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烟之仙剑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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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落难风神

    林天乐避开老头的目光,觉得老头的问话有些咄咄逼人,他更紧张了,紧张的开始有些语无伦次。

    “人……野味……这肉不一定是什么野味……是一定是什么野味……”

    这时候,窗外又飘过那颗人头,一颗孩子的人头,又冲屋子里的林天乐嘻嘻笑了两声。

    “小六子,又顽皮,你这淘气小子,吓坏了客人,看我不拧掉你的耳朵。”

    说话间,老头就要出去。

    “站住……”

    林天乐再也忍不住了,没想到他杀了人还能这么镇静,管他是人是妖,自己也不能一味害怕下去,男子汉大丈夫该出手时就出手。

    老头回过身,满脸疑惑。

    “小哥……你这是?”

    人老奸,马老猾,你倒是真会装啊,林天乐越想越气愤。

    “你……刚才窗外那个孩子是不是你杀的?”

    这么说或者有些不妥当,因为窗外飘过的只是颗孩子的人头,并不是个完整的孩子,可是林天乐一时也找不到更合适的说法。

    老头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哈哈笑了起来。

    “小哥,我猜你一定是被刚才那个孩子吓到了,你误会了,听我慢慢给你道来,我们这里住的人啊,叫飞头族,脑袋都能离开身体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不过要在一定的时间回来才行,如果过了时间头还不回来,那身子就死了……”

    什么?世间竟有此等奇闻?

    对于闻所未闻的事,往往叫人怎么听着都像谎言,林天乐当然觉得很难置信。

    “什么飞头族,纯粹是你瞎说,鬼才信……”

    老头不慌不忙道:“不管你信不信,这都是真的,当年黄帝大战蚩尤,我们飞头一族都是蚩尤的部下,蚩尤战败以后,大伙就逃到了这里繁衍生息,怕这飞头的本领吓到别人,我们只在夜里才用,可是这孩子顽皮,看到陌生人来到这里,一时好奇大白天也搞怪吓你。”

    每个人心里的想法,往往都是根深蒂固的东西,也很难被人说服,林天乐还是不信。

    “这村寨之中人都看不到几个,一定都是被你杀了……你杀了人当然不敢承认,编个谎话来骗人。”

    其实林天乐心中已经开始有点动摇。

    听了这话,老头眼里掠过一丝黯然之色。

    “的确,我们这里的人是越来越少,除了小孩和老人,壮年人几乎见不到几个,说起来也着实叫人伤心啊,想我们祖上刚来这里,一穷二白,缺吃少穿,不过那时人丁兴旺,后来日子过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富,人丁却越来越少,原因离不开我们飞头族最大的弱点,就是我们嘴里说什么一定要和心里想的一样,不能心口不一,做不到的话,头飞出去了,身子就会用被子或者盆子把脖子挡住,头飞回来也没法重新回到脖子上,时辰一过人就死了”老头长长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这也难怪,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人心却变得越来越坏,心口不一的人越来越多,能活下来的也都是些心口如一的人,你在这里看到的多是孩子,就是因为孩子还小,单纯,没什么坏心思,做得到心里想什么嘴里就说什么,等长大成年可就未必了……”

    这莫名其妙的一番说辞,说的林天乐云里雾里,不过他说什么也不敢信。

    看来得想办法先把这个老头抓住,才能让他说老实话,可是自己的菜刀丢了,仿佛也少了一份胆气,对了,自己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想到了玉佩中的古紫鬼。

    “古姐姐……古姐姐……”

    呼唤声中,古紫鬼飘然落地,还是一身紫衣,长发如云。

    “鬼呀……”

    还没等林天乐说什么,那个老头儿仿佛见到了鬼一样,不,他真的见到了鬼,古紫鬼的确是个鬼。

    别说面前凭空多出个女鬼,就是突然多出个人,也能把人吓一跳。

    老头箭一样窜了出去,而且是脑袋先出去,两只耳朵翅膀一样扑闪着先飞出门外,身子在后面也紧跟随,冲到大门口,他的脑袋才重新落回脖子上。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难道……难道这位老人家说的是真的……真的有飞头族这回事?”

    林天乐现在觉得越来越糊涂了。

    他把刚才发生的事跟古紫鬼讲了一遍,说的时候显然还心有余悸。

    “那位老人家并没有骗你,三界接壤之处,确实有这么一个族落,只是近乎与世隔绝很少有人知道罢了,不过你被他吓到了,把我叫出来又吓到了他,这事倒挺有意思,也就算扯平了。”

    古紫鬼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林天乐再也不想待在这个鬼地方,一刻也不想待,他也再不想吃这里的东西,宁愿饿死也不想吃,躲避瘟疫似的匆匆离开了飞头族部落。

    接下来的几天跋山涉水虽然辛苦,但山间有采不尽的野果,喝不完的山泉水,动动手就能填饱肚子,绝不至于挨饿。

    不过后来的两三天就不好过了。林天乐进了一片丛林,在丛林里迷了路。

    这片丛林中不但没有一颗野果,连野蘑菇都没有,连树叶都是又苦又涩,就算人有三只眼也绝对找不到一点能吃的东西,于是,他又开始了挨饿的日子,好在第三天他终于走出了丛林,来到一个小镇,这时的林天乐已经饿的五脏都要被消化了。

    不夸张的说,三天不吃东西,已经接近被饿晕的垭口了。

    小镇不大,算不上繁华,但该有的一切应有尽有,甚至别的地方没有的东西这里也有,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连续饿了两三天,林天乐看谁手里拿的东西都像是吃的,可是就算别人手里拿着吃的东西也不能伸手去抢,林秀才是个文人,抢别人东西的事那可万万做不出来。

    刚进小镇,路边正好有一座酒楼,林天乐暗暗庆幸自己身上还有些散碎银子,好酒好菜买不起,填饱肚子还是绰绰有余。

    刚走到酒楼门口,林天乐摸了摸腰间不由愣住了,身上的银子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连牙签大的一点碎渣都没剩下,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丢的,不由心中连连叫苦。

    酒楼里酒香肉香扑鼻,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做的是有钱人的生意,笑迎四方客,对不起,你要是想吃白食那绝对不欢迎。

    在门口踌躇了片刻,林天乐看到酒楼外面不远处,有个三四十岁的乞丐倚墙而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虽然面露饥色,却是生得肚大腰圆,特别是那肚子,像个十月怀胎的孕妇。

    乞丐生着这样的大肚子,难免会让人怀疑这是一种病。

    如果一个又饥又饿的乞丐还有病,难免会令人更加同情。

    只看了一眼,林天乐就对他产生了同情,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不知不觉,他挪动几步也在他旁边倚墙坐了下来,坐下之后,试探着问那中年人。

    “大叔,你是要饭的吧?”

    衣衫褴褛的中年人侧身看了看林天乐,翻了翻白眼。

    “你才是要饭的呢,你们一家都是要饭的……”

    有意思,要饭就要饭呗,这有什么好丢人的,还不好意思承认,不承认也就罢了,抬起杠来还这么硬气,真是天下之大什么人都有,林天乐不由觉心中有些可笑。

    林天乐笑着说:“你不是要饭的,干嘛穿成这身打扮,而且哪都不去,偏偏坐在这酒楼门口。”就凭你这身衣服,可是标准的要饭行头。”

    中年男子头一扬,一副桀骜不驯之态。

    “谁说穿成这样的就是叫花子,坐在酒楼门口就为讨饭?我是高兴坐在这里,就为闻这免费的酒香菜香,他们吃不了亏,我还占了便宜……”

    世间还有这样的道理,林天乐差点笑出了驴叫声,饿成这样还能笑得出来,这种人世上应该不多。

    “好……好……算我说错话了……”林天乐想了下又说。“你不但不是要饭的,还是大富豪,天下最有钱的大富豪。”

    言语上占了上风,中年男人很高兴,反问道:“看你这一身脏兮兮的,你是要饭的吧?”

    哈哈,林天乐觉得他有点意思,一个乞丐还懂得以牙还牙针锋相对。

    “我可不是叫花子,我是读书人,读圣贤书者,嗟来之食尚不受,何况乞讨。”

    就像是乌鸦站在煤堆上,只看到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林天乐只看到他身上衣服烂,不知道自己身上衣服脏。

    中年男人撇了撇嘴。

    “看你这身打扮,衣服虽然不破,可是比我还脏,咱俩比起来,别人一定更相信你是叫花子。”

    林天乐刚想说话,从酒楼里走出一个大胖子,满面红光,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剔着牙,喷出一股股酒肉的酸腐的气,活脱脱的拉仇恨,这让不远处坐着的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狠狠瞪了他一眼。

    “你饿不?”

    林天乐忍不住问中年男子。

    “饿……倒是有点……”

    中年男子费劲地咽了口吐沫,略微点了点头,也忍不住问林天乐:“你饿不?”

    林天乐的回答和他一样。

    “饿……倒是有点……”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

    “三天,三天多没吃东西了。你多久没吃东西了?”

    “我,快记不清了,我好像已经三个多月没吃过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