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诺丁城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八个月过去了。
这八个月,发生了不少变化。
许安收到了不少魂导系老师的礼物,帆羽也给他定制了几件小玩意。他自己的魂力等级也达到了二十九级,离魂尊一步之遥。当初学校发给他的丹药他按说明吃了两颗。一颗大幅提升了他的体能,一颗排除了他体内的杂质,修炼速度加快了。
唐门成为了试点宗门,得到了魂导系支持,唐雅甚是感动。
贝贝已经成为了三十级魂尊,有了一个千年魂技。
许安与帆羽沟通了一下,许安最后还是没有去学习制造魂导器。
一个月的假期到了。所有同学各奔东西。
许安打算回趟家,再四处游玩,再写写东西。
虽说这个假期不是让人放松用的,但···谁让他修为高呢?
他虽然重视修炼,但不会全心全意扑在上面。
这个世界,仍在一天天前进着。
“老爸!老妈!”
许安敲敲熟悉的家门。
一阵脚步声传来,从它的急促,能听出来者的欣喜。
“儿子,你回来啦!”
温雅打开了家门,惊喜地看着这个长高了许多的儿子。
当初,许安也就到她的肚子高,一年过去,已经蹿到她的胸那么高啦。
“妈!”
许安一把抱住她,温雅也抱住他。两个人非常欣喜。
“哟,儿子,你都长那么高啦!”
许印也从屋里出来,和两人抱在一起。
相隔了一年,一家子都有数不尽的话要分享。
这一年过去,许家也发生了不少的变化。
许安已经是二环大魂师,将近三环魂尊,有了千年魂环。而在唐门发生变化后,提前得到消息的许印炒了炒稀有金属,小赚了一笔。温雅则学了几两件新乐器,迫不及待地要教给许安。许安荒废了很久的乐器天赋,又被妈妈重新唤醒了。
在家里待了三天,许安又告别父母,踏上新的旅程。
历史课时间。
随着天斗帝国分裂为两个国家,无数平民百姓遭了殃。
当年,唐三人生的起点,圣魂村,后更名为神魂村。在分裂的动乱中,因为那块历史悠久的金招牌遭了灾。那块招牌后来不知去向。
诺丁城曾经的辉煌已然不再。当时城市的明珠,圣诺丁学院,更是遭受了灭顶之灾,被某位封号斗罗的一击夷为平地。
二十四桥亦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
好死不死的是,新的国境线就从这座当时是废墟的城市穿过,这里因此成了无主之地。
不愿放弃家园的人们又回到此处,在废墟中灰头土脸地拼凑自己的未来。
或许人类作为一个团体时有自范性,当管理者缺席,人们会自发组织起来,产生一个管理者。至于这个管理者的品性如何,就得看老天有没有睡昏头了。
经过百年的混乱,最终胜出的是两大家族。
如白昼般明亮的罗特家族,成员以类似白色西服的服饰作标志。
如黑夜般包容的霍曼家族,成员以类似黑色西服的服饰作标志。
在白昼与黑夜的引领下,人们在此处出生,成年,娶妻生子,老去。城市则重新焕发生机。
如今的诺丁城,人人安居乐业,相敬如宾。城市则日夜有条不紊的运行。
好吧,假设以楼房高度为标准,这里只能算一个巨大的小镇,每幢楼平均也就三四层。
现在正好是雨季,阴冷而漫长,不过总会过去的。
某个小餐馆,人们正安静地用餐。
一位身穿黑色西服的人,康德,带着另一位同样服饰的人走进了这家餐馆。
康德本人身高约一米八,精瘦,脸上总挂着笑容。他的助手则与他相反,帽檐压得很低,没有多余的话语或表情。仅有一米六的身高。或许也是因此,人们很少见过他的眼睛,只记得他尖尖的下巴。他收起手中黑色的雨伞,放在墙角。
见到二人向餐馆内走来,原本各吃各的菜的人争相向他问好,他一一招手回应,那标志性的微笑让每一个与他打招呼的人如沐春风。
“妈妈,我还没吃完!”一位三四的小孩不解地看着催他走的妇女。
“孩子,快走,我们一会儿再回来吃。康先生喜欢安静的环境。”
妇女将他一把抱起,向门外走去。
“让您见笑了,康先生。”
妇女连忙致歉。
“没事,小孩子爱吃东西很正常,去吧。”康德向她笑笑。
“那我先走了。”
妇女与其他沉默的人一同,离开了餐馆。
餐馆内,只剩下“哗哗哗”的雨声。
厨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取出一黑色围胸系在身上,盖住身上的油污,看了看墙上记录着不同家族成员喜好与招待用语的本子,深呼吸一口,走了出去。
“你好,康先生,今天还是老样子吗?”
“是的,麻烦你了,李叔。”
不多时,一位约三十岁的女子端着一菜一汤走了出来。或许是因为紧张,她的双手一直在微微发抖,汤勺与汤碗碰撞,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响。美丽的脸上透露出拘谨与恐惧。
越是向前,她越是发抖。
“不必那么紧张,笑一笑嘛,你那双红色的眼睛好多看的。”
“是,您说得对。”
她勉强挤出个微笑,将盘子上的菜放在桌上,当她取下那一盆汤时,过于紧张导致她忘记了餐盘上还有另一碟菜。托盘失去平衡,另一碟菜直接掉在地上。盘子四分五裂,菜中的红色汁水流了一地。
“轰!”
一声炸雷劈响,电光照亮了红色汁水中妇女惨白脸颊的倒影。
说来好笑,这脸映在红色汁水中反而红润了起来。
被唤作“李叔”的厨师立刻冲了出来,他一直关注着外面的情况。
“康先生,非常抱歉,我立马给您重做!这是我的表妹,她家里还有个孩子,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她吧!”
“怎么这么紧张?我又不是吃人的魂兽,这么怕我干吗?别说话,我先吃饭,别坏了气氛。”
康德拿起汤勺,搅了搅场里的蛋花,舀起一勺,吹了吹,慢慢喝了起来。
短短的几分钟,度秒如年。
康德喝完了最后一勺,放下汤勺。
“李叔,你的手艺还是和以前一样好啊。”
李叔和女子没敢答话。
“你说,她是你表妹?”
“是,还请您高抬贵手,饶了她吧。”
李叔尽力让自己声音中的颤抖没那么明显。
“我看看。”
康德拉起女子的手,像看一件美丽的标本那样端详起来。她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一个铁戒指。
“挺好看的手,伤了怪可惜的。算了。”康德放下她的手,给了他的助手一个眼神。助手心领神会,带着李叔去了后厨。
“女士,记得换地方工作后不要再犯这种低级错误哦。可不是人人都像我一样好说话。”
“啊!”一声惨叫从后厨传来。
助手又走了出来,他手中的刀上萦绕着两个白色的十年魂环,不过转瞬就消失了。
“再见。”
助手撑起伞,与康德一起,走进了外面的大雨中。
女子立刻冲向后厨,只看见李叔捂着自己的左手。地上有一根无名指,以及一滩小小的红色汁水。
……
两人处理完一切,包扎好伤口,在桌子前坐了下来。李叔点了支烟抽,烟雾升上天花板。
“李哥,我太对不起你了,我……”
“别说了。”
李叔挥了挥缠着绷带的左手,没让她说下去。
“换个地方工作吧。我这里已经不可能再留你了,你把工钱领了,尽早带你女儿离开吧。”
“可,表哥,我钱还不够啊?”
“走吧,走吧。”
李叔又掏出一袋银币,放在桌上。
女子盯着那一袋钱币好一会儿,叹了口气,提起来放进口袋里,朝李叔鞠了一躬,转身欲走。
“记得把伞拿上,别感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