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神:长生不若长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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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叫疯狗,是一名杀手

    “表面看,我是只舔狗。

    实际上,我是个杀手。

    功夫一流,足智多谋。

    不怕流血不怕死、不达目的不罢休。

    行里人尊称俺一声疯狗。

    疯狗疯狗疯狗!

    白天只会OK、OK、OK,

    晚上随便KO、KO、KO——”

    秦风轻声RAP着,擦净刀上的血渍,随后拿出手机,将目标死状拍给老板。

    这单拿下,就可以提前开启退休生活了。

    “你也是个rapper,我也是个rapper,你们都是rapper,我可不是一个rapper......”

    “因为我是个KILLER!”

    ......

    一个月后,青藏高原,珠峰脚下。

    作为职业杀手,秦风对危机的察觉相当灵敏。

    他明白,干这行的,想安安稳稳退休,没那么容易。

    此时此地,至少有十数双眼睛潜伏在暗处,紧紧盯着自己。

    ......

    自山南大本营出发后,秦风一路上解决掉十七个杀手,自己负伤三十余处。

    鲜血落在雪上,像一朵朵小红花,转眼便会冻成血晶。

    秦风吐着白汽,哼哧哼哧,艰难行进。

    终于,在日出的那一刻,他成功登顶。

    银山千里,红日初升,温暖的阳光不断地冰冻又融化。

    看着眼前的壮观场景,秦风忽然开口:“多好的地方,不过来一起看看?”

    一雪影自地上缓缓站起来,身上的雪有半尺之厚。

    他轻轻走近,将冷冰冰的枪管,抵住秦风的脑袋。

    “疯狗,你选的墓地,不错嘛。”

    秦风费了极大的力气才坐下。

    他笑得很轻松,呼气渐薄:“是啊,不虚此行。黑狼,好好看一看这里的风景吧,这可比杀人有意思多了。”

    那名叫黑狼的杀手小心戒备着,枪管一动不动,冷声说道:“你死了,我会慢慢欣赏。”

    咔。

    子弹上膛。

    “唉。”秦风叹了口气,眯着眼,享受着生命最后的时刻。

    砰!

    一声枪响。

    人倒下了。

    黑狼的脑袋瞬间被子弹贯穿,深深地陷进雪里。

    更远的地方,冒出另一个雪影,正快步走近。

    雪“嘎吱嘎吱”地叫出了声音。

    秦风没有回头,只是很满足地说道:“老二,回去吧,好好过日子,我的钱都在老地方,密码是19491001。”

    说完,一代杀手之王张开双臂,栽下悬崖......

    ......

    呼——

    秦风再一次睁眼,发现身处海底。

    脚下是无尽无边的深蓝色的黑暗。

    头顶,隐隐见着一抹光亮。

    胸快要闷爆了。

    他拼命向上,却始终无法游出水面。

    不知过了多久,多久。

    指尖终于抓着光。

    呼——

    秦风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意识恍惚,一阵白,一阵黑,一阵光怪陆离。

    他趴在石沿边上,脑海中波翻浪涌,仿佛要爆炸一般。

    又过了许久,许久。

    秦风再次睁开眼睛,看着周遭陌生的环境。

    如雷劈一般地爆出两个字:“穿越!”

    他环视周围,竟是一洞穴。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秦风只觉不可思议,眼前的泉池,能清楚地看到池底的白石。

    几乎踮起脚,就能触底。

    满打满算,也就十个平方大小。

    跟之前的万丈深蓝完全不沾边。

    再看山洞当中,石桌石椅,石碗石床,浑然天造。

    洞口是一道水帘,哗哗不绝,渗进点点光来。

    秦风努力克制,保持冷静,继续观察。

    有血腥味。

    有人?

    细查之下,才发现血腥味来自一套战甲。

    秦风小心翼翼地翻出水池,走到战甲跟前。

    “不对劲儿!”

    “我怎么光着?”

    “我好像长高了?”

    “一米九!”

    看着身上的数十道疤痕,不是枪伤,也不是匕首,而像刀砍的!

    他摸着自己的脸,头发很长,胡子很硬。

    秦风慌忙跑到泉池边上。

    一照模样,发现自己不是自己了。

    水里的那张脸,有杀气。

    而且是昂扬狂烈的杀气,不可掩藏。

    眼睛很凶,很霸道。

    浓密的胡须跟刀枪一般立着,摸一把,相当扎手。

    “我究竟是谁?”

    秦风再一次来到战甲前,一股浓烈血腥味直钻脑门。

    “好闻!”

    他笨手笨脚地穿戴上,虽然硌得慌,但很合身,威武雄壮。

    细查周围,忽见一把战刀插在洞壁之上。

    秦风欲将其拔出来,倍感吃力。

    呸!

    搓搓唾沫星子,他双手握住刀把。

    刹那间,血色记忆如风暴一般,将秦风脑海卷得天翻地覆。

    原本漆黑如夜的双眸,渐渐燃烧。

    ......

    秦风,秦家军少帅,亦称秦疯子。

    十岁从军,镇守西苍,杀敌无算。

    四个月前的除夕夜,异寇突然发动袭击,击溃西苍防线。

    秦家军死战不退,全军覆没,主帅阵亡,少帅不知所踪......

    后面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少帅如何来到此洞?

    秦风又是如何穿越?

    没有答案。

    手中的战刀隐隐发烫,漆黑的刀身渐渐烧红,如同烧红的火炭。

    秦风掂量把玩,试探着挥舞。

    刀风作响,似乎连空气都能劈成两段。

    “落日刀,好名字。”

    此刀起码有八十斤,以前的秦风怕是耍不动。

    但现在的秦风,跟玩枪一样轻松。

    “这质感,这劲道,一个字,绝!”

    ......

    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秦风在探索中,完全适应了这具身体。

    同时,还将前任的记忆、情感、智慧以及武功通通继承。

    尤其是那双红眼睛,简直是是无与伦比的天赋。

    每每战意勃发,原本的黑眸便会渐渐燃烧,烧成血色红眼。

    秦风本身的战斗力也会随之暴涨。

    速度和力量完全打破了科学规律。

    秦风确信,以此时的身体强度,就算是狙击枪打来,也就跟蚊子咬一口差不多。

    他越来越喜欢现在的模样。

    关于身处的世界,依旧可以用“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八个字来描述。

    在这里,强者为尊,要想活得潇洒,必须不断地提升实力。

    现在的秦风,虽然在地球人眼中,已经强悍如斯。

    但在这个世界,他连强者的门槛还没摸到。

    仅武夫一道,就有九大阶段。

    秦风还只是处于下三段中的强武境,距离登堂入室的真武境,仍有很大的距离。

    当前紧要,就是在战斗中不断提升。

    “战斗,我最喜欢战斗了。”

    秦风穿戴好战甲,握紧落日刀。

    双目中战意昂扬,黑眸熊熊燃烧,他毅然决然地走出山洞,踏上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