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宋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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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欧阳

    话接上回。

    宋天豫乃受到了老兵的赏识,便接受了传播武艺这一想法,诚然,现在的老兵已经全身功力尽废,但是老兵的眼见与见识都在,就算真的会武功,也只是能给宋天豫做个示范而已,宋天豫除了震惊几下子外,别的也干不了。

    其实,生在这样一个时代也是一个平民的悲哀,习文,你面临着朝廷的勾心斗角,习武,你面临着国破家亡,阴谋诡计的舞台,经商,世道这么乱,一不小心,命没了,你就是钱再多,也享不了福气。

    自己的初心是什么?活着,并且让生命绽放光彩,璀璨而又有意义。

    变强的心也在心底慢慢的扎根,举个小小的例子,前世自己生在平民家庭,身在农村,脚上穿的鞋子都是大概几十块钱,最多不超过两百,自己曾经和住在城里的亲戚朋友买过一双真正的耐克鞋子,自己曾经真的天真的认为,不就是个鞋子嘛,真的有那么重要吗?穿什么不是穿?所以自己穿着真耐克鞋子跑步并且与普通鞋子跑步比了比,自己发现,真的耐克不会对脚有什么伤害,而那些普通鞋子,真的会将脚磨得生疼,可能自己的观点有点偏执,但却是自己真实的体验。

    这也让宋天豫有了变强的动力,至少是填补遗憾。

    本以为老兵传授的武功就是些军队里的拳脚功夫,没想到还是门功法,这让宋天豫有点小激动,虽然这是宋朝,但是这方世界有真气这一说,所以又让这方世界平添一抹玄幻的气息。

    虽然欢喜,但是宋天豫还是努力的平静下来,虽然这方世界有真气存在,但是一般的武者也只是学些拳脚功夫,真正有功法的还是那些个王公贵族啊,皇家啊,高人隐士啊,反正大多数都是高手,很少有普通人士,当然也有家族流传的。

    老兵传给宋天豫的功法名曰:天罡诀(也不知道算不算抄袭,要是抄袭我就更改),至纯至阳的功法,修行者之人的内力外力都会提升,速度,力量,内力,行动,意动,将有大幅度的提升。

    功法来自于唐朝,源自于唐太宗时期军中出色武将编录而成,功法强大,修炼年至大成可达瞬移,巨力,速动,敏锐之功效,修行后还可以在身体上形成罡气,保护人体的效果比真气要好,可谓一人可震摄将相王侯,真正做到一怒而诸侯惧,安则天下息,到是与鬼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缺点也有,至阳功法嘛,就是修炼到大成后太阳刚了,需要阴气滋补,懂的都懂,但是对彼此都有好处,但谁会一天天的总想着和你XX啊。其实别的方法也可以,比如阴寒之物啊,包括甲乙针也是可以的,但这都是后话,宋天豫觉得,可能要找女朋友了,但是自己可没经验,作者也没有,但是宋天豫觉得他的人缘还是不错的。

    走一步算一步,到时再说吧。

    随着和张家子嗣比武的结束,宋天豫算是被注意了起来,虽说张家子嗣并没有输的那么的惨,但是输了就是输了,尽管宋天豫让你输的体面,虽败犹荣,但是输了就是输了。

    “靠!我张木怎么可输!”张家子嗣张木大吼道。

    显然不服,但是贵宾席的张家人已经站了出来,

    “行了,自己技不如人就不要怪别人,多提升自己才是王道,总靠些歪门邪道的东西成不了大事,各位,犬子出丑了,还望各位海涵,我张某定当对其责罚。”张家主事人站了出来。

    随即,张木便蔫了下去,只能愤恨的看了几眼宋天豫,见宋天豫一副不在意的样子道是让他怒火又多了一分,只得走开了。

    宋天豫虽然不在意,但是不代表他没有看到一切,像是张木这种人,就是明显被捧得捧厉害的,别人对他大多都是顺从的态度,他也体验到了当做征服者的滋味,所以,迷恋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人的性癖一样。

    台下的柳妃语都将一切看在眼里,其实她对宋天豫敬酒示好有几分拉拢之意,毕竟能从她的病中看出了有蒙汗药这种东西,必定不简单,将这种人才拉拢至自己的麾下,可谓是一大助力。

    其实柳妃语回到家之后靠自己也查清楚了是谁捣的鬼,原来是张家的那个张木,张木勾结自己家族长老的一个孙子,二人里应外合,张家依靠财力一举垄断了几家药店的祛暑水,全部拉到张家府邸,而那个长老的孙子则是趁机下上蒙汗药,目的就是让柳妃语发热,然后中暑,想要祛暑水必要来张家,到时候嘿嘿嘿。

    但是那个孙子明显办事不利,一下子加多了,所以直接导致内环境失调,才遇见了宋天豫一幕。

    对于宋天豫,她愿意和他交朋友,至少比那些个外表真诚的狐朋狗友强。

    风波平息,诗词大会也到了尾声,主办四美走了过来,显然是找柳妃语的,同为女人,更多的还是愿意团结在一起,在重男轻女的时代,女人团结,也是一股不俗的力量。

    聊着聊着,就到了宋天豫身上,自然对医术赞叹有加,只有一个姑娘若有所思。

    宋天豫没走远,正在打包,毕竟这么多的山珍海味,扔了怪可惜的,打包回家,放上点土豆子粉条子,又是一道美食。

    突然感觉有人过来,宋天豫放下手中的打包行为,毕竟现在可没有打包行为,多多少少有点丢人,不然也不会等大会结束在偷偷摸摸的搞。

    人移至宋天豫身前,宋天豫已经将东西藏好了,奶奶的,不能让她们看见,丢人啊。

    “来,姐姐给你们介绍介绍,这位便是小神医,宋天豫,就是他就了我,还帮了我。”柳妃语道,话语和眼神中无不是赞赏。

    四女看到,都不断的往宋天豫这里看,若是个帅哥,绝对能引得她们注意,或许真的能像一些玄幻小说写的那样,来个四飞,但是宋天豫长的只能是普通,但也不让人讨厌,颜值十分的话,宋天豫只能算是五分半。

    四女都是美女级别的人,经过柳妃语介绍,宋天豫都了解到了,他懂历史,古时候的女子都是保守的,不会轻易与陌生男子有肌肤之亲,除非是亲人,故人,信任之人,否则,就是不贞。当然了,这个宋朝倒是没那么多的礼节与约束。

    四人一位是欧阳家的,叫做欧阳天雪,人由其名,宛如雪中绽放的白莲花,却实,女孩儿一身白衣,连头发都是白的,一头白发盘成荷花状,用一根发簪子插好,瞳孔是宛若星空的紫色,脸颊处还泛有健康的粉红色,嘴唇红润,双耳上戴着晶石般的耳环,一看就是好生养。

    不过,为什么是个娃娃脸?而且,身材也是一米五的萝莉型,衣服不用说,大家闺秀型的衣服,脚上穿的是凉鞋,露着白嫩的玉足。

    其它三人,两个是公主,是辰州州牧姬令风的嫡女,分别叫姬书欣(姐姐),姬书媛(妹妹)(参考斗破夭夜夭月)

    还有一人,从柳妃语说宋天豫开始,就一直在看宋天豫,一副古灵精怪的模样,虽然很好看,但是却有狡捷之光从眼中放出,显然,是个惯坏的大小姐。

    整个辰州顶尖五美都聚在一个新人旁边,不免让人说三道四,所以,

    “各位姑娘,在下仁济堂还有事情没有忙完,就先行告了。”

    冲着姑娘们行了一礼,于是便快步离开了,顺手拿着打包的饭菜,还把挂在后背的斗笠戴在了头上,奶奶的,一幅幅吃人的目光看着他,明显是因为这五个女人站在自己这里,还是跑吧。

    五女中的四女看到这一幕,不禁一笑,忽然发现彼此都在笑,便打闹起来,外人看来,绝对是风景。

    只有那个欧阳姓的女子,若有所思,眼中智慧光芒流转。

    “柳姐姐,他医术这么强,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