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阴阳界
繁体版

第一章 刺杀

    黄昏时分,大梁国都大业城内,车马之声渐消,炊烟寥寥生起,四处楼阁灯火初上,孕育出一片祥和之气。

    业城东部,东门县所属的一条静谧小巷内,突然转出一位背着小竹篓子的黑瘦少年。竹篓里装了大半篓野白薯,重量不小。少年却腰背挺直,脚步沉稳。来到巷子中段一处两开木门处。少年停下脚步,扣响了门环,发出咚咚的沉闷声响。随即,门内有犬吠声响起,伴着一声慵懒的女人声:“谁呀?”

    “是我,阿秀,我给阳大哥和琴姐姐背了些山货来。”少年立马回答,声音温和,还带着一丝甜甜的稚气。

    随即,那女人喝止了犬吠,喊了一声“春嫂开门”。

    一会儿,一个约么五十来岁、腰肢粗壮的女人拉开了木门,将少年迎进了小院坝内。少年说了声“春嫂”好,抬头望向堂屋门口台阶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少妇,羞涩的喊了声“琴姐姐”。

    院坝左边拴了长锁链的大黑犬又开始龇牙,发出呜呜的威胁声。少妇扭头再次呼喝:“小黑!坐下。”那黑犬闻言,立马住嘴并蹲坐了回去。

    随后对少年道:“阿秀啊,你真是有心了,客气了啊。你阳哥不在家,一般都半夜回来,你是个小伙子,我这就不留你吃饭了哦。”少妇说完,嘻嘻一笑,颇有些风情。

    说完,少妇又让春嫂带着阿秀将竹篓背到了院坝右边的厨房。

    少妇在堂屋门前站了一会儿,正要转身进屋,忽听厨房里传来少年急切的呼声:“琴姐快来,春嫂晕倒了!”

    少妇“啊”了一声,急忙快步来到厨房里。随后,一片寂静。

    院坝里那只黑犬似乎感觉到什么不对,四肢抓地,瞪眼竖耳,发出高低起伏的“呜呜”声。

    突然,厨房内扔出一块生肉,“啪”的一声掉在黑犬旁边。黑犬住了嘴,看着地上的肉,有些犹豫,但很快便一口叼起,一咬一抖,几下便吞了下去。毕竟,自家厨房里丢出来的东西一定是安全的。但很快,黑犬便开始仰躺在地上抽搐,然后翻了白眼,趴地不动。

    一会儿,少年从厨房门探出头往院坝里张望了一下,然后轻快地跑到大门口掩了门,上好门栓。再返回厨房,将两个女人扛入堂屋,又通过堂屋扛入内屋卧室。最后,将两个女人做了一番捆绑,塞了嘴,这才坐在梳妆台的凳子上,愣愣地望着床上背靠背捆在一起的两个女人。

    阿秀强自平抑了呼吸,心绪和身体逐渐平静放松下来。他眼神闪现一丝迷茫,随即又变得无比坚定。他开始回想是否有漏洞,开始计算接下来的各种可能,即便他事先已经计算推演了两天。

    “今天的刺杀,一定会成功!即便同归于尽也在所不惜!”阿秀心想。

    然后,阿秀想到了那条黑犬。要是“阳大”那厮半夜回家听不见自家黑犬叫声,会不会起疑,起疑后会不会去查看,然后发现黑犬死掉了,然后更加警惕?不过,阳大通常都会喝醉酒回家,或许注意不到。不过,还是得有个应对。

    于是,阿秀又去院坝里将狗绳子解开,把黑犬拖到厨房的柴火堆里藏好,又从菜板上拿起菜刀在黑犬脖子上割了一刀,确保它不会在关键时刻突然活过来。

    阿秀又想起大门外悬挂的一盏罩灯,那是为夜里归家人照明指路用的。于是,他又找了油壶,去门外给灯添满油。本想先点燃灯,但天色还不够暗,这时点灯恐怕会引起邻居的怀疑,于是只好先回屋内等待。

    阿秀端坐在房内,双手放在大腿上,左手握拳,右手持剑。

    那柄剑是阿秀自制的,是他六岁逃荒时在路上捡到的破碎刀片打磨而成,他想把它磨成一柄剑,但它只有一尺来长,而且阿秀并不专业,所以打磨得不规整,有些四不像。

    他还用木片给制作了剑鞘,平时放在衣衫内,插入腰带。阿秀信赖这柄剑,因为他已经打磨了五年,而且五年里剑不离身,睡觉时也会握着剑柄。

    这五年,阿秀混迹东门外的混乱集镇,居住在紧靠护城河外岸边的窝棚区。这些年,保护自己和逃荒路上“捡来的”阿弟,很大程度上都依赖这柄剑,只要有这柄剑在,他就有信心面对一切困难。

    五年里,阿秀只在人前拔出了过三次剑,都是面对想要欺负他和阿弟的小混混们。但幸运的是,他一次也没有递出过剑,事情就都解决了。阿秀相信,一旦他递出剑,无论何人都挡不住。他甚至经常想象,业城最厚的城墙在他一剑之下轰然破碎。这种想象能不断增强他的信心和勇气。

    窗外的天色终于变成了黑暗。阿秀出大门点燃了那盏罩灯。回屋时,“琴姐”已经从昏迷中苏醒。阿秀敲击她们脖颈时没有用太大力道,她们都不是坏人,如果与阿秀见过的那些比较,她们甚至算是好人了。

    “琴姐”的嘴里被塞了布团,说不了话,只是用惊恐、乞求的眼神望向阿秀。阿秀有些腼腆、羞涩地向“琴姐”笑了笑。然后轻轻说道:

    “琴姐,别怕,我不会伤害你和春嫂的,只要你们不坏我的事。我是来杀阳大那厮的。你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阳大三天前在东门外市的窝棚区,干了一件很坏很坏的事。他去玷污一个很善良的姑娘,那姑娘不答应,跳进了护城河里,淹死了。”

    阿秀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握剑的右手紧了紧,然后似乎陷入了回忆。

    “琴姐”这时已经平静下来,望向阿秀的眼神有些无奈。她觉得,眼前这个十一岁的少年郎,尽管比平常小孩壮硕一些,但要杀掉阳大那头“大熊”怕是很难,恐怕会就此夭折。这样一个少年,死在一个地痞混子手上,真是可惜了。但当她注视少年的眼神,观察少年笔挺的身躯后,又隐隐觉得,这少年可以做成一切事情。

    阿秀停了一会儿,又继续说道:

    “那姑娘叫小婵,我和阿弟都喊她姐姐。姐姐很照顾我们,经常省下吃食给我们,还给我们御寒的衣物和被子。有几次阿弟病了,也是她去找了草药,熬给阿弟喝。我早就想好了,等我长大了,再长大些,挣了钱,买了房子,就把姐姐接来一起住,把姐姐像菩萨那样供着。”

    说道这里,阿秀又盯向“琴姐”,以一种拥有奇特说服力的语气说道:

    “所以,我今天一定会杀掉阳大。”

    屋内再次陷入寂静。

    夜过子时,小巷外面传来淅淅索索的杂乱脚步声,三个摇摇晃晃的大汉身影缓缓接近大门外明晃晃的罩灯。快到大门时,走在最前面的汉子扭头对后面两人说道:

    “到了,你们回吧。”

    后面两人停下脚步,扯了个酒嗝,含含糊糊道:

    “那,好,我们回,大哥,明儿见。”

    大汉到了门前,抬头望了望罩灯,感觉这灯光似乎比往常更加刺眼。随后,大汉抬手推开大门,跨入院中,又习惯性地将大门关闭、上栓。大汉下意识晃了晃头,似乎想醒点酒,然后迈步走向有隐约光亮射出的堂屋大门,一边走一边喊“琴儿,我回来啦”。

    大汉推开虚掩的堂屋门,同时跨步而入,刚要转身关门,突然腰间传来一声“叮”响,然后一股冰凉透体而入,随即腰腹处又传来一阵火辣辣的剧痛。他刚想呐喊出声,喉咙处涌出一股热流,将他的声音淹没。随后,又有尖利的东西接连刺入他逐渐失去知觉的、破布般的身体。

    大汉栽倒在地,肩颈扭动,翻出红彤彤的眼睛,侧头望向那个少年,看清了少年的脸。然后,他听到了生命中最后的声音:

    “阳大,我为小婵报仇了!”

    阿秀手持短剑,蹲到阳大身边,拨开阳大腰部破开的衣服,捡出几片破碎的刀片。那是阳大随身携带的短刀,平常斜插腰侧,藏于衣内。

    “大意了!不过,阳大的佩刀太脆、太差,真是侥幸!”阿秀喃喃道。

    阿秀不知道的是,阳大的佩刀并不差,那是阳大从地摊市场收到的,货真价实的精钢炼制的军刀,前朝高级军官专用的佩刀。

    阿秀先把阳大的身体拖入院中,再去厨房清洗了身上和刀上的血迹。最后又在屋内收了三十多两的碎银。他并没有打算拿走更多银两,身上银子太多不利于他后续的逃亡。离开前,阿秀告诉“琴姐”和已经苏醒的“春嫂”,让她们不要担心,他离开时会敞开大门。天亮后有人经过,会看见阳大的尸体,很快会有人来给她们松绑的。

    当阿秀从某处隐蔽的涵洞钻出城墙时,立马有个十来岁的小孩从旁边草堆处向他招手,阿秀一下溜了过去,与那小孩一起隐入草堆后。

    “阿哥,成了没?”小孩急切问道。

    “成了!”阿秀举起紧握的拳头道。

    “太棒了!”小孩举起两个拳头晃了晃。

    “这里有些银子,你找个地方藏好,先不要用,至少三个月后再取出来用。”阿秀掏出衣袋里的碎银递给小孩。

    “阿哥,你呢?”小孩道。

    “我留着一些呢,我身上不能多带钱,否则逃跑起来费劲。”阿秀解释道。

    小孩点点头,收起银两。

    阿秀又道:“今天的事,你什么也不知道。就按咱们之前说的做。北市老茶铺的关掌柜、南市悦来客栈的刘掌柜,还有东市车马行的赵管事,都是好人,你也都认识,你都可以去他们那里找活计。还有,一定要把身体打熬结实了,这样才能活下去。我要是逃出去了,以后我会回来找你。要是没逃掉,那就一切休提。”

    阿秀又唠叨了一些注意事项,小孩不断点头,眼里噙着泪水,愣是憋着没流下来。

    最后,阿秀帮小孩一起藏了银子,做好标记,背好早前准备的干粮袋,这才悄悄离开,踏上逃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