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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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的本质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个很有趣的话题,就是,网络平台上那些比较热门的作品,或者动态,下面这个评论区啊,有时候比作品本身还好看。

    有人用一段话总结了这个现象,说互联网时代,社会在进步,但人们的交流本质并没有变,此刻在XX博XX圈里嚼舌根的,跟当年在村口晒太阳吃瓜子的,是同一类人。

    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但仔细想想,不无道理。新闻下面的评论区,就是有力的证明。

    时不时地就会有些人会在下面吵起来,你争我抢,必须要把最后一句结束在自己身上,不然的话忍一时越想越气。他们大致分为两种人:

    第一种,两个人的水平差不多——只有水平差不多的人才能够做到不分伯仲。因为如果两个人的水平相差悬殊,只会产生两种结果:第一,一个人无条件地赞同另一个人;第二,一个人不屑于搭理另外一个人,哪凉快上哪呆着去,完全一个声明就搞定。

    能够吵起来的两个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两个人是一类人,没有别的可能了,即便是不愿意承认——我跟他不一样,我就是看不过去,必须讲明白。就跟浣碧似的:我就是瞧不上她那个样子,把自己当什么人了。然后观众从上帝视角一看,她“瞧不上”的人,跟她其实是一回事儿。

    这就是辩论的本质,它让人变得理智:如果再遇到矛盾,先看看对方是个什么人,想想,他值不值得我去争辩,犯不犯得着,有没有必要,我怎么能跟这样的人吵起来呢?

    一瞬间,你就放下了,不是我不跟你吵,而是犯不上,不值得,没必要,你不配。

    在评论区混得风生水起的第二种人,是: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