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是轻狂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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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终章

    其实难忘的并不是那几句承诺,而是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少年红了脸,说出的誓言便也显得格外动听深刻。正如那天,他穿着衬衫,微微笑着,也可能是那一瞬间的阳光格外耀眼,他便这样闯入心底。

    会不会后悔,会不会遗憾,这都不应该是十几岁的少年该想的事,勇敢热烈是青春的代名词。这本小说我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很多事情发生得措不及防,让我没有早早埋下伏笔。后来一想,青春本就是这样的,让人猜不到结局。

    写小说的目的很简单,我有一个难以忘怀的少年。我提笔写他,寥寥几笔,早已泪流满面。

    我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那些点点滴滴,把自己困在现实与期待中,清醒地看着几次三番沦陷的我。我希望可以慢些忘记我们美好的曾经。人是会变的,我也无法否认后来的我们都没有记忆里那么美好。与他有关的记忆实在难忘。放学的路,那条熟悉的街道走了一遍又一遍,从我家到他家五百米都不到,我时常在想,如果那天,我去抱抱他,他是不是就不会离开了。

    小说的前十章是和我的好朋友们,班级里只要我们聚在一起,就和疯子一样,没心没肺的,那时候真的很开心,所以谁也没想到,我们竟也会分道扬镳,难免哀伤。其实他在第一章就出现过,那个窗边转笔的少年便是他,所以我早早就知道了他的名字,只是忘记了那时候的感觉。后来的情节鲜少出现其他人物了,因为遇见他以后,我的日记本里只剩下和他有关的事了。那时我逢人便说起那段与他有关的记忆,好像有多刻骨铭心一样,说烂的故事,哭湿的枕头,都在提醒我别忘记。

    从前写过一个BE结局,却又有不甘,于是改为了开放式结局,可能会再见吧,也可能阴阳两隔吧。药真的很苦,到现在我还是讨厌那个味道,生病就像是不定时炸弹,随时都会把我炸死。有时候我也会害怕真的就永不复见,害怕自己无助地躺在病床上,只有药液流进身体。

    其实我是一个很慢热的人,对爱的感受很迟钝,但我迫使自己奔跑起来,因为慢热会让我失去很多。比如我害怕分班以后再也见不到他,所以即使没有那次意外我也会在分开之前告白;我害怕他听了那么多不好的传言对我失望,我会用尽一切方法去解释,我不在乎别人,我只在乎他的看法。但行为上的快节奏并没有改变我心理上的慢热,告白以后我会不知所措,总想着慢一些,来日方长,所以很抱歉,我还是没能及时给他一个身份,但在我心里,他已是我挚爱的初恋,于我而言,那29天的记忆仿佛长达千万年,叫我难忘。

    书里有两件事是假的,一是叶迟死了,二是江念安休学。现实中的叶迟我对他并没有多少印象,甚至很烦他,已经明确拒绝过他,他还是三番五次地打扰我,为什么会把他写得很好呢?因为喜欢一个人本身是没有错的,我很欣赏他的勇敢,但可惜太执迷不悟了。我就是江念安,有段时间父母劝过我休学好好养身体,但最后我没同意,我怕经此一别,有些人再难逢见。

    我很佩脱他的理智,说分别就分别,无论我做什么都无济于事,也叹惋他的人云亦云,更多的是悲哀他从未相信过我。

    别人告诉他我是因为他的脸而喜欢他,他信了。他们说错了,他算是清秀,但那张脸倒不至于惊骇世俗,让我为之倾倒三年。我喜欢的是那个瞬间他给我的感觉,那个脸红微笑的少年永远铭记在我心间。如果那天,他没有说话,没有脸红,我也不会注意到他。当我得知他相信了的时候,我特别想笑,为什么一对自己这么不自信,难道除了那张脸就没有什么优点了吗?其实他有很多优点,比如某个晚修下课,我看见他非常热心地教同学题目,那个认真的模样令我格外着迷;又比如他被抽到答题时,从容不迫地上黑板写下了错误答案,红着脸站到讲台边认真听老师讲解;还比如我同他打电话时,他说自己不擅言辞,但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所以他会耐心地听我分享,他对我的夸赞是从不吝啬的。也许是他忘记了,忘记了他身上其他吸引人的地方。其实他也是闪闪发光的。

    人的记忆存储本就有限,他忘记了那段时光与誓言我不怪他,本身就是我的懦弱推开了他。他太理智了,理智得我无法靠近,他也很重义,我很配佩服他还能同举报他和我恋爱的人做朋友,也可能是他根本就没有相信我说的话,他当然不知道,教导主任没找他是因为我写了保证书,保证同他没有恋爱并不再追究被造谣一事。那天我输得一败途地,他们还是朋友,而我不仅要蒙受被冤枉的憋屈,还要担上挑拨离间的罪名。我迫切地想要找到那个奇怪的帐号的真相,我不知道那个账号同他说了什么,那个账号接三连三地向我发来截图,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段对话:

    “你不是不喜欢她了吗?为什么不选择我?”

    “是不喜欢了。”

    那个帐号说:“原来你也不是被爱的,你又有什么骄傲的。”

    这句话像是揭穿了我的面具,我的确是个骄傲的人,即使被分手,我也向外展露出一副无所谓我还是很开心的模样,我白天笑得没心没肺,装作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只有亲近的人才知道我每天都郁郁寡欢。那个账号必然是不喜欢陆年的,她的动机什么的,根本没有。实际上事情发生当天,就有人向我猜测是郑舒予,我没信,虽然她很讨厌,但应该不会坏到这种程度。可是我错了。我低估了一个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独自长大的女生的城府。所以我最讨厌陆年的时候,是他相信那群人的鬼话,怀疑我的时候。真相很重要,我在乎的也只是他的看法。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能那样理智地切断所有与我有关的联系,唯一能解释地通的,就是他不喜欢我。我不愿意相信,也不愿意承认。我不信他同我许下承诺时不曾有一丝真情。他的家长说错了,那时的爱情并没有“剩不多也不少,还能忘掉”,就是因为太短暂,越短暂的时光越热烈,越叫人难忘。至少我无法忘记。也许时间再久一些,有平淡期,争吵期,记忆便不会那般美好,可偏偏是热恋时,他最美好的模样留在了我心里,哪怕后来发生了很多很多事都无法动摇他的形象。

    很多人说我只是一时兴起,怎么会有人喜欢一个人三五年,他们说我总在认识新的人,总会有一天忘记了他。他们什么都说错了,只说对了一点,我总在识新的人。我实话说,我不是什么好女孩,最怀念他的那段时光我总想我一些新的人覆盖掉那段回忆。我以前觉得替身是个很恶心的存在,直到我见到了与他相像的人我才体会到“菀菀类卿”。都不用有多像,光是那双眼睛与他有几分相似,我便会多注意那人几分。可每当我向他们走近,他们性格各异,拼凑不出一个完整的他。我试图用新的人麻痹自己,可每每失败,只要靠近,本能上就想远离。后来,我再也不想认识新的人。

    我讨厌别人戏谑我的勇气与真心,那是我情窦渐开前所未有的勇气。做的事也很蠢,蠢到这辈子都不会有第二次在银杏树下摆名字,也不会有第二次做手帐,写情书告白。

    我不甘心就这样潦草结局,我们还没有完成十六岁那年的承诺,我不甘心,我还没有亲口告诉他我特别特别喜欢他。

    现在距离首考还有254天,我的小说完结了,但我们的故事还没有完结,蹉跎了太多时光,我不想到最后恋爱没谈好,书也没读好,我不相信我们的故事烂尾了,就算烂了,我也要去改变它。

    如果有一天,他看到了这些文字,我想和他说,十六岁这年遇见的你我特别喜欢,希望你可以记得我,记不得也没关系,我不后悔与你相遇,和你走过的路,对错都算数。有时候我确实嘴硬,会说很多话来气你,但其实我很喜欢你。

    我释怀不了,我很喜欢你,以前是现在也是。

    我会好好读书,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希望你也是。

    如果他看不到这些文字的话,那也没关系,我们无法预知某个瞬间的价值,直到这个瞬间成为回忆。所以就让这些文字成为永恒的回忆。

    感谢每一个愿意读完这本书的人,让我的青春有迹可循。

    希望未来的我看见十几岁时的文字仍能回味无穷。

    写到这儿,我想我应该停笔,江念安与陆年不翻篇,我在此处折了书页,待到金榜题名时,再续前缘。

    我们会再见的。

    下一次遇见,执子之手,共话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