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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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孟之祥装13险被雷劈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歌声高昂,让人回想起岳王爷的岳家军攻必克,战必胜,不由地充满了战斗力。

    一曲唱完,听者人人士气大振,貌似走路都快了三分。

    孟之祥则满意极了,起初他没把握,但唱出来后效果很好,没有谁比俺更懂唱《满江红》了!

    不由得沾沾自喜:“俺就是懂王!”

    确实,能唱《满江红》的伶人唱不出那种情调激昂,慷慨壮烈的气势,而有这样气势的军人却又不会唱《满江红》,毕竟它原本是首词而不是歌曲,比较复杂。

    更妙的是,孟之祥可是岳王爷的嫡系传人哦。

    孟氏曾祖孟安、祖父孟林都为岳飞部将,传到孟之祥时已经是第五代了,根正苗红,唱出来比别人更加地理直气壮。

    孟之祥唱得响亮,中气十足,意犹未尽之下,他又唱起了战国时期的《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阙完毕,人人沉醉在豪迈的旋律中,忘记了行军的辛苦。

    陆续有来,孟之祥大声唱出了东坡居士的《大江东去》: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歌声悠扬动听,歌曲中的意境,听得大家向往不已,仿佛见识到白衣如雪,风流倜傥的周公谨弹指一挥间,强虏灰飞烟灭。真要是这样,我等只要弹弹小手指头,金狗尽皆灰灰,那该多好啊!

    接下来,军人们又听闻了孟之祥唱起王昌龄的《七言乐府》: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骝马新跨白玉鞍,战罢沙场月色寒。

    城头铁鼓声犹震,匣里金刀血未干。”

    说起来,这些名家圣手的诗啊、词啊虽然浩然正气和英雄气质四溢,但并不容易唱起来,毕竟一开始不是歌曲。

    然而由孟之祥演绎出来,既唱出了歌词中的豪迈之气,又衔接自如,他中气十足,听起来竟有一种绕梁三日的感觉。

    “好,好好!”叫好声中,官兵们士气提上来了,听得兴高采烈,孟之祥也很开心,然而,他听到背后有人叫道:“我道是谁这么副好歌喉,原来是孟七郎啊!”

    孟之祥回头一看,不由得脸上厌恶之色一转即逝,随即调转马匹,脸上推笑,拱手为礼道:“见过史统制!”

    来者是位将军,三十出头的年轻人长得有副军人的好骨架,身躯高大,大手大脚。

    此人虽然年轻,却已经做到了忠顺军中的第六军副统制高官,授为承节郎,史志超也!

    孟之祥虽是孟氏家族成员,但也得向他表示尊敬。

    宋军的一个军单位有二千五百人,第六军就占了孟家军步兵的四分之一队伍,统制官是军的最高指挥官,史志超是副职,地位不算低。

    关键在于史志超朝中有人,他是现任大理卿兼权刑部侍郎,湖北路制置司制置使兼知襄阳府,赐便宜指挥史嵩之的大侄子,拥有连串显赫的头衔史嵩之算得上孟军家的后台,将来有可能孟珙得尊称史嵩之为“恩相”的角色!

    史嵩之来头极大,他家史上一个亲戚史浩做过尚书右仆射(宰相),他父亲史弥忠做过资政殿大学士,史弥忠与右丞相史弥远是堂表亲的关系,换言之史嵩之是史弥远的侄子。

    以他现在的发展态势,搞不好将成史家出的第三位宰相。

    不是不可能,而是很有可能,史嵩之是一个既有远谋,又能干事的人,嘉定十三年史嵩之中进士,调任光化军司户参军。不久,身为从叔的史弥远想提携他,问他道:“给你换一个新的职位,你想去哪里?”史嵩之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希望能到襄(阳)汉(水)一带去做官。”

    史弥远听了很高兴,调史嵩之为襄阳户曹,遂了他的心愿。

    襄阳地处在汉水中游南岸,与北岸的樊城相呼应,是扼守长江的屏障,其在南宋的地位至关重要,完全可以用咽喉来作比喻。

    在那里做官,固然要直面南下的金军,存在危险,但也容易出成绩,正所谓风险越大,收益越高。

    富贵险中求,史嵩之在襄阳经营了整整十年,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绍定元年,史嵩之在襄阳经理屯田,积谷达六十八万石,成效的确不小。

    绍定三年(1230年),他又在枣阳屯田,并再次获得了成功,如此凭借着功劳,史嵩之一路高升。

    而枣阳正是孟家军活动的地盘,可以说史嵩之支持了孟家军不少的钱粮,加上他文官的身份,孟家军不得不向他表示恭敬。

    史嵩之派史志超到忠顺军任职,既是对忠顺军的监控,也借着忠顺军来给史志超镀金,不过史志超也有几分勇力,倒不完全是银样腊枪头。

    “孟七郎,你唱得这么好听,简直是京师大家也比不过你,来来来,你随我到第六军唱几首歌给我们听听!”

    见孟之祥稍一迟疑,史志超见不得人逆违他,顿时不悦地道:“怎么,你不情愿?”

    由于出身世家,营养好,他生得高大,比旁人大了一圈,长着一副马脸,满是凶相,旁人都被他吓住了,连孟之璋都不敢说什么。

    孟之祥心中破口大骂:“这把劳资当伶人来使唤了!”

    他作为骑兵百骑的长官,部下等于是他自家兄弟,他为他们唱歌,不算什么,可以称得上是“与民同乐”。

    但孟之祥要是去第六军唱上一出,那他就全军出名了,不是勇斗金朝勇士的名声,而是成为了被人看不起的伶人戏子,对于他日后的从军之路是万万不可以的,毕竟社会上伶人、戏子的地位很低。

    在古代,一些行径不是你想做就做的,做了恐怕有失身份,比如男人下厨---因为要求是“君子远庖厨”,还有官员去逛街买菜以及充当票友,都是不可取的。

    其他同袍听他唱得好,由于他的身份,不敢让他公开献唱。

    世家子史志超倒不见得是有意为难孟之祥,只是他听得好听,军中无娱乐,就要求孟之祥去唱给他所辖的第六军听听,全然没想到孟之祥不可能作此低人一等的事。

    正在为难时,只听得后面马蹄声响起,有人说道:“小七,你这么有空,陪四叔我去前方走一遭吧!”

    大家回头一看,竟是孟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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