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化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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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合同

    进入那黑色的高墙之后,并非高楼大厦,而是连成一片的工厂区,白色浓烟从烟筒中升起,隐约可以听见从厂房中传来的机械声。

    莫宁坐在昨日袁明哲那辆黑色轿车的副驾里,手臂搭在窗沿,眺望着窗外的风景。

    驾驶车辆的张叔介绍道:“这里是自由之城外围区域的东部,都是来自大团结区的工厂。”

    莫宁嗯了一声。

    “是不是和你想象中的自由之城不一样?”

    “没有,我对自由之城没有什么想象。”

    莫宁转过头,发现张叔正在看着他。

    “那你为何要参加昨日的招聘会?”

    “因为要陪我的兄弟。”

    张叔审视着莫宁的神色。

    “那你是否后悔?”

    “为何要后悔?”

    “后悔因为陪你兄弟而导致你的养母死亡。”

    莫宁的瞳孔骤然收缩。

    “如果你不陪你兄弟去招聘会而待在家里,以你的身手,大概率能救下你的养母,而不是看着她在你眼前死去。”张叔顿了顿,“你说,你该不该后悔?”

    莫宁注视着张叔的玩味,挑衅的眼神,胸口不停的起伏,沉默片刻之后,猛然向对方伸出手!张叔见状,左手迅速探向腰间,但很快又停下了,他看到莫宁按下了中控上关闭自动驾驶的按钮。

    “您还是好好开车吧。”莫宁收回手,再次眺向窗外,“我是城外人,自动驾驶让我没什么安全感。”

    张叔深深地看了莫宁一眼,左手回到了方向盘上。

    “抱歉,节哀。”

    “谢谢。”

    行驶一段时间后,茂密的钢铁森林如同凭空出现一般屹立在那里。黑色轿车缓缓停在入口的关卡前,全副武装的士兵到车窗边,敬礼道:“请摇下车窗。”张叔依言照做,只见士兵双眼蓝光闪烁,片刻后对莫宁说了句“欢迎来到大团结区,祝你生活愉快。”便退开来。

    张叔摇起车窗,启动车辆,到一闸门前停下,两侧的墙壁上伸出一道激光,从车头缓缓扫到车尾后,闸门打开,莫宁不禁坐直了身子。

    各种各样的画面不间断地在楼梯大屏上播放,孜孜不倦地做着眼花缭乱的宣传,但其中的最显眼的却是一条红底黄字的朴素标语---世界大团结,生命共同体。两侧街道上的人们来来往往,有的脚步匆忙,面色焦急。有的手捧咖啡,闲庭信步。推着小车的早餐摊贩大声吆喝着,想趁着清晨的尾巴再多赚一些,而装修华丽的商铺此刻才刚刚开门。

    这是与待定者营地完全不同的景象,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张叔瞄了一眼脑袋贴在车窗上的莫宁,笑道:“欢迎来自由之城。”

    没多久,车辆驶入了一座外立面镶着“工盛集团”的大厦地下停车场里,停在一部标注着“总裁专用”的电梯之中,三分钟后,只听见叮的一声,层数定格在180,电梯门缓缓打开,袁明哲笑容满面地站在那里,在他的身后站着一位抱着平板的女人。

    “你终于到了。”袁明哲热情地上前给了莫宁一个拥抱,“我等你好久了,吃早饭了吗?”说完,也不等莫宁回答,拉住他的手就往餐厅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

    袁明哲将莫宁按在座位上,自己到对面坐下说道:“这些都是来自赤夏的早餐,快尝尝。”

    莫宁低头看着眼面前冒着热气的豆浆,迟迟没有动勺子。

    “怎么,吃不惯吗?”袁明哲问道,“想吃什么就说,我叫厨房给你做。”

    “不用麻烦了,袁少爷。”莫宁抬起头,“我想先把合同签了。”

    “合同不着急,先吃饭吧。”

    “不签合同,这饭,我不敢吃。”

    莫宁往外推了推豆浆,袁明哲见状,轻笑地摇摇头。

    “好吧,朱玉,拿合同给他吧。”

    莫宁看到那抱着平板的女人点点头,带着清香明亮的香味走到他的身旁,俯下腰将平板摆在桌上。

    “您好,我叫朱玉,是代理执行总裁的秘书,这是我司拟定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里面包含了您的待遇,福利和违约责任,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我咨询。”

    朱玉带着浅浅的职业笑容,声音饱满清亮,极易让人心生好感。

    莫宁微微颔首,仔细看起了合同。甲方是工盛集团自由之城公司,条款写得很简洁通俗,没有高深或者模棱两可的字眼,哪怕是第一次接触合同的人,只要识字,都能看得明白。

    “没什么问题了。”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后,莫宁说道,“怎么签?”

    “在屏幕上签就可以。”朱玉递过一支触屏笔。

    莫宁接过笔,正准备签上直接的名字时,余光瞟到了坐在对面的袁明哲,对方的神色似乎奇怪。

    “我能等会再签吗?”莫宁放下触屏笔,“肚子有些饿了,想先吃饭。”

    袁明哲眉头舒展:“当然可以,朱玉你先下去忙吧。”

    待那高跟鞋声远去,莫宁注视着袁明哲:“袁少爷,您是不是不想让我签我这份合同?”

    “你果然是个聪明人。”袁明哲笑着从怀里掏出两张纸,推到莫宁面前,“其实我想让你签的是这份。”

    纸张很薄,甲方是袁明哲,内容仅有三条条款。

    一条是待遇福利,从昨天说的一万二提到了三万六,一条是期限,没有变,还是三年,最后一条是特别约定:合同期满或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幸身亡,甲方将完成乙方一个要求。

    “一个要求?”

    “对,一个要求,只要签完合同,随时可以提。”

    莫宁拿着合同,抿着嘴,手指轻敲着桌面。

    “袁少爷,冒昧地问一句,我刚刚听朱玉小姐说,您是代执行总裁。”

    “你没听错。”

    “您是什么时候来这自由之城的?”

    “半年前。”

    “所以,您是想买我三年的命?”

    袁明哲身体前倾,直视着莫宁的双眼:“你愿意吗?”

    莫宁没有回答,只是和袁明哲对视着,片刻之后,他将合同放到一边,端起了一旁的豆浆。

    “等我吃饱了,再给你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