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魔界有救了
临走之际,玉航唯恐梦离突然造访,便示意孤月用幻化之术,将案桌幻化成自己,灵定在卧榻上。
夜,玉航公子在孤月领行下,“越”过紫苑阁,进入三星镇。
顷刻,三星镇就出现在眼前。
只见,乌烟瘴气、浑浊难闻,黄、蓝、紫、绿,各种色气弥漫空中,陆地行走半人半兽、非鬼非灵,天空飞禽光怪陆离、面目狰狞,似鸟非鸟、似凤非凤,大街熙熙攘攘,有灵者、有人杰、有鬼兽、有流氓、有地痞,赌坊、妓院、麻将、烟馆、酒楼满目琳琅,宵夜达旦、灯火通明、好不热闹。
玉航公子问道,“天下间,竟有如此怪异之地,本圣君对三星镇早有耳闻,此乃千年前太尊无极大战魔王辛炎之地,今日何故,如此腌臜不堪”。
孤月刚要拦住玉航公子言语,突然人群中冒出一伙人,凶巴巴,“是哪个瘪三说我们腌臜不堪”。
一个领头的光头大个、光膀子,肩上挂着七颗人头颅骨。
“正是本圣君之言,汝有何意”,玉航公子不屑,使出灵力,浑身冒出金光。
“喲,原来是个修灵鸟蛋”,光头起哄,一伙人跟着哈哈大笑,“不光是鸟蛋,还是个唱戏的,小白脸”。一伙人又跟着哈哈大乐。
“胆敢戏弄本圣君”,玉航公子按奈不住,直接使出圣心诀,一掌掀起百丈之气,一伙人躲闪不及,只见吹翻打倒数十人,飞出老远。
“呀,看你爷爷铁锤”,光头抡起双锤就是狂砸。
那大锤重达百斤,只见玉航公子轻身闪躲,运用灵气定住在半空,凭使那光头用尽浑身力,也压不下半分。
玉航公子稍用气,光头连锤哐当倒在地上。
众人见玉航有如此本事,便不敢靠近。
稍许,玉航一记灵力,左手比剑,一划,刚那一伙人全部齐刷刷倒地。
此刻,孤月走向前去,“众人听者,孤月已寻回少典公子”。
“少典公子”,人群沸腾起来,各种嚎叫和惊喜,如同过了年一样。
“怪不得有这等好本事”,众人夸奖。
“魔界有救了”,一人大喊道,“以后我们这些魔界渣渣,终于可以出人头地了”。
孤月顺势跪地,双手抱拳,“我等随时听从少典公子差遣,誓死追随”。
众人见状,亦一同跪下,见礼,“我等随时听从少典公子差遣,誓死追随”。
玉航以灵界之礼还礼,拇指、食指、小拇指相对比齐向上、中指、无名指中关节平行对齐,并低头示意。
完毕,光头站起来说,“公子是我帝阳真君之后,不必学那修灵软蛋一套”。人群又喊出,“对、对,双手抱拳,五湖四海皆兄弟,兰花指看着就像娘娘腔”。
“你,你们”,玉航欲发火。光头退缩跪下。
“众兄弟,少典公子自小在九灵山修灵,保有灵者习性,难以避免;我等刚发誓言,今后一切以公子禀示为准”,孤月安抚众人。
招安众人后,孤月领玉航公子来到九幽渊。
玉航刚进九幽渊,幼年时的记忆又一次迎面扑来,一个面如罗刹、双孔怒目的男子,愤懑对自己说道,“少典,你要记得,修灵都很虚伪,不可相信,尤其是那太尊无极,更是一本正经、但貌岸然”。
“我要你发誓,与灵界势不两立”。
“啊”玉航双手抱头,疼痛难已。
又忆起那场大火,杀声四起,火光通天,惨叫声、哭喊声、杀戮声不绝于耳,年幼的玉航哭喊“父上”...
“公子、公子”,孤月不停呼喊玉航。
许久,玉航运气灵定,调整气息和精神,“孤月”。
“公子,您是怎么了”,孤月揪心问道。
“孤月莫慌,我忆起父上”,玉航开始相信孤月所言,“孤月并未骗本少主,我乃帝阳真君之子”。
“我全记起来了,我全记起来了”,玉航面露狰狞之状,语气缓缓喘喘,“是灵界杀了我父上和族人”。
随后,反问孤月,“本少主有一事不明”。
孤月客气回答,“少主请讲”。
“三界皆言,我父上与太尊无极之战乃千年前,为何本少主记忆里不过十载之余”。玉航不解。
“少主不明,实不为过,孤月混迹魔、人、灵三界方知”,孤月略显得意,“灵、魔两界以灵气护体,可长生长世;人界以肉身行走,长命不过百年,此所谓,‘灵界一日、人界一年’之理”。
“哦,原来如此,灵界十载之余旧事,在人界传说已是千年之期”。
孤月斩钉截铁,“正是如此”。
“孤月所言,已夺回父上灵气,现已在何处”,玉航问。
“公子莫慌,我已放置玉莲池”,孤月狡黠,“最危险地,就是最安全地,灵界那帮人,怎么也想不到?”。
“父上灵气,为何放置玉莲池。皆言,玉莲池与凤落坡为双帝羽化,用来震慑父上灵气”。
“公子莫急,且听孤月解释。万物相生相克,凤落坡与玉莲池缝隙之地,正是遗漏之所,此处生出莲台,又被赵明钰折莲取心,方留出空隙,孤月正是在此吸收凤凰与玉莲灵气,修成本相、练回原力”,孤月继续说道,“主上灵气,放置莲台,以助主上修练本相”。
“孤月,可有把握”,玉航不信。
“公子放心”,孤月坚定回答,“灵界劫难已成定数,真君必定归来”。
“希望如孤月所言”,玉航告别孤月,“本少主已出来多时,唯恐梦离知晓”。
玉航刚走出又折返,“下次,本少主若唤孤月,如何得见”。
孤月将一枚魔小贝奉交玉航,“公子吹响此贝,孤月必将现身”。
“对了,你是如何得知,我对紫祁动了情力”。
“公子赎罪,那日公子巡察修灵苑,唐家庄唐思富身带主上灵气,是主上灵气感知”。
“好吧”,玉航训诫,“此事你知、我知,本少主不想第三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