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并统一异世界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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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加入村子和收买人心

    原本林云还打算等着地盘扩大了,每天一次大赦天下,让别人对他感恩戴德,但现在最少有一点要达到65以上,他的想法肯定就不行。

    “好吧,还是等我好了以后看看能召唤出什么好人物吧。”

    秦天于是就在床上闭着眼想着其他事情。

    。。

    夕阳西下,傍晚到了。

    “小兄弟,我听我女儿说你醒啦,身体好些了吗。”

    不用想就知道是刘欢欢他父亲回来了,他扭头一看只见一人身穿翻毛皮大衣,头上一顶皮帽子,一双厚厚的兽皮鞋子。背上一副弓箭,肩上斜挎着袋子,手里还提着这次的猎物--几只兔子。

    林云赶忙感谢说:“真是太感谢您了,将我救了回来。”

    “害,客气啥,出门在外遇到别人有困难就顺手帮一把。”

    “那不知您名讳是什么?”

    “我叫刘大木,你直接叫我刘叔就可以了。还有我听我闺女说要认你当弟弟,真是不好意思,这小妮子从小就不懂事,经常口无遮拦,老是闯祸。”

    “没事,我看她心地倒是很善良。”

    “小兄弟你叫林云是吧,这两天你就住在我们家吧,好好休息休息,今晚上我给你做兔肉煲吃。”

    “那这好么?不会影响到你们的生活吧?”

    “这有什么事,你就好好休息就行了。”

    “谢谢刘叔。”

    晚上做好饭后,刘叔将在外面玩耍的刘欢欢给叫了回来,并再次邀请林云一起吃饭,林云再说了一声多谢后吃了起来。不得不说刘叔的手艺确实是不错,在吃饭的时候,林云问了一下刘欢欢他母亲去了哪里,刘叔说她母亲在欢欢小时候就去世了,这么多年一直是刘叔把她给带大的。林云懊悔的说真对不起,不该将你的伤心往事提起的。刘叔说没事,人总是要向前看的,之前悲伤了一年多,但好在有这么个女儿让他重拾了信心。

    睡觉的时候,林云说自己当时只是饿昏了并不是受了什么重伤,吃了些东西就好还是让刘氏父女上床睡吧,自己在下面打个地铺就行,但刘叔说你是客人,哪能让你睡地铺?这成什么道理。在林云的百般推辞下,刘叔还是同意给林云打地铺,不过用的是很大的一张动物皮,毛很多,很暖和,上面在盖了一层被子,慢慢的林云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刘叔听说林云是个孤儿,就说既然你无依无靠要不我就带你去到村长哪里,去给你记个名字,让你也成为我们村的一员,你以后也好有个依靠。

    秦天想了一下,自己以后要靠这个村子起兵,确实要先成为这个村子的一份子,不然谁愿意听一个外来人的吩咐?所以秦天就决定和刘叔一起去记个名字。

    村长老王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头子,平常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喜欢和村里的后生们一起聊天,要是你把他放在大爷大妈中间,你还真不知道里面混进了一个村长。

    平常给村民来找他干些什么事情,就直接到他家来找他就行了。

    对于刘叔要让林云进入村庄,也并未多说什么,只是问了一下林云的底细和来历,就写了一张村民证给他。

    村民证,虽然是个证件,但上面只是写了姓名,出生日期,以及再盖了一个村印章,一个村长签名就行了,当印章落下去在抬起的时候,就证明林云成了这个村子的一份子。

    出了村长家,刘叔先去打猎,毕竟这个村子靠近林云来的那个大平原,所以这里的人大多以打猎为生的人居多,但也有少部分人的家里有几块土地以耕地为生,而林云就是先回去帮着欢欢去打理一下刘叔家里的几亩薄田。

    在经历了一个月的时间后,林云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刘叔的鞋子隔上个几天就要换上一双新的,再过几天又要再换一次。

    今天林云在帮忙的时候,问欢欢说:“欢欢啊,为什么你父亲老是要更换鞋子呢?”

    在林云住在欢欢家这一个月的时间,欢欢也和林云熟络了起来,林云比她年长,所以平常都喜欢叫林云为云哥。

    “云哥,我父亲在外打猎,经常要跑步,鞋子磨损的快,所以要经常更换,不像云哥你的鞋子依旧好好的(林云这几天一直穿的是前世的鞋子)。”

    林云想了一下,这个世界的鞋子都不太结实,自己前世的时候在农村经常编制草鞋挺结实的,要是能把草鞋编制出来送给大家,兴许能收获一波人心,为以后的村长选举有帮助(选举这件事是林云一次在村口大妈的嘴里听说的一件事,算是小道消息,说是老村长年纪大了,儿子早就战死沙场,想着不干村长这个活了,在家里好好看孙子。)

    “欢欢啊,家里还有多余的麦秸吗?”

    “没有了,都拿去烧了。”

    “那麻绳也行。”

    “麻绳倒是有,我这就去给你拿。”

    不一会,欢欢就拿着一大截麻绳走了过来,虽然她很奇怪林云要麻绳干什么用,但还是给了他。

    林云拿过麻绳说了一声谢谢后,就回到了屋里,开始捣鼓起来了。

    等着欢欢忙完回来后,林云的草鞋也编完了一双,他扭头对欢欢说:“欢欢,过来。来试试我编得这双鞋子。”

    “哇,云哥,你还会编鞋子呀!”

    “那当然,没有什么是云哥我不会的!”

    “好,那我试试。”

    穿上鞋子,走了两步,感觉不错,大小也合适,也很结实,只是第一次穿还得先适应两天就好了。

    见到欢欢穿的干就还不错,说:“欢欢,你过来再帮我编几双,一双给刘叔,剩下的给附近的邻居送过去。”

    刘欢欢从小就开始干活,手很巧,东西学起来快,等着天快黑了,草鞋也编的差不多了,刘叔回来后也试了一下林云的鞋子,确实比自己之前的要好不少。

    第二天的时候,林云就给邻居周大娘,王大爷,张铁柱等人送了一双自己做的鞋子,邻居们在用了以后都说好,于是,一传百,百传千,渐渐地村里其他地方的人也都跑到刘叔家来找林云买鞋子。

    因为都是乡里人,价格林云也都没提,只是说同乡人,不要钱,送!但乡下人朴实厚道。不可能白要人家的东西,也是给了两三枚铜钱。

    像在这里大多使用的货币主要是金、银、铜,一金子可换一百银子,一银子可换一百铜钱。

    再买了几天后,鞋子不够,林云就让邻居们帮着多做些出来,又过了几天,几乎整个村子都穿上了林云的鞋子,甚至包括老村长和他的小孙子,说实话王村长一开始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制作的东西这么好,当初把他留下来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鞋子买完后,林云在村里从默默无闻变得人尽皆知。收获了不少人的支持。

    这天林云在家中坐着思考以后的问题,突然好久没见到的系统又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