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宋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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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昨”日旧友

    宋天豫自宁月清事件后,开始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身不由己,就算自己真的去尽力隐藏自己又如何,自己终究只不过是一介凡夫俗子,能掀起什么浪?

    不过是风中漂泊的浮萍而已,好吧,现在宋天豫比作浮萍,后世的文天祥也会自比,但是宋天豫只是借鉴他的智慧而已。

    作为浮萍,这身世自然是身不由己啊,唯恐遇到雨滴,让自己直接变成历史长河里的一个粒子。

    几天都憋在家里的宋天豫今日倒是有点开心,因为自己前一阵子结交的几位好友传来了消息,这让宋天豫这几天眉间的乌云散开了,宋天豫觉得,还是跟着他们两个痛快,虽然三人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三人性格投缘,聊得来。

    经过这么多天,宋天豫用着自己的忙里偷闲的时间,也是打听了李乾风的家世,原来啊,他是辰州城里算是个大家族,听说之前好像是前唐一支后裔,祖上好像是李靖将军。

    但是李家经过了五代十国,靖康之难,早已经没落了,当初的李唐,早已是历史,现在这天下是性赵还是姓完颜,待定。

    李乾风还是个不错血脉出身,他家算是个地主,管土地农民的,当然了,相较于柳家,欧阳家,姬家,宁家,要差上许多。

    而司马晋,则是个百家饭孩子,宋天豫在桥边的老大爷大妈们口中打听到了司马晋的消息,他就是辰州城郭外靠近小山的一个小村子里的孩子,吃村里百家饭长大,村子里的人都认识他,把干当做干儿子,他的童年倒是没有因为父母逝去而变的暗淡,据说他的名字,源自于照顾他的村长爷爷,村长性司马,他也就信了司马,而村长爷爷平常就喜欢讲前唐晋国的故事,所以就姓了司马,叫晋。

    宋天豫看着二人的书信,不禁嘴角上扬,发自内心的为他们高兴。

    书信中说道:

    李乾风作为三人中最为儒雅之人,但是却是个酒痴,三人分离后,他去了洪州,因为酷爱饮酒作乐,还真的遇到了和他志趣相投的一人。此人自己给自己取名为李太百,看着很普通,但是又不那么普通,他比那李太白多上了那么一横,据李乾风描述,这倒是和身着装扮有些关系。

    原来那人自认为自己不比那传说中的李白差,无论是才华,酒意,剑法,都可以算是这南方的小李白了,然而,就是这穿着打扮上,此人和李太白有些不一样,李太白历史上总是文人雅客,这点和此人一样,但是唯独少了一顶帽子,此人经常戴着一顶斗笠,酒馆人称斗笠醉仙。

    就在李乾风刚刚来到洪州时,进入了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但是人们都在议论纷纷,原来都在议论一个叫“斗笠醉仙”的人物,能称得上是醉仙的人,自然对酒情有独钟,李乾风这个酒痴,立刻就像是找到知己一样,四处望去。

    顺着人们的视线,李乾风找到了那位“斗笠醉仙”,看起来却是人如其名,乍一看还真以为是李太白呢,只不过那斗笠却证明他不是。

    李乾风如沙漠中看到香甜甘露的人一般,瞬间就走了过去,想来此人有着一些名声,自然不是那种别有用心之人,事实上就是这样,一般一个人若是有着名头,大多数人也都会从他的名头中大概了解一二。

    李乾风也是基于这一点,才敢直接就向前。

    自然,二人交谈甚欢,就像是好兄弟,但是二人年龄差距导致二人不能结成忘年交,其实也不是不行,但是李太百拒绝了,他有了新的决定。

    李太百决定收李乾风为徒弟,教他剑法。

    原来,这“斗笠醉仙”还真有点真本事,虽然喝的烂醉,但是一耍起剑来却是龙飞凤舞,美观却不失剑意。

    李乾风不傻,明白这其中的含义,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斗笠醉仙”李太百明白李乾风的顾虑,几番谈话下来,竟然真的说服了李乾风,李乾风因为辰州酒馆的事情还有点阴影,来洪州一是为了酒,二是为了武艺,他不希望自己一直是靠别人庇护下存活,虽然之前他一直都是这样。

    李乾风的父母都希望他好好活着,但是他不想这样,他向往外面广阔的天地,向往江湖上的人情世故,但是父母的反对令他很头疼,甚至父母直接强行给他说媒,让他娶妻。

    但是他不可能从,就在成亲之日来临前,他一直都蒙在鼓里,所以,他抗议,直接选择了离家出走,他认为,他的路,应该他自己来走。

    现在李太百出现,令他现在看到了希望,他虽然有点不喜欢拘谨,但是也明白,没本事在江湖很难立足。

    于是便接受了李太百的传承——《醉心剑》

    而司马晋,这个小子很仗义,把义看的高于一切,这个家伙有悬壶救世之志向,因为从小生活于乡里的小村子,明白人民真的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就像德国美术落榜生,生活于底层,才会明白这含义。

    他这个人去了哪里,倒是没有说,只是说去了一片野生动物的地方,山顶还有着一个流传千古的仙人。

    宋天豫猜不透谜语,也就不猜了,这个司马晋是宋天豫的二哥,为人很正,不像宋天豫,就是一个活脱脱的逗比,为什么这样一个人可以和宋天豫结为兄弟呢?因为二者有着相同的理念,二人皆为悬壶救世之人,虽然宋天豫可能没这么想过,但是司马晋想过,或者说他就是这么认为的。

    司马晋乃是一介江湖之人,平日里听到的最多的就是这市井中的奇人奇事,对宋天豫也有所耳闻,听闻他是医生,司马晋也没有太多的在意,虽然现在对医生十分欢迎,但是却存在着不少的弊端,比如:坑蒙拐骗,对,有的人就是打着医生也就是郎中的幌子,骗取财物,古代科技受限制,自然对小摸小骗没办法。

    信件中,司马晋这位二哥去了远处,但是就语言来看,似乎距离金兵近了,他加入了一个武装部队,据介绍是当初刘光世的部队,他是个正面人物,但是也不是个正面人物,说他是正面人物,他一打仗就逃,说他是反面人物吧,他还是个中兴四将之一,无语子。

    刘光世收容了许多的败军溃兵,土匪强盗什么的,也怪当时的天下太乱,基本上乱兵到处都是,你若是没有个专门的机构处理这些人,在本国还好,要是都跑到了金国或者伪齐去,但不是长他人气势灭自己威风吗?

    所以刘光世就担当了这么一个角色。

    自己的这位二哥,身怀侠肝义胆,估计不会轻移去做土匪砸窑什么的,司马晋进的武装,估计就是一伙抵抗金兵的队伍,毕竟现在金兵因为岳飞的三次北伐已经丢失许多地盘了。

    而二哥这个武装,算是在刘光世退休后自己出来混的,毕竟朝廷什么样,他们清楚,今年是1137年,赵构还没有定都,1138年才会正式定都临安,南宋政权真正的建立。

    宋天豫看着二位哥哥的机遇,再看看自己,多少有点上不来台,自己好歹也是个七尺男儿,不能只是偏安一耦,但是回想,自己还真的只能这样。

    宋天豫抓了抓头发,提笔开始写信,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自己说话很内涵,不透露重要消息,也把事情都讲明白了,现在的宋天豫,只是走一步算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