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港综开始的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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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帅哥?有多帅?有浩南跟蕉皮帅吗?

    王剑心回到别墅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贺力王跟苗奉都在等他。

    “怎么样?今晚有什么收获?”贺力王将一罐冰啤酒抛给王剑心,随口问道。

    王剑心打开啤酒喝了一口,放下酒瓶道:“目前已经初步摸清砵兰街的势力分布,最大的收获是,我已经选定要加入的势力。”

    苗奉对港岛社团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就只是坐在一旁静听,没有插言。

    贺力王饶有兴趣的问道:“你选的是哪个势力?”

    王剑心道:“洪兴社。”

    贺力王了然点头道:“我猜你也会选这个势力,洪兴社在港岛社团界的名声,算是最好的一个。”

    “他们不卖面粉,很少会主动搞事,相对来说也十分讲诚信,只要收了你的保护费,就肯定会罩你。”

    “最关键的是,洪兴出打仔,他们名下有许多拳馆和健身馆,这有利于你的吞并计划。”

    显然他这些时日为了调查关刀,也对港岛的社团做过一些了解,是以他的话基本都能说到点子上。

    说完这番话后,贺力王又好奇的问道:“那你打算怎么打进社团?”

    王剑心咧嘴一笑,道:“干老本行,先从酒吧驻唱歌手干起,等到时机成熟,还得请老苗帮个忙。”

    苗奉诧异的道:“我能帮什么忙?”

    王剑心神神秘秘的笑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

    次日一早,王剑心开始随苗奉学习苗家腿法。

    南派武学跟北派武学风格迥异,究其原因,在于先天体格上的差异。

    北方人往往身高腿长,体格健壮,在力量上优势突出。

    南方人相对短小精悍,灵动纤巧,在敏捷上优点明显。

    因此,北派功夫讲究大开大合,舒展大方,气势雄浑,以腿见长。

    南派功夫则是短桥寸劲,阔幅沉马,迅疾紧凑,以拳取胜。

    苗家腿法乃是典型的北派腿法,施展时一双腿犹如铁棍钢鞭,靠腰身旋转带动双腿,进行连绵不绝,秋风扫落叶般的狂暴攻击。

    南派腿法却是讲究踢腿不过腰,主要以快制敌,大多攻击对手下盘,在力道上远不如北派腿法凶猛,其中以佛山无影脚最为出名。

    苗奉不过一米七八的个子,王剑心却有一米八,不仅是身体条件适合北派腿法,他的性格也让他更中意北派腿法。

    苗家腿法共有七路,除腿法招式外,还有配套的心法。

    王剑心底子很好,双腿韧带比许多学舞蹈的小姐姐还要强,劈个一字马什么的就是小儿科,学习北派腿法可谓事半功倍。

    加上苗家腿法的配套心法,灌注真气后一腿踢出,以王剑心的内功修为,威力绝不会比少林大力金刚腿差。

    早上起来练了两个钟头后,苗奉已经准备好早餐。

    吃过早餐王剑心便回房养刀,随后又继续苦练腿法。

    下午的时候,贺力王陪着他到砵兰街附近的旺角,租了一间出租屋,作为王剑心日后的临时居住地。

    这是必须要准备的,否则万一别人要调查他的来历,结果发现他住半山别墅,那不扯犊子吗?

    ……

    傍晚六点半,王剑心出现在小小酒吧门口。

    此时他梳着四六分的发型,上身一件浅色T恤,下身一条牛仔裤,脚上是一双运动鞋,整个人就是主打一个朴素。

    肩上背着刚买的吉他包,腰间皮带上卡着一个同样是刚买的CALL机。

    他走进酒吧,放眼望去,此时酒吧内空荡荡的,还没什么客人,只在角落的卡座上坐着一桌人。

    一名留着短发,相貌还算周正的女侍应看到他,不由眼前一亮,连忙迎上来询问道:“先生几位?”

    王剑心脸上带着充满阳光的微笑,温声细语的道:“我是来应聘驻唱歌手的。”

    听到他的话,女侍应眼中的光芒更盛,她比刚才更加热情几分。

    如果说刚才她脸上带的,是面对客人的职业化微笑,现在的笑容就真实了几分。

    她对王剑心道:“请稍等一下。”

    说完便转身往角落那处卡座快步走去。

    卡座上此时坐着七男四女,其中一名女子一身男式黑西装,理着偏中性的短发,怀里还搂着一名身材火辣,满头大波浪的美女。

    另一名女子相貌同样不差,顺直的长发披散在肩,内穿一件黑色抹胸,外面套一件浅蓝色衬衣,纤细的腰肢一览无遗。

    下身穿一条同色热裤,露出一双纤长的美腿。

    最后一名女子相对比较保守,上身是玫瑰红的旗袍式立领上衣,下身一条女式黑西裤,满头长发在头顶盘起,看上去成熟干练。

    除了大波浪辣妹被西装女拥着,其他两女跟一名胖子坐在一旁,与对面几名年轻人喝酒闲聊。

    对面六名男子形貌各异,为首的是个四十来岁,身材矮壮的中年男子,其他五个都是二十来岁的小青年。

    其中两个相貌英俊,留着同款中长发。

    另外三人分别是一名戴着眼镜的胖子,一个十分精神的平头小伙,一个留着圆寸发型,满脸贱笑的不良青年。

    短发女侍应走到卡座边后,先恭敬的对矮壮男子欠欠身,唤道:“B哥。”

    被称作B哥的矮壮男子,面带微笑的点点头,没有说话,西装女则是主动开口问道:“什么事?”

    短发女侍应强抑心下激动,对西装女道:“妹姐,刚刚来了一位应聘驻唱歌手的帅哥。”

    又是妹又是姐,拥有如此奇葩称呼的,整个砵兰街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洪兴十三妹。

    在各位大佬面前,她自然是十三妹,可在小弟小妹面前,她就是姐,因此才会有妹姐这个奇葩称呼。

    听到短发女侍应的话,十三妹调侃道:“帅哥?有多帅?有浩南跟蕉皮帅吗?”

    “呵呵呵……”

    这话一出口,在场众人纷纷笑了出来。

    十三妹算是运气好,因遇到刀疤琪这个贵人,比陈浩南先上位。

    陈浩南是在大佬B死后才上位的,如今大佬B还活得好好的,自然还不到他上位的时候。

    按辈分他们比十三妹低了一辈,但因为是同龄人,比较聊得来,关系一直不错。

    短发女侍应看看陈浩南和蕉皮,竟露出为难之色。

    十三妹见状惊讶道:“你竟然还迟疑了,真当靓仔南的花名是白叫的?”

    短发女侍应不好意思的道:“南哥当然是帅的,可那位帅哥也不差嘛。”

    说是这么说,但在她心里,陈浩南的帅,跟王剑心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这下众人都来了兴趣,十三妹笑道:“你把他叫过来,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有那么帅。”

    “好的。”

    看着短发女侍应雀跃离去的背影,十三妹笑骂道:“看你那发骚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