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案调解:我当律师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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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我是程寻

    章一天讲完案例,留下一脸震惊的我,接了个电话就匆匆离开。

    这案件我完全没有调解的余地,这妥妥的故意伤害罪呀!我不知道章一天是不是又把这当成一个异案,难道又要让我沟通阴阳?

    除非小菊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我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我回想了下这久发生的事,我发觉我一来到章一天这里就有奇怪的事发生,我想起模糊中方芳所说的话,似乎在暗示着我什么。

    我有些不知所措,一转头,我发现了之前方芳从书房翻找出来的笔记。

    我记得我看过记录我自己的和记录章一天的,都是相同的案例。

    我随意翻了翻,不会全都是案例吧。

    翻到记录程寻笔记的时候,我很好奇这个所谓阴司使的笔记会记录什么样的案例,拿起就翻开看了起来。

    “当你不知道如何维护正义的时候,你的另一面就会想办法让你去维持正义!”

    我打开程寻的笔记,看到的不是案例,第一页写的却是这么莫名其妙的一句话。

    接下来,笔记记录的是有具体时间的内容。

    X年X月x日,我不在痛苦,哪些没有受到正义审判的坏人,我知道还有另一个地方可以审判他们,从此我不再悲伤,给我十年,这些案件中的坏人我会在这个世界让他们受到正义的审判。

    ......

    我一页页翻看着程寻的笔记,脊背的冷汗打湿了我的衣裳。

    不!这不是真的!

    程寻的笔记记录了我所有和章一天调解的异案,准确说,应该是解释了我和章一天一起调解的异案。

    按笔记的记录内容,异案是真实存在的,可调解,只是章一天在陪我演戏!

    我的世界,根本就不存在,徐敬业也根本不存在,我只是一个特殊的病人,我就是程寻,我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我分离的人格,我是在自己和自己对话。

    我刚刚还在想章一天说的案件,我还怀疑小菊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没想到有精神问题的会是我,我完全不能接受。

    我的世界是假的,那我现在在哪里?

    我经历的都是在我的精神世界。

    不可能的,我不相信!

    我想着我并没有所有的案件都扯上阴阳,如果徐敬业只是我分离的一个人格我能接受,我不能和他对面对面,可小潘,杨阴度呢,他们实实在在参与了我的生活。

    我摔下程寻的笔记,疯一样的在百度上搜索人格分离的知识。

    我在百度百科中找到了分离性身份障碍:

    中文名

    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

    外文名

    DissociativeIdentityDisorder

    分离性(解离性)身份识别障碍(DissociativeIdentityDisorder,DID),以往被称为多重人格障碍(Multiple-PersonalityDisorder,MPD),在某些出版物种也称之为解离性人格疾患。根据DSM-IV-TR,它是指一种戏剧性的解离性障碍,在这种障碍中显示出两种或更多的不同的身份或人格状态,这些中不同身份与人格交替以某种方式控制着患者的行为。

    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还存在着某种缺失回忆重要个人信息的能力,而这种现象,又不能用通常的遗忘来加以解释。而且每一种身份似乎都有一种不同的个人史、自我形象及姓名,都代表一种特异和健全的情绪和思维过程,并表示一种独立稳定的人格[1]。

    变动身份与协同意识

    从一种变动身份转换到另一种变动身份称为转换,转换通常非常突然,并且可能是戏剧性的。

    某一变动身份与其他变动身份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呢?不同的个案有不同的情况,例如,可能是一种相互失忆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变动身份之间不知道其他变动身份;也可能是一种互相认识的关系。每一种变动身份与其他变动身份都相互认识,他们可听到另一个人的声音,甚至相互交谈;有些彼此相处和谐,而有些则无法和谐相处。

    在实验研究中,研究人员认为,大部分解离性身份障碍的个案包含一个或三个变动人格。不过,现在也有研究指出,每个患者平均出现的变动人格数目可能更高--女性可达15个,男性可达8个。事实上,还有个案被观察到有100余个变动人格。这些变动人格,经常每次以2-3人一组出现。

    分离性身份障碍的原因

    分离性身份障碍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强烈的应激,能力的分离(包括在意识中将个人的记忆,知觉和身份统一),成长过程中防御能力的习得,童年期遭受伤害后缺乏同情和抚慰以及对今后伤害性刺激的自我保护的能力缺乏等.身份认同的统一并不是与生俱来,它依赖于后天各种资源和经验而发展.在遭受创伤的孩童,这种发育被阻断,许多本该组合于同一身份中的特质仍然处于孤立状态.北美地区的研究显示,97%~98%分离性障碍成年病人报告童年虐待史,同时在85%的成年病人和95%的儿童,青少年分离性障碍以及其他形式相近的分离性障碍病人身上,可以验证有虐待史。

    个体的发展有赖于儿童时期将各种复杂的信息和经验成功地整合.当儿童获得对自己和周围人统一而复杂的认识后,他们将顺利渡过那些不同的知觉和情感分离的阶段.每个发育时期都产生有不同自我,同时并不是每个经受童年虐待和创伤的人都发展成多重人格.多重人格病人容易被催眠,而这一特质与分离性素质密切相联,同时它被认为是分离性障碍的患病因素之一.当然,绝大多数具有这些特质的儿童还是具有正常的适应能力,并且能够在成人的保护和抚慰下,不会发展成分离性身份障碍。

    诊断标准

    美国精神疾病诊断统计手册(第Ⅳ版)(DiagnosticandStatisticalManualofMentalDisorder,DSM一1V)中关于DID的诊断标准如下:

    A.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身份或人格状态(每一种有自己相对持久的感知、联系以及思考环境和自身的方式)。

    B.至少有两种身份或人格状态反复地控制着患者的行为。

    C.不能回忆重要的个人信息,其程度无法用通常的健忘来解释。

    D.这些障碍不是由于物质的直接的生理作用所致(如,酒精中毒时暂时的意识丧失或混乱行为)或一般的医学情况(如复杂部分发作)。

    诊断

    诊断需要全面的身体和精神检查,包括对分离性现象的特殊的检查.有时精神科医生可以用延长谈话时间,催眠,药物诱导催眠,或者让病人对不同来访者进行记录等方法,使病人在检查期间出现人格上的变换.特别制定的问卷也可以帮助识别分离性身份障碍

    精神科医生也可能试图通过要求病人与意识中的某一部分进行交谈来接触并消除其他的人格,而这一部分意识所涉及的行为正是病人已经遗忘的或者是以人格解体或非现实的方式经历过的

    区分

    精神分裂症:

    长期以来,普通大众经常将分离性身份障碍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区别混为一谈。把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人说成是具有”分裂人格”的这种情况也并不罕见。对有关概念的滥用,反映了公众对精神分裂症的普遍的错误理解。而精神分裂症,根本不包括“分裂人格”,或者“善恶二重人格”。

    但分离性人格障碍与精神分裂症是有所不同的。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人并不具有不断变化,并控制其心灵与行为得多种不同身份。他们可能有妄想,并坚信他们是某个人物,但是他们并没有显示出伴随着声音、语调、词汇以及身份外貌的改变而在身份方面的变化,正如在解离性身份障碍中所常常见到的身份变换那样。进而解离性身份障碍患者不会表现出精神分裂症的特点、杂乱的行为以及幻觉与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