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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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章 序诗

    说起福尔曼王国值得一看的景象,没有什么能和梅尔城每天一次的阅兵媲美。当新日升起,横亘在西部的克莱德山脉蒙上了一层软红,健硕的士兵便持着雪亮的钢刀,在铿锵的梅尔进行曲中,迈着大步从兵营走到城门,接受劳林公爵的检阅。

    每一名接受检阅的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体型必须相仿,身高必须一致,就连福尔曼人最引以为傲的标志——胡子,也得统统刮去,一根胡茬儿都不许留。

    如此严格的选拔制度,仍然会有数不胜数的福尔曼青年削尖了脑袋也要进入梅尔城兵营,为的是能在方阵中一睹劳林公爵的风采。

    福尔曼人印象中的劳林公爵,总是穿着利落的军服,眼神像匕首一般锋利。要问劳林公爵的成就,其中最闪闪发光的,便是他在战场上接连击败位于东方的古老民族,被东方人视为了不败神话。

    如此看来,劳林公爵如此受血气方刚的青年人崇拜,也是合情合理。梅尔城的清晨总是人头攒动,数不清的游客挤上街头,支付重金,只为了看一次福尔曼王国最为盛大的阅兵式。

    然而,在那个平静的午后,巨响撕裂天空,一道口子从克莱德山脉的中间炸开,送来了水灾以及杀人如麻的蛮兵。梅尔城的繁荣,就此被画上了句号。

    虽然入场看阅兵式的活动被改为了永久免费,随着游客迅速流失,曾经热闹的阅兵观景台还是冷清了不少,只剩下了捧场的梅尔城居民。

    为了讨劳林公爵的欢心,阅兵式仍每天进行,规格不减从前。唯一的差别,是检阅结束后士兵们走向的不再是军营,而是战场。

    从克莱德山脉那道炸开的口子入侵的蛮人,与福尔曼人以及远在东方的汉人大相径庭。他们有着硕大的身材,黑青色的皮肤,胸肌圆鼓鼓的,像是在胸上罩了两口铁锅。

    最令福尔曼人胆寒的,当属蛮人的再生能力:他们的伤口能在短短十几秒内破溃流脓,紧接着便完好如初,如果不命中要害,很难将蛮人击倒。

    面对蛮兵,弱小的福尔曼人根本不是对手。常常会有侥幸活下来的福尔曼士兵戏称,与蛮人冲突的战场,注定是他们死后的坟地。

    日子一天天过去,战火一天天蔓延。老去的劳林公爵,最终在梅尔城被蛮兵围困的第十个月,永远闭上了眼睛。劳林公爵的长子,哈里森·劳林,在克莱德山脉被天外之物击中的那年,死于水灾导致的出血热疫情。后来继承爵位的,是劳林公爵的次子迪普·劳林。

    爵位传到这里,梅尔城几十年的蓄积已经消耗殆尽。尔后梅尔城的经济状况急转直下,昔日阅兵使用的贵重服饰被悉数变卖,卖给了当地一个叫卡尔诺的富商。

    从此,阅兵式进入了衣冠不整的阶段。随着整个王国的土地被蛮兵渗透蚕食,崩溃的福尔曼人开始拖家带口离开王国,逃往遥远的东方。随着人口的流失,阅兵式的规模一减再减,从三千人减到只剩百人。如今想要重现昔日的景象,恐怕是痴人说梦了。

    在物资短缺、阅兵式已经形同虚设之际,放弃阅兵节省开支的合理提案一经提出,为数不多坚守在梅尔城的人们,竟然走上街头,表达了抗议和反对。

    一来,蛮兵的入侵已经将居民们的精神状态抻拉到了极限,阅兵方阵中的守城士兵是他们获得安全感的唯一途径。看到梅尔城士兵,他们才有开始新一天的勇气;

    二来,从士兵的角度,阅兵式可以让他们在虚无缥缈的幻想中沉沦,获得劳林一样战无不胜刀枪不入的“神力”,至少能把死亡装饰得好看一点;

    三来,如果将流程稍加改动,仪式可以用来缅怀已经逝去的劳林战神,祭奠即将在战场上牺牲的战友。

    既然如此多的人都要求保留每日阅兵的传统,阅兵式的筹备者——哈里森骑士,自然不敢马虎大意。作为劳林公爵的助手,他一直是个严谨细致的人,每天总要亲自操练阅兵队伍,就怕会出什么问题。

    截止到最后一位富豪从梅尔城撤离的那天,梅尔城守军已经失去了一半以上的物资来源,以后只能依靠暗道供给的少量物资艰难度日。当战况急剧恶化,士兵开始纷纷逃跑的时候,不论哈里森骑士再多么小心翼翼,也无法纠正阅兵仪式上的差错了。

    这不,今天阅兵式上,又闹了笑话。

    至于这件事的起因,还得从一个梅尔城本地人——莱恩说起。

    莱恩是个被迫成为梅尔城守军的新兵蛋子。进入军营之前,他就对蛮人的强大有所耳闻。虽是做足了心理准备,战场的残酷还是把他吓得心惊肉跳,魂魄失所。从第一场战斗中幸存之后,莱恩动了逃跑的念头。梅尔城东区有个通往远郊的运输暗道,走完全程大概需要两个小时,这条暗道,只在阅兵前15分钟短暂地对民众开放。

    经过乔装打扮,莱恩想要浑水摸鱼离开应该不成问题。不过,一旦哈里森骑士在阅兵前发现人数不对,暗道出入口机关就会被封锁。如果不能及时跑出暗道,就只能乖乖地成为瓮中之鳖。

    被抓回来的人,难逃皮开肉绽的结局。莱恩亲眼见到了他的发小——迪普的惨状。那天迪普被扔回军营,气息微弱,血汩汩地从伤口往外冒。那时候的医疗物资极度紧缺,逃兵能得到治疗,简直是太阳打西边出来。迪普被抓回来的第四天,苍蝇便围着他的伤口打转,在里面下满了白花花的蛆。到了第六天,受尽折磨的迪普终于咽了气,死在莱恩的面前。

    要免去这一场皮肉之苦,莱恩需要一个能替代他的倒霉蛋。至于这个倒霉蛋是谁,他很早就物色了合适的受害者。在逃跑的前一天深夜,他溜进了这个人的屋子,把军服和口袋里的证件扔下,穿走了这个人的衣服,拿走了居民通行证,像个海豹一样歪歪扭扭地离开,还险些把裤子给撑破……

    第二天早上,这位和莱恩交换身份的倒霉蛋,在方阵中显得格外扎眼。莱恩算是位身体强健、人高马大的青年。他的军服穿在这个人身上显得大了些,像是浴室里的袍子。

    人数已经清点完毕,不多也不少。哈里森发出了左转命令,所有人都转向左,只有这位倒霉蛋转向了右。就听扑通一声响,可怜的家伙,他居然一脚踩在自己的裤腿上,狠狠摔了一跤。

    因为从未经过系统的阅兵训练,士兵的素质大不如前,这种可笑的低级错误几乎天天都有人犯。哈里森骑士看到此幕,恨得牙根作痒,按照往常情况,他早就冲上去皮鞭伺候了。看在今天没有逃兵的份儿上,向来追求细致的哈里森骑士,也只好装瞎看不见了。

    检阅开始之前,有二十分钟的等待期。士兵要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等候前方的放行。

    这位和莱恩交换身份的倒霉蛋似乎有自己的想法。不信你看,他站在那儿还没有五分钟呢,小动作倒是多了不少,一会儿整理衣服,一会儿单脚站立,一会儿打哈欠揉眼睛,参观度假一样懒散。哈里森骑士的预备口令一经喊出,所有士兵都将背后的弩举至胸前。

    我们可爱的小倒霉蛋也跟着做了同样的事。然而,他好像有点兴奋过了头,居然在方阵里面做起了“体转运动”,用弩箭的准星瞄来瞄去,还给配上了音:

    “pew!pew!pew!”

    好家伙,这乐子可就大了。莱恩找的这个受害者,原来是个半疯不疯的怪胎。他的名字,叫『诗星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