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文战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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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超勇超会喝的啦

    “你小子不错”白胡子矮人道,紧接着给王长风递过去一件兽皮大衣示意他穿上。

    王长风接过衣服,旋即穿戴完整,只见得他足蹬“破旧的兽皮靴子”,身穿“精制的兽皮大衣”,腰间围着一条“回火的矮人腰带”,一头青丝随意披撒,面白腮粉,端的是生得一副好皮囊。有分教:

    宋玉潘安皆作古,长风美貌也不输。。。。咳咳串台了。

    (作者清了清嗓子)

    却说那王长风得了一句“你还不错”的夸奖觉得有些奇怪,不过眼前这白胡子老矮人显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于是他神情肃然,纳头便拜。

    “鄙人王长风,多谢矮人大爷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只恨自己是男儿身不能以身相许,若蒙矮人大爷不弃,鄙人自可为矮人大爷做牛做马,在所不辞!”王长风如同连珠炮一般叽里呱啦讲了一堆,听得矮人一愣一愣的。

    这白胡子矮人也是有见识的,先是这王长风黑发黑眼,面相不似帝国人。再听他说话,什么以身相许,什么做牛做马。这让他想起了很久以前自己在库尔干大草原上游历时,遇到过的震旦商队。听说震旦这个国家的女子,总是喜欢对救了自己的人说什么以身相许。帝国学者因此推断,大概是震旦女性相貌不佳,急于把自己嫁出去的缘故。不过推测归推测,还是确认一下最好,白胡子矮人于是问道:

    “你是震旦人?”

    “震旦?什么震旦?”王长风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但很快他想起了战锤世界的设定。“啊对对对,我就是来自震旦的龙帝子民,我叫王长风”王长风答道。

    “汪厂公?”白胡子矮人试着念了一遍王长风的名字,却一下把王长风念成了明朝西厂大太监。

    “不,不对,是乌昂~吃昂~夫翁~”王长风拉长了语音,尽可能的让白胡子矮人感受语音中的声调。顺带提一句,白胡子矮人此时使用的是低哥特语(英语)与王长风进行沟通,因此王长风凭借着当年和李雷韩梅梅的交情,倒也能直接沟通。

    “吴昂,吾王,汪汪!哈,葛瑞姆尼尔的斧子啊,你们震旦人的名字简直比帝国人还拗口”白胡子矮人试了几次还是放弃了:“那么我还是叫你小老弟吧,而你,可以称呼我为白矮人。”

    什么!这让王长风有些难以置信,白矮人,矮人传奇领主,黑暗精灵巫王马雷基斯的好基友兼死仇,这可是战锤世界里鼎鼎大名的人物,活过了终焉之时,在西格玛时代都是赫赫有名的矮人传奇。没想到,穿越之后竟然第一个遇到的居然是他,当然此时王长风自动忽略了那只和他拼的死去活来的孬不拉,嗯,太丢人。

    白矮人此刻发现王长风面露震惊之色,心中暗暗窃喜,看来自己的名声已经传到震旦去了,嗯,不对,我葛瑞姆布林戴尔可是要隐姓埋名,学**做好事不留名的,不能激动,淡定,淡定。

    “那么小老弟,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这可不是小老弟你该来的地方”白胡子矮人开口问道。

    “我真不道啊,我迷迷糊糊的醒来,就发现自己被一只孬不拉盯着。。。”王长风把自己在这个世界醒来后的经历添油加醋的向白矮人描述了一遍。白矮人听了他一个区区十岁的孩童,居然能赤手空拳干掉一只孬不拉,对王长风的评价又高了几分,矮人十岁的时候才刚刚断奶。

    矮人是一个长寿的种族,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矮人普遍能活到七八百岁,相比人类普遍在七八十岁的寿命,矮人的整个生命周期都被拉长了,十岁的矮人,在矮人这个种族里只能算是婴儿。当然这一点白矮人也是知道的,只是即便是等量换算,王长风最多也就相当于一百多岁的矮人,矮人一百多岁,嘴上的毛还没自己手指长(矮人要到四十岁才开始长胡子,而且长得很慢),一百多岁的矮人最多只能在父辈的带领下当个学徒。

    “小子你很不错”白胡子矮人再次赞扬道。

    “还有一个问题,你怎么能喝这么多伯格曼佳酿而不醉的?”白矮人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伯格曼佳酿?你是说刚刚喝的那个?我喝得哪里多了,要不是怕你没得喝,就这一壶,我全给你炫了。”王长风原本就是个把肥宅快乐水当水喝的,此时不过喝了半瓶带一杯,这哪够。

    白矮人闻言问道:“这么说你很勇哦?”

    王长风下意识的回答道:“开玩笑,我超勇的好不好,超会喝的啦!”说完感觉有些不对劲,不由得菊花一紧。

    不过白矮人显然并不知道这段对话中的深意,只听他说道:“痛快,要是帝国的人类都像你这么能喝,我们矮人说不定能教给他们旋翼机的秘密,哈哈哈哈,来,喝!”只见那白胡子矮人又从背包里掏出来一打伯格曼佳酿。“这是我最后的存货了,今晚我们不醉不休!”

    于是草原上出现了一副奇怪的画面,一个人类小孩,一个白胡子老矮人,围着一堆篝火,疯狂的哈啤酒,连个花生米都没。

    到了深夜,精力不济的王长风靠着白胡子矮人的背包沉沉的睡去。矮人看着眼前睡得像条死猪一样的王长风,却是陷入了沉思。

    其实白矮人并非是偶然来到骸骨草原的。那天,他屠戮了一小股绿皮部落之后,在他们的营地里发现了几大桶伯格曼佳酿,白矮人为矮人同伴的遭遇感到叹息的同时,却也是毫不犹豫的就地开喝。这么多桶伯格曼佳酿以他能与巨龙角力的力气,搬走自然是不在话下,但到底也是累赘。既然带不走,那也不能白白浪费。于是白矮人敞开肚皮,就着在绿皮营地里找到的肉食连喝了三天两夜。就在他第三天夜里酒足饭饱之后,却在梦里见到了一个曼妙(矮人)的身影。白矮人想上前看个仔细,却发现他跑一步,这身影也跑一步,就这样他一直追一直追,在梦里也是脚步生风,他翻过了灰色山脉,越过了黑火隘口,穿过了八峰山下庞杂的地道枢纽,一直追到这骸骨草原,眼前的身影这才停下。老矮人看着眼前那身段曼妙的女矮人一转身,果然是个十足的美女(矮人),而且不住的在向他招手,白矮人顿时有如枯木逢春,一个飞扑上去就像抓住那女矮人的手,只觉得那手滑腻柔软(矮人),却在这时悠悠醒来。

    再看周围环境,天高云低,枯草绵延。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是到了骸骨草原上。再看那滑腻柔软的不是别的,正是常伴着自己的瓦拉雅披风。白矮人心中凛然,这必定是矮人先祖女神降下给自己的神谕,要自己到这骸骨平原有一番作为。

    可是瓦拉雅的神力只把自己送来此处后便再无踪影,也不知道瓦拉雅女神究竟意欲何为。但对于白矮人来说,这不是什么问题。“如果不知道要干什么,那就去干绿皮。”这时矮人流传已久的一句俗语。这句话还有下半句:“如果找不到绿皮,那么小心老鼠”。

    矮人是一个极其顽固的种族,不存在什么人死账消的说法。矮人会因为一代至高王库根被西格玛搭救而与其缔结万年盟约,而且每一代至高王都不遗余力的去履行这份盟约,也会因为精灵傲慢的凤凰王卡勒多二世剃掉矮人使节的胡子而与精灵打了一场直到现在还未正式签署和约的复仇之战。

    “尽管那些尖耳朵们很可恶,但是永远别忘了揍绿皮”。这同样也是矮人的一句俗语。绿皮好战,喜欢漫无目的大肆侵略,纯粹是出于打架好玩。矮人善守,庞大的地下通道连起了一座又一座矮人要塞,无论绿皮进攻哪个点,周围其他矮人王国总能迅速通过地道赶来支援。因此对绿皮来说,矮垛子们很能打,又很耐打,比软弱的人类虾米和神出鬼没的尖耳朵们有趣多了,因此经常有强大的绿皮军阀纠结起一只庞大的部队冲击矮人防守严密的要塞。

    因此矮人用来记账的小本本上写满了绿皮的欠债,而这些欠债,矮人可是打算一笔一笔去讨还的,因此无论什么时候矮人去打绿皮都有充足且正当的理由。

    骸骨草原恰巧是绿皮部落活动频繁的地方,正好白矮人的伯格曼佳酿也喝完了,于是白矮人就在这骸骨草原上四处冲杀,凭借着自己几千年丰富的作战经验,打得绿皮们丢盔弃甲,哀鸿遍野,白矮人所过之处,烧杀抢掠简直无恶不作,一时间绿皮们——你以为他们会闻风丧胆落荒而逃?那可大错特错,战斗是绿皮求之不得的娱乐活动,骸骨草原的绿皮部落都沸腾了,军阀们派出地精,地精支使孬不拉四处打探,只为寻找白矮人神出鬼没的身影,然后好好的跟这个矮人老头打一架。

    话说之前那只孬不拉其实也正是被绿皮部落派出来寻找白矮人的,只是他比较幸运,又或者是不幸,遇到了王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