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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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为战争立法(二)

    身旁,刘心隐诸人亦不例外,惊讶无比。

    陡然之间,赵榛言辞风格为何发生巨大变化?众人不明就里。赵榛临时决定行书金营。虽有些突兀,但拳拳之心,皆在百姓。众人没有反对。

    但是,文书修改过后,太过咄咄逼人。分明是一份战书。

    叶复面露难色,十分疑惑。心情复杂,难以言表。

    “殿下,金人背信弃义。年初,签订和约以后,金国擅动兵戈。首开衅端之责任,在于金人。故信首不提叔侄之国,学生尚能够理解。但这结尾,似乎过于直白、刚硬。如今,敌强于我。若论当中利害关系,实为我朝求着对方。如此说来,这般行文,难免激怒恼金人。恐怕……”

    叶复直言不讳。言及后果时,意有踌躇。

    刘心隐也急忙规劝。

    “王爷,叶教授所言有理!这结尾处……道理本是这个道理。但照这么写……只怕是徒劳。于事无补,难以实现王爷行文的目标。请王爷三思。”

    其他人纷纷劝谏。

    朱大泰握着长刀,本想冲上前驳几句。不过,众人之言,落入他耳中。他难得地想了想。思虑之后,刀抽到一半,又愤愤地递了回去。

    口中骂道:“他娘的!非不愿也,乃不能也!他娘的!”

    骂归骂,脚步不由自主往后退了。

    朱大泰想附和赵榛。这些年,对金国说尽好话。窝囊话说得太多了,赵榛将文书修改过后,直呼金贼,又敢提报复之言。血性,刚强。对着脾性。但是,众人反复提到,如此书写,必将激怒了金人。一旦金兵报复百姓,会事与愿违。此事非同小可。朱大泰只能强忍下去。

    赵榛始终端坐着。微笑不语,默默看着众人。待谏言声音平复之后,站了起来。

    “我猜,诸位以为本王一时性起,改了言辞?”

    华义喉头动了动。身体向前挪了挪,有话要禀报。赵榛摆了摆手,阻止了。

    “如果这么想,不能说错,但不在重点。”

    文书修辞并非重中之重。

    方才,他与沈星、华义沟通。听了二人的话,赵榛颇为启发。

    此次,他挑选信使。其中,重要标准是不卑不亢。身处弱势,但要敢于执言,而非唯唯诺诺、明哲保身。沈星就着赵榛的话,引申到国与国之上,强国弱国相处之道。超出赵榛开始的意图。实际上,赵榛未反对叶复的官样文章,不代表完全赞同这种说法。听了沈星与华义陈词以后,赵榛当时决定按自己内心意思,直抒胸襟。

    “本王不提叔侄之称。一来,如叶教授所言,现今两国交恶,一切都在战场上见真章。岂是喊两声叔叔,就能解决问题?不能让金人产生错觉。似乎我朝卑躬屈膝,有求于他。二来,也没必要……”他点到为止。为何没有必要,不再深言。赵榛心中清楚,宋金都是一家人,何必分成叔侄两家人?没必要。

    “其实,本王提笔写叩谢二字时,笔头沉重,好像千斤重担。我宋朝百姓安居乐命,与世无争。金人眼红我朝物华天宝。随便找个借口,侵我土地,欺我人民,无恶不作。与强盗无异。为求强盗不做恶行,竟要叩谢强盗。岂有此理?这是莫大的耻辱!本王无法违心地叩谢于他。多说无益。”

    众人慢慢体会了赵榛的心境。俱沉默不语。

    赵榛清了清嗓子,继续说起来。

    “我听过一个寓言。说的是,一只小羊在河下游喝水。一只狼在河上游。狼对小羊说,你弄脏了我喝的水。小羊说,我在下游,怎会弄脏你喝的水呢?狼又说,去年你在背后说我的坏话。小羊说,去年我还没出生,怎会说你的坏话?狼咆哮着说,我不管,不是你说的,就是你爸爸说的。反正,都一样。今天便父债子偿!。说完,扑上去把小羊吃了。”

    这是伊索寓言狼和小羊的故事。但是,在场众人都明白赵榛寓意。

    赵榛点点头。

    “是的!狼想吃小羊,无论小羊怎么解释、如何巴结甚至讨好,狼最终仍然未放过它。诸位想想,今天的金国与我朝,是不是像这狼和小羊?我们一味讨好,能让狼放弃吗?痴心妄想!纸面上几句好话,就想糊弄金人?要么,我们太幼稚!要么,金人太愚蠢!依本王看,金人不仅不愚蠢,反而精明至极!像豺狼一样,既残暴又狡猾。所以,光想着讨好金人,实乃太幼稚!”

    赵榛有些激动。不自觉从位子上站起,走到众人当中,又走回座位旁。连走了几圈,情绪慢慢平复。回到了正题,恢复一贯的慢条斯理。

    “昔日,汉高祖进了咸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今天,本王做的亦是约法三章,与金人约法三章。沈星、华义投送的,就是本王的三章约法。”

    华义把身子一挺。沈星仍不动声色。

    “约法三章,在于希望金军不要滥杀无辜、倒行逆施。要善待俘虏、善待伤员、善待手无寸铁的百姓。但是,这三条约法,靠屈膝卑躬得不到。只知道祈求敌人,怎能换来善待?这岂非奢求?你们说是也不是?”

    赵榛接连解释,刘心隐想法发生变化。不时点头认同。叶复也不由地抚起颔下胡须。眯起眼睛,细细斟酌。

    “本王须让金人明白不遵守这三条约法的后果。要付出代价。”

    “我华夏民族,自三皇五帝始,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至今,四千年历史。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小小金国,原是我华夏的旁支。流落蛮荒之地,兴起不过数年。历史长河里,根本没有立身之地。他若要与我华夏彻底为敌,把事做绝,此仇不报非君子!非本王这么言。试想,天下谁不是这么想法?我大宋乃华夏正朔,连这点豪言壮语也不敢说?岂不是笑话!”

    文书末尾,直言向金人报复,令众人不安。赵榛一点点解释。

    “想我华夏,汉唐盛世之时,天下无敌。灭国无数。金人不知这些故事?不知这些历史?彼时,四下蛮夷无不心惊胆战,争相恐后与我祖先交好。既畏惧我朝先人,必畏惧我朝后人。我朝亦可自强,让他畏惧当世之人。只要他明白此理,就知本王所言不虚,我华夏不可欺辱太盛!他必当掂量本王的警示。汉代陈汤言,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本王的话已经十分客气了,绝不会更改半个字!”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朱大泰、沈汉一些人听了极为兴奋。几乎按捺不住呼喊起来。

    叶复想了想,还是硬着头皮禀道:“殿下,金人器量狭小,行事暴虐无常。还是三思而后行,以免百姓横遭无殃之祸。”

    赵榛宽慰道:“我明白叶教授意思。不过,金人暴虐无道,但非行事无状。彼亦会盘算衡量。战场上的事,让他们知晓后果。心生所惧,才能起到作用。有慈悲之心,也得有霹雳手段。两下相得益彰才成……”

    叶复心中暗道,若有霹雳手段,何至于写这些屈躬之词?宋金孰强孰弱,一目了然。嘴上说得痛快。但战阵上,可不是靠嘴硬就能打胜仗。但自认已尽到劝谏责任,便不再说话。

    田垚忍不住插嘴:“唐太宗说,夷狄畏威而不畏德。金人只相信暴力。没有威慑,仅靠礼仪道德,打动不了他们。殿下所见极明。”

    赵榛听他把自己与唐太宗相提并论,心花怒放。脸上却故作淡然。

    “田教授所言极是!本王投书三条,不是祈求金人,而是与金人约法三章。是立法!立战争之法!金人必须遵守的战争之法。嗯……不仅是与金国的战争之法。日后,不论哪种势力,可以相互为敌,可以彼此战争。但是,必须遵守此三条战争之法。”

    “本王相信,战争之法的内容会不断扩充增加。但是,从这三条始,战争不是为所欲为,不是戕害百姓。战争,或许不能避免。但是,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否则,就是不义之战!人人皆可讨之,皆可诛之。”

    这一番话,出乎在场所有人意料。

    自古以来,战争最惨烈、祸害最大之处,在于肆意屠杀淫辱劫掠平民。把人当作两脚羊,甚至动辄屠城。惨无人道。但在那时,似乎天经地义。宋代之前不论。只说宋金时期,金人铁蹄之下,血腥屠杀还少吗?惨绝人寰,触目惊心。赵榛下决心避免人间悲剧。所以,借着方才文书,引申开来。

    董策面色大动。他乃沉稳之人。数日前,赵榛流露逐鹿中原之志,他颇为兴奋。自此之后,又恢复一贯平稳性情。从不轻易表明自己的观点。此时,赵榛论述如此明白。不知为何,似乎直冲他的心扉。一时间,更觉赵榛不是凡人,非其他宗室可以比拟。

    “殿下眼界宽广,布局天下。真乃雄才大略之……干才。”实乃由衷赞叹。

    他本想说雄才大略之主。陡然想到帐篷里人多嘴杂,帐篷后面又待着许多人,底细不大清楚。为避嫌疑,改称干才。

    又继续夸道:“武经总要言明,弃杖投降而杀之者,斩!殿下所行者,乃人间正道。”

    赵榛不由喝彩:“董校尉说的好!”

    “正乃人间正道也。此人间正道,绝非对我中原汉人一家而言,不是我宋朝一国之法。只要发生在这片热土上,只要是战争,任何人均必须遵守这一律法。”

    “所以,约法三章,不仅是我宋朝国内律法,也是其他各国必须遵守的律法。是国际法。既然是律法,不能漏了违法的代价。付出代价,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我朝文明先进,要做监督者、惩恶者。以眼下而论,如果金人敢荼毒百姓,本王势必诛杀罪大恶极者!”

    凭心而论,赵榛这番言语,立论深远。

    叶复终被打动了。虽然,赵榛提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诛恶惩诫此类付出代价之言,叶复及众人尚有些信心不足。但是,无法拒绝这些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