把枪,但是还不够,那时候我才四十岁,可真有冲劲啊,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好,我又找行家学枪,我不是为了报仇,我是为了给自己的前半生争一口气。”

    “唉,真是悲哀啊,只用了两年,两年啊,我就成了指哪打哪的神枪手。”李阔岭说着自己学枪的经历。

    “这不是好事吗?”林丁没有领悟李阔岭话中的意思。

    “好事,只用两年我就可以瞬间杀死两年前的自己。我怎能不为从前仗着一身武功与人争勇斗狠的自己悲哀呢?”李阔岭经过两年的学习,彻底明白了武功是战胜不了手枪的。

    “上天赐予了我过人的天赋,我自己也还算上进努力,二十年的苦功换来纵横一府的武艺。”李阔岭继续说道。

    “一枪就做掉了,我一枪就做掉了我以前的大敌,但是我看着他额头的弹孔,说真的,我感觉那一枪好像也打在了我的头上,那一刻我想:就到此为止吧。”虽然是对着林丁说的,但是每一句都是送给李阔岭自己的。

    “今天就到这吧,到饭点了。”李阔岭从回忆中醒来,叫停了林丁。

    “没想到啊,这怎么还普及枪械了呢。”林丁吃完饭,告别李阔岭回到家之后,脑子不受控制的开始胡思乱想。

    在林丁原本的设想中,随着精气对身体的强化,普通人对他的威胁将会越来越趋近于零,可是今天李阔岭一枪打散了他的幻想,街边的路人又变的危险起来。

    “还好提前得到了这个消息,不然万一哪天遇见的好心人送我吃花生米,我不得阴沟里翻船了。”林丁越想越是一阵后怕,联想到自己之前的种种行为,真是命大。

    “还是飘了啊。”最近的事无论是面对卓东平的无力,还是李阔岭带来的枪械震撼,都给林丁提了个醒,自己有点飘了,超出常人的力量也带来了超出常人的傲慢。

    第二天林丁一大早就到了武馆,李阔岭正带着其他的学徒。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李阔岭有点惊讶。

    “我昨天没和你说吗,我没再工作了,最近想在练拳上下下功夫。”林丁对他解释道。

    “还愿意练拳吗,哪怕昨天见识了那个。”李阔林小声的问林丁。

    “当然要练的啊,我喜欢练拳。”林丁一脸理所当然。

    “你喜欢个屁,算了,你说了算。”李阔岭当然不信林丁的说法,真那么喜欢之前怎么每天就练三小时。

    林丁当然不是因为喜欢,不过练拳能让他的身体越来越强——他发现他的精气上限提升到了320缕,进步喜人。

    林丁接下来的每一天都是在练拳和练枪中度过,充实但辛苦,不过他用精神力强迫自己自律,这样的生活也能勉强接受。

    可惜,林丁本人没什么意见,但是他的钱袋子可有意见了,这样不事生产,而且因为锻炼强度的加剧,林丁的饭量也是日益增长。

    “又得想办法搞钱了。”林丁有些苦恼。

    接收着小鸟们一天的记忆,这是他每天的休息时间,一边查看小鸟的记忆,一边休息,渐渐的一个主意出现了。

    建安城虽然是座小城,但是麻雀虽小,它五脏俱全,一座城市该有的东西基本它都有,也包括城市的毒瘤——帮派。

    林丁的心很大,他不介意以一个普通市民的身份去消耗那些不义之财,说干就干,林丁让小鸟们着重盯着这些帮派的所在地。

    “我也当一把正义的伙伴。”林丁大言不惭的说。

    随后的几天,林丁就建立起了对这些帮派相当立体的认识。

    夜里,准备妥当的林丁前往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他今天要客串一把江洋大盗,洗劫帮派头子的小金库,小鸟们把位置摸得一清二楚,那地方不会有一个人看着。

    “太轻松了,就像去冰箱里拿一罐可口可乐一样轻松。”林丁扯下了门上的锁,进屋翻找很快就翻出钱,大略一看,真有货啊,大约有几百银角,除此之外还有林丁从来没见过的金鳞。

    这东西理论上也是煌朝流通的货币,但是面额太大了,一金鳞就能换一百银角,所以其实市面上基本上看不见这东西,普通的小商贩你要是用金鳞付账,人家有时候都不收。在这里金鳞就是富有的象征,很多普通市民一辈子都没见过真正的金鳞。

    林丁数了一下,有二十七枚金鳞,这里所有的钱加在一起大概有三千角。

    “全都是不义之财啊,太罪恶了,这得搜刮多少民脂民膏。”林丁在心里嘀咕着,但是手上也没闲着,麻利的收拾好,将东西恢复原位,又检查了一遍自己遗落的痕迹,收拾干净脚印。

    退出屋子,正要将扯下来的锁头黏回原处,不出意外的是,要出意外了。

    这个小屋的位置很偏僻,房门在一个小巷子的深处,此时巷子口传来声音,林丁来不及其他的动作,只能回到屋里躲着,希望只是路过的人。

    但是,深夜来这么偏僻的地方的人,他怎么可能是路人。

    果然,看见门上的锁不见了,屋外的人直接破门而入,但是这屋子很黑的,更何况林丁已经做好准备了,直接一击将人打晕,正要离开。

    “灵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