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三顾茅庐请我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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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秦洛兮,赢子夜的隐痛!

    白罴,也就是后世的大熊猫,已经在蓝星上存活了800多万年之久,其存活的时间,比人类诞生的历史还要长二十多倍。

    所以,在三国时代,白罴早已经是进化得和后世二十一世纪差不多的模样。

    黑白相间的毛色,肥硕似熊,而样子却似猫。

    身形憨态可掬,丰腴富态,性情更是十分的温顺。

    吃竹子,不喜喧闹,对人类没有攻击性。

    虽然三国时期,白罴的数量比后世多一些,但是和其他动物的数量级相比来讲,数量又极其的稀少了,世间物以稀为贵,古今同理,所以关于白罴的传说有很多。

    据传说,白罴如果走下山,出现在你家门口,你家必有人会升官发财。

    所以在三国,白罴一度又被这个时代的人视之为【祥物】。

    世间传言,若有人伤害白罴,或者食白罴之肉,此人必遭灾殃。

    但就算如此,却依旧避免不了有人铤而走险,想试试这【祥物】的味道。

    所以在几年前,刘禅和诸葛亮所治下的蜀汉朝廷,就下了一道公文,禁止任何猎户猎杀白罴,吃白罴肉。

    举报者有奖,而猎杀者,更是会面临重金惩罚。

    因为古人迷信,谁也不愿意看到,传说中的【祥物】被人猎杀,而让自己或身边人受到灾殃。

    所以后世野史记载,关于诸葛亮当年在蜀中之时,最喜吃白罴肉,很明显就是造谣诽谤。

    ……

    此时,赢子夜听到莫云旗“去山里抓白罴”的提议,他顿时动了心。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七年了,说实话,他还真没有见过白罴。

    当然,也主要是因为,从来没有想起过这件事情。

    今日闲来无事,赢子夜倒真想看看,这个时代的白罴,和后世的大熊猫到底有什么不同。

    虽然在这个时代被视着“祥物”,也很珍贵,但远远没有到后世“国宝”那种珍贵的程度。

    所以莫云旗提出的,将其抓住关起来养几天的提议,赢子夜觉得也挺有意思的。

    说不定,自己还能将白罴给驯化,让其成为自己的宠物。

    而自己只是逮住玩玩,绝不会想到伤害它们。

    更绝不可能残忍到想吃它们。

    所以严格来讲,并不算是违背了刘禅和诸葛亮的禁令。

    在内心中已经做了决定后,赢子夜便正色看向马文才和曹无忌,询问道:“文才、无忌,你们对云旗兄的提议,可有意乎?!”

    听到此言,曹无忌表情变得轻松起来,他缓缓道:

    “淮南之地没有白罴,我只是小时候,从老一辈人家的口中听说过,据说此物只有蜀中才有,曹某在蜀地已经浪荡了五年,竟然还真的没有在哪里见过,能不能抓住暂且不说,如果今天能亲眼看到此祥物,曹某就觉得值了。”

    马文才听到曹无忌这样说,也不管刚才自己所说的什么灾殃不灾殃了,赶紧抢着道:“去,必须去,我也没有见过白罴,哈哈哈哈,有意思,好玩!”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四人商议之后,决定由诸葛云旗带队,带他们去到昨日发现白罴出没的竹林,然后到达该地,则兵分三组开始寻找——

    赢子夜和马文才一组,曹无忌单独一组,诸葛云旗和诸葛秋霜一组,三组分头行动。

    谁先发现白罴,便在发现的位置标记住点位,然后,每隔一个时辰,所有人于最初分别的地方汇合一次,由发现白罴的人带队,五个人一起去往那点位,实施抓捕。

    分组完毕之后,赢子夜等四人,分别进屋换好了衣服。

    各自准备好棍棒和绳网之类的工具,二话不说便准备去往道明山深处,开始抓捕行动。

    此时天已大亮,梁叔已经为众人做好了早饭。

    四人提着棍棒和绳网,信步跨出后院,来到前院。

    马文才扛着木棍,提着绳网,边走边道:“莫兄,你妹妹已经生气走了,她还会愿意跟我们去抓白罴?!”

    诸葛云旗笑着说道:“我家妹的性子我了解得很,她不会走。”

    果然,当四人从后院来到前院,却正好撞见了诸葛秋霜的身影。

    她正在一旁,好奇的看着,坐在院子里的桌案前练字的梁文平入神,全然没有注意到四人扛着棍棒和绳网走出。

    看她的表情,她的气显然已经消完了,且并没有真正打算走的意思。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诸葛秋霜看着小小年纪的梁文平,竟然能写出如此缠绵悱恻的诗文,简直是震惊得无以复加,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她深吸了一口气,问道:“小少年,谁教你的这些诗句啊?!”

    梁文平停下手中的笔,连忙恭敬的答道:“回姐姐的话,这些都是我家公子随口念出来,让我平时练字的诗文。”

    诸葛秋霜问道:“你懂得这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吗?!”

    梁文平回答道:“懂得一些,不是很懂!”

    “看来你家公子,还是一个情种呢……”诸葛秋霜,在内心中默念着这些诗句,顿时对赢子夜的过往经历非常好奇。

    “十年生死、天长地久、无绝期……”

    想到这些历尽沧桑,缠绵悱恻的痛苦思念之词,竟然是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青年人所作,诸葛秋霜不由得顿生感慨。

    她下意识的脱口而出道:“你家公子,看上去年纪轻轻,却没想到,他的夫人都已经死了十年之久啊!!!”

    “为何咒我?”

    赢子夜跨步上前,来到诸葛秋霜面前说道。

    诸葛秋霜回转过身,看着赢子夜,连忙道:

    “这些不是你写的诗文吗?十年生死两茫茫、此恨无绝期,是个人都能看出,这分明是你在怀念自己的亡妻呢,所以我据此推断,你家夫人已经过世了十年……如果不是,请恕我冒昧……”

    赢子夜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道:“谁说我写的东西,就非得是我本人的经历?姑娘有所不知,我这些都是书里看到的故事,然后有感而发而已!”

    马文才上前一步,连忙道:

    “子夜说得没错,他这个人无趣得很,也不会哄女孩开心,怕是这辈子,也讨不到一房夫人的……”

    “登徒子,”看着马文才,诸葛秋霜当即双眼圆瞪,气不打一处来,她抡起拳头就要向马文才砸来,马文才连忙躲到赢子夜的身后,道:“姑娘,我已经给你道过歉了,再这样,你这未免太小气了些,以后谁敢跟你开玩笑?”

    这一次,诸葛秋霜却并没有真正生气的模样,她放下扬在空中的拳头,饶有兴致的笑着问道:“这么多年,你这朋友,就真的,没人喜欢过他?!”

    马文才嘿嘿笑道:“也倒不是,两年多前,那‘洛兮’姑娘可对他喜欢得死去活来的,他就是不答应……”

    听到“洛兮”二字,赢子夜的神经当即紧了一下,仿佛内心中某种隐痛突然被触及,神色也从刚才的欣喜变得阴沉暗淡起来。

    在一旁站着的曹无忌,也愣了愣神,颇感惊愕。

    “咳咳咳,”赢子夜猛的咳着嗽,示意马文才不要说了,马文才似乎还不准备停下来,对着诸葛秋霜继续笑道:

    “那‘洛兮’姑娘,可谓倾国倾城,堪称人间绝色,不到二十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方以身相许,子夜愣是不敢接受……唉,可惜……这一对苦命鸳鸯……”

    “可是子夜明明又是喜欢别人,这又是何必呢?!”

    “姑娘,你不用怀疑,那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就是写的子夜他自己,写的他和秦洛兮的故事,你不用怀疑……’”

    见咳嗽不起作用,赢子夜狠狠的瞪了马文才一眼,厉声道:“你再多说一个字,四年兄弟友情,立即绝交!割袍断义!!!再加,胳膊卸掉,逐出道明山!”

    马文才捏了一把冷汗,当即闭嘴。

    而诸葛秋霜,在听完马文才刚才似是而非的那些话语之后,在内心之中,顿时对这看上去玩世不恭的‘天才少年’赢子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