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虎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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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白熊皮

    巫马二悲痛的带着兄弟们南下数十里。

    他花了两天时间,把兄长的尸骸从万人坑中找了回来。

    然后用自己的衣袍包住尸体,打马就往北走。

    “族长,我们去哪里?”

    巫马二回头说道:

    “我要往北走。

    以前兄长跟我说白熊皮最耐寒,他总说以后日子好过了,要用四匹骏马,到纥骨部换一张白熊皮回来做衣服。

    现在他走了,我想去猎一头白熊回来,用白熊皮给他陪葬。”

    “我们跟你去。”族人们纷纷打马跟上了巫马二。

    一群绝望而又迷茫的羔羊总算是有了一点目标,开始朝着北方前行。

    ......

    北上的道路十分艰难。

    时间刚刚进入仁孝元年的十月,草原上就下起了雪,寒冬已然来临,。

    据说,草原上的冬天会持续到来年的三月。

    若非交到了一个叫做呼兰白音的好朋友,张有志他们大概会冻死在前往呼兰部的路上。

    天下任何一个地方的百姓,都是艰苦的。

    草原的牧民一辈子只知道和牲口打交道,他们的一切都以牛羊马匹为中心。

    他们身上穿的是羊皮袄,喝的是马奶酒,吃的是奶酪。

    他们的帐篷、甲胄、强弓都来自牛身上,出行则依赖马匹。

    他们比长城以南的人更具有冒险精神,但是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智者和工匠。

    于是,张有志他们的地位开始蹭蹭蹭的上涨。

    辅兵出身的田秋生,成了修理马车的大匠;会编草鞋的老程头,成了手艺人师傅;瞎眼的闫怀成了临时木匠。

    说实话,他那点手艺真的不够用。

    几个女人则教会了粗鄙的鲜卑人裁缝手艺,帮他们把胡乱披在身上的皮毛,改造成了衣衫。

    至于张有志、王大刀和闫怀,则成了草原战士。

    披着厚厚的白熊皮,骑在骏马的背上,张有志细心的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他要记住回家的路。

    两千五百里的行程,对于习惯了迁徙的草原人来说都不算近。

    对于一辈子不一定会离开土地的周人来说,就实在太远了。

    雪停的时候,张有志在远处的草原上看到了一小队骑士,他们也碰巧刚刚抖掉了身上的积雪。

    若非身上的积雪,他们大概早就被呼兰部的斥候驱逐或者斩杀了。

    “走,过去看看。”张有志招呼闫怀。

    王大刀这厮太过雄壮,马儿带着他跑不起来,便只能悻悻的留在原地。

    不远处的呼兰青看到他们打马离开,再看看还在原地的剩下几个人,便只是派人远远的跟在后面。

    这是一队奇怪的骑士,他们甚至都忘记了警戒,只知道朝着东北方毫无章法的前行。

    见到骑在马上的张有志和闫怀,他们也只是抬头看了看。

    他们的视线在张有志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犹豫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

    “我的朋友们,我是来自呼伦湖的呼兰志。你们这是要去哪儿,需要帮忙吗?”

    张有志操着一口流利的鲜卑语问道。

    巫马二没有搭理他,自顾自的打马往前走。

    张有志看巫马二用一块破布裹着上半身,在马上瑟瑟发抖,自己的衣衫却包裹着什么东西放在马上,

    他心中好奇不已,于是打马靠了过去。

    还在三十步开外,一股熟悉的臭味就扑鼻而来。

    张有志顿时明白了马上的是什么,他不动声色的问道:

    “朋友,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巫马二还是没有搭理他,仍旧自顾自的往前走。

    张有志看他快要冻死了,又觉得自己还有办法弄到皮袄,便把身上的白熊皮摘下来递了过去:

    “我的朋友,我来自呼兰部,是仗义的呼兰志。

    不管你要去哪里安葬你的亲人,请披上这张白熊皮吧,有了他你至少不会被冻死。”

    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张有志,每一双眼睛里都写满了不相信。

    这种白熊皮,只有纥骨部人能够猎到,是最顶级的皮毛。

    每一张白熊的皮,至少与四匹顶级的战马等价。

    眼前这个自称仗义的呼兰志的家伙,居然就这么把白熊皮送了人。

    这还不算完,张有志还把自己的水囊和肉干掏了出来,在每个人手上塞了一些:

    “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是跋涉了很远吧,一个个是不是吃的喝的都没有了。

    来来来,不要客气,尝尝我的牛肉干和马奶酒。”

    泪水不争气的从巫马二的眼眶涌出,十几个铁打的汉子滚下马来,抱头痛哭。

    一个落魄汉子郑重的把巫马二的水囊和肉干送了回来。

    他们从腰间拔出弯刀,直把闫怀和张有志吓了一跳。

    可这些个落魄的鲜卑人却没有在意,他们跪在地上,飞快的用弯刀掘了一个坑出来。

    随后,巫马二双手小心的捧着那张白熊皮,把它铺在了坑里。

    几个族人从巫马二的皮袄中,把巫马大已然生虫发臭的尸体抱出来,铺到了白熊皮上,仔细的用白熊皮包起来,再盖上了泥土。

    张有志奇怪的看着他们做完了这一切,摇摇头不解的走了。

    流落他乡的少年人,只是本能的想要结交朋友,为活着回到南方多争取一些筹码罢了。

    人家不搭理自己也是正常。

    他可不认为,一张白熊皮和一袋马奶酒,就能让十几个身强体壮的厮杀汉纳头便拜。

    他还要去追呼兰部的大部队。

    要是天黑前不赶到营地,有用的老程头和田秋生等人不一定会死,可只会厮杀的王大刀就死定了。

    可是还没走多远,那十几个汉子就跟了上来。

    他们呼啦啦冲到了张有志的马前,还不等张有志抬起那把本属于温明达的铜胎弓,就齐刷刷跪了一地。

    打头的汉子双眼通红,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但是目光已经不再涣散。

    他们双膝跪地,把刀举过头顶,眼神炙热:

    “仗义的呼兰志,我和我的兄弟们请求您接纳我们的效忠,让我们做您的仆人。”

    张有志疑惑的看看他们,莫名其妙的说道:

    “起来吧朋友们。

    或许你们不知道,我来自遥远的南方,只是一个囚徒罢了。

    我没有出身高贵的父亲或者兄长,也没有堆积如山的财富,我仅有的财富就是那张白熊皮和这点酒肉,完全配不上你们的效忠。”

    巫马二闻言,向前膝行数步,语气坚定的说道:

    “主人,请您接受我们的效忠。

    巫马部最后的十七个勇士,愿意为您付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