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载不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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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忌辰(1)

    “诶?今天是那件事的十周年纪念日呢。”乌河城城府谒外堂,尹怀筝正忙于在一堆旧档案中找一份资料。翻找到一半,她突然略带惊讶地说。

    此时是乾坤界一百十九纪中代下甲子辛卯年正月廿日,金睛子的两甲子生辰刚过去五个月不到。

    “什么事?”金睛子随口问道。

    “夕还主部那起飞舟事故呗,稍微想想就知道。”苏诩淡淡地说,“十年前的正月廿日,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满地都是雪和血,不是吗?就是在雪堆里我发现了……”

    他停下来不说了。金睛子知道他说的是那几瓶丹药。

    是啊,不知不觉,那件事已经过去十年了呢……金睛子忍不住回忆起十年前的那天来。会议上突如其来的消息,满房间的震惊的脸,斑斑残雪上斑斑的血迹,被狄枕星收走的五瓶丹药和再次被苏诩扣下的那颗……

    “还好都过去了。”尹怀筝感叹道,“那段时间加班加点地干活,还天天被领导骂。”

    金睛子想起自己当时把那颗丹药交给师父的事。十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师父有没有查出点什么来。

    下班后她走出城府。正月廿日,历法上距离立春只有十来天了,然而地处高原的乌河城仍然冬意难消,前两日才刚下过一场大雪。两日的阳光朗照后雪已经融化了些许,铺展在金睛子眼前的是满地的残雪。

    满地的残雪,简直像十年前那样。金睛子想。

    十年前的这个时候他们在干什么呢?好像已经从现场回来了,正在办公室里手忙脚乱呢。十年前的今天上午夕还主部还是坐在金睛子不远处的活生生的人,短短几个时辰后红颜就成了枯骨……呃,枯骨是比喻的说法,确切来说是变成了满地的恶心尸块。

    说起来,夕还主部生前是什么样子来着?金睛子努力回忆了一下,印象中的面容出奇的模糊。

    不如去祭拜她吧。金睛子突发奇想。

    夕还主部的飞舟当时坠毁在靠近乌河城的区域,她的尸体也就被就近埋在了乌河墓的新区。乌河墓规模颇大,坟墓的年代大致从北至南按从先到后的顺序分布。金睛子这些年来常去乌河墓闲逛,但主要都活动在北部的老区,很少去到南部的新区。究其原因可能还是北区的古墓还比较像是宜人的旅游景点,而南区的氛围更接近真正的墓地。

    她驾驶飞舟来到了乌河墓的南区入口,不太熟练地根据指示牌的说明按时间寻找着夕还主部的那方石碑。墓园里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人,一个女修,正蹲在一方墓碑前精心摆放着花束。不知道她与石碑下的人有着什么样的过往呢。金睛子想。

    指示牌将金睛子带得离那位女修越来越近。忽然间她认出了那人:朝启真人,夕还主部的师姐。

    朝启真人面前的,一定就是夕还主部的墓碑了。

    “朝启真人!”金睛子快步上前向她打招呼。朝启真人看到她,愣了一下,但马上就记起了她是谁,“金睛子执事?”

    金睛子的道号与她的外貌特征相契合,因此见过她的人都不容易忘记。

    “你也来看夕还吗?”朝启真人笑了笑,往旁边站了一步,好给金睛子在碑前留出位置。

    金睛子缓步站到朝启真人身边。“来看夕还”?她没有说“来祭拜”而是说“来看”,嘴角带着自然的笑意,简直真的像是在拜访朋友的途中遇到了故人一样。

    因为朝启真人没有流露出悲伤,所以金睛子觉得自己也最好不要,于是也微笑道:“嗯,一时兴起来看看她。不过我是空手来的,没有带东西。”

    朝启真人低头又微调了一下花朵的位置,轻声说:“她不会怪你的。你来看她,这已经很好啦。”

    然后她向墓碑喃喃自语:“夕还,金睛子执事来看你了。你还记得她吧?你走之后,一直是她负责给我说明你的事情。”

    金睛子看见朝启真人脸上温柔的神情,回想起她以前提到过的她和夕还主部师姐妹之间的往事,忽然间感到朝启真人一直堵在心底的悲戚如潮水般席卷而来,感染了自己的心绪,一瞬间几乎令她掉泪。

    她觉得自己也该像朝启真人一样对墓碑说上几句,于是道:“夕还主部,我是金睛子。空手前来看你,还请你不要见怪。”

    沉默片刻。傍晚的霞光渐染上碑前的残雪。

    “你知道她的道号为什么叫夕还吗?”朝启真人忽然问。

    “为什么?”

    “师父给我起的道号叫朝启,是因为我性格偏内向,胆子小,遇到一点点事情都会担心得不得了。她说希望我像朝阳一样生气勃勃,开启新的世界。”朝启真人抬头望向远方的夕阳,“夕还呢,性子有些横冲直撞,十几岁的时候就经常在外边跟朋友玩到半夜才回来。师父说希望她无论白天怎么在外边闯荡,晚上都能回到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之间,安定下来。”

    朝启真人平静的语调在说到“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的时候忽然轻微波动了一下。金睛子觉得她在忍住哭腔。

    飞霞满天,夕还主部却没有回到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之间。

    大滴大滴的泪珠接连成串地从金睛子的眼眶中掉落下来,与其说是为夕还主部而落倒不如说是为了朝启真人。朝启真人身上的悲戚太过浓郁而金睛子对氛围的感知又太过敏锐,以至于让她一下子就被攫入了不完全属于她的情绪当中。

    金睛子对周身环境的感知相当敏锐,对于文修来说,这是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感知敏锐者易抓住能够引发共鸣的细节,并以文字为载体将其保存,通过这些本身毫无意义的象形勾画传递出千年不会消逝的情感。而这份情感,并非承载它的文字,才是文章真正的动人至深之处。

    记忆中浮现出很多很多年前的一幕。灵显城,一个失眠的雪夜,一种神秘的悲哀情绪忽然与寒冷一道穿透了她十一岁时的单薄身体,令她在半夜忽然哭了起来。

    她把头埋在被子里,闷闷地哭着,本以为已经很小心,却还是吵醒了李百闻。黑暗中她听见李百闻在床上翻了个身,声音中还睡意未消:“怎么哭了?”

    金睛子,或者说当时还没有获赐道号的段子矜大哭起来,哭声连她自己听了都觉得心碎。李百闻又问了两次她为什么要哭,语气一遍比一遍温柔,然而他的语气越是温柔,段子矜就哭得越是可怜。等她终于哭得喘不上气了后,她才抹着眼泪抽泣道:“冷……我冷……”

    “是不是想到什么伤心事了?”

    “不是!我就是冷!我好冷嘛!”段子矜哭叫着,“这里……到处都冷!怎么也……怎么也睡不着……太冷了!”

    “穿上衣服,再裹着被子,会不会好一点?如果脚冷的话,用一件衣服裹住脚,行不行?”

    段子矜又抽噎了老半天:“衣服……不舒服……这张破桌子本来就不舒服……”

    租屋的空间有限,二十八岁的李百闻睡床,十一岁的段子矜只能睡桌子

    李百闻沉默了,段子矜以为他不愿管她,自顾睡了。可是很快她又听到李百闻起身的声音,她抬起头,看到李百闻披上衣服到外面去了。

    他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条被子,是找了一位昼伏夜出的合租道友借的。然后,不知是因为两条被子终于给段子矜带来了足够的暖意,还是仅仅因为她刚才已经哭得头昏脑涨,疲惫不堪,段子矜很快就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