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醉花楼前的啼哭
【废稿:《魄天荒》第1版】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穿着月牙白的锦袍的男孩突然就哭了起来……
他就蹲在醉花楼的金色牌匾之下,大门的正下方,就在那里抱着头痛哭。
鼻涕流出来了,满是泪痕的脸终于从膝盖上抬起,他两只手的手心和手背到处都抹上了眼泪和鼻涕,很多地方干了又再次抹上。
他全然不顾自己的形象,也根本不在意他人的目光,因为无穷的悲伤让他的心一阵阵绞痛……
一块精致古朴的手帕递到了男孩的眼前,他斜了一眼,就顺手抓过来擦拭自己脏兮兮的面庞。
“有纸吗?卫生纸。”
一包新开的抽纸递了过去,他扯着,一张又一张,不停地擦眼泪,擤鼻涕,但依旧涕泗横流,没有止境……
行人很多,所有路过的人都要往这边看一眼,因为醉花楼是寻欢作乐的绝佳场所,是许多人的梦乡,更何况醉花楼本身就是那样的气派,豪华。
眼前这样的场景其实很容易让人浮想连篇,什么“贵公子求爱醉花楼歌妓惨遭拒绝”,“贵公子因为某方面不行在醉花楼门口痛哭流涕”诸如此类。这要是在夏国,仅仅一张图片都能掀起讨论的热潮。
但是很奇怪,没有一个路过的人会驻足观看,没有人会指着那个男孩议论纷纷,嘲笑他的无能,都没有。
这倒不是因为路过的人素质有多高,而是因为在男孩的身边,黑甲骑兵分成两队肃立在两旁,他们冷血凶悍的眼神让每一个往这边看的行人低下了头,他们只会在心里想:这是哪家的少爷,这么大阵仗。
本该是无情的嘲笑,却被换成了俯首,羡慕或尊敬,因为权势!
为什么会哭?叶劲书不清楚,只是当阳光柔和地照耀着大地,他看到前方纵横交错的街道,一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就哭了。他很迷茫,很无助,害怕自己做了错误的选择。
想起自己曾经做过的决定,他后悔,愧疚,担心,害怕……所有消极的情绪瞬间涌上心头,让他的防线迅速决堤崩溃。此时此刻可能只有放声大哭能让他好受些。
“老牧……我……我为什么还……还没死掉?”地上堆了一地的湿纸巾,叶劲书抽噎着断断续续地问着旁边那个好像突然慈祥、高大了不少的老人。
他站在叶劲书的旁边很久了,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陪伴,并在他最需要的时候递了一块手帕。
老牧没想过这样能大大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加深他们之间的感情,虽然这是他很想做的事。此刻他什么都没有想,他只是觉得自己这时应该默默地站在这个男孩的旁边,因为他需要。
“为什么你会死掉?”老牧的声音很轻,很温柔。
“我记得我的牙全被打碎了,脸上哪个地方都在出血,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它们都好了……”叶劲书抹完一把泪,把纸攥在手心里,强忍着镇定下来。
“这个世界的炁会滋养人的肉体,当人睡着或失去意识的时候,炁就会不受阻碍,加快更新的速度,也加快修复肉体的速度。”
看他点点头,应该是明白了,老牧接着说道:“所以你刚来龙泽时的伤,还有之后的伤都是被炁修复的,只不过这次伤的太重了,所以时间久了点。”
“我记起来了,第一天你是不是在酒里下药了,不然我怎么会在茶馆里睡着。”叶劲书丢掉哭脸,但还是能看出他的痛苦。
“正是,所以往后你要多留心眼,小心谨慎。不过练炁到三重天的境界之后迷药什么的就没什么用了。”老牧大方的承认了,让人感觉脸皮真厚。
“哦……老牧,我妹说龙泽大陆没有疾病,这是真的吗?”
“没错,龙泽大陆上的人向来不生病,因为有龙的庇佑。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我妈得了重病,在我们那个世界治不了,我妹听人说龙泽大陆什么病都能治好,就一直想跟她的同学来龙泽看看,我不同意,但她还是去了,之后就失去了联系。”
“是个好姑娘,可惜,心太急了点,现在龙泽很乱,很危险。这里的炁的确可能有那样的功效,所以需要我去接你母亲过来龙泽吗?”
“不……不用了。我妈她有武魄,她不见了,可能自己来龙泽了……”叶劲书坚定的看着老牧的眼睛,不过不知为何声音略微颤抖。
“算了,不说这个了。老牧,狂风死了吗?我打到最后迷迷糊糊的,好像感觉刺穿了他的心脏。但我是真的后怕,差点就死在他手里了。”他好像刻意想转移话题。
“没有死,最后一枪扎歪了一点,不过狂风认输了,我就把你打晕了,血流得太多,你的身体快撑不住了。”
“哦,谢谢。”
“不客气。对了,你那把枪不错,你那天的枪法让我非常震惊。”
“哈,都是小时候跟我爷爷学的,我这把鸣风枪也是爷爷留下来的。”
“鸣风。是个好名字,也是杆好枪。我一直以为夏国的兵器差龙泽太多,但它让我刮目相看。”
这把鸣风枪带给老牧太多惊喜,每每想起,他都大为震撼,同时心里也非常愧疚。
“小书,我对不起你,我不该怂恿你跟完全不在一个级别的狂风打,更不该在……”
“没关系的,狂风比起夏国那些人也就多会用个炁,他们的实力在龙泽估计都是最底层的,我如果连他们都打不过,怎么在龙泽立足,怎么接我妹妹回家!”叶劲书突然振奋起来,“我要是有武魄一定锤爆他们。”
“走吧,带你去一个地方。”老牧眼中满是欣慰。
“去哪?”
“变强,找妹妹。”
“我在龙泽待好久了,我得去学校看看妹妹有没有回来。”
“这里是白天,夏国就是黑夜,等晚上再回去,不差这一会,而且我等下带你去的地方可能会有你妹妹的消息。”
“走!嗷~爽!”把手心的纸丢在地上,叶劲书在老牧的搀扶下站起身来,他蹲了半天,腿麻了,太酸爽了。
“走!对了!保洁小姐,麻烦清理一下垃圾。”老牧回头大喊了一声,紧接着拉着叶劲书头也不回的走了。
许久后,一个身穿朱红色古风长裙的女子从醉花楼走出。她的头发随意的挽了一个松松的髻,斜插一只朱红色簪花,显得很随意但却美得一塌糊涂。就像夏国有些姑娘,她们虽然只画淡装,却已然倾国倾城。
“讨厌!我才不是保洁小姐呢!”
看着二人有说有笑的离去,美人拿着夏国产的塑料扫把和垃圾斗清理着地上的垃圾,嘴里不停地碎碎念道:
“成天就知道使唤我,我就是该,当你府里的丫鬟。”
“哎!上好的手帕这就不要了,真是败家玩意!”
……
还好老牧和叶劲书已经走远,不然肯定要被骂得狗血淋头,他们聊得太起劲,就像是拜过把子的兄弟一样,叶劲书完全没有注意有熟人擦肩而过。
“刘哥,刚刚那不是咱班上的叶劲书吗?他怎么也来了?”
“是吗?管他呢!醉花楼走起,爷请客!”
一群夏国学生模样的男孩回头停住,他们是叶劲书的同班同学,被围在中间的是刘龙,开天门之后一夜暴富。
“刘哥就是大气!就那傻小子还写情书呢!班花肯定是咱刘哥的,就他也配?”
“哈哈哈……”
“兄弟们,不要嘲笑同班同学,都是自己人。醉花楼,走着!”刘龙甩了甩手,指向前方高大,气派的建筑,“真的是,不知道哪家大户包下整座醉花楼,府里是没有女人吗?”
在众人的马屁下,刘龙的嘴角翘得飞起,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一伙人勾着肩搭着背,高高兴兴地进了醉花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