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韦恩,但是被蜘蛛咬了一口
繁体版

三十:托马斯和所罗门

    等到布鲁斯说完了自己在公园路巷子里发现的可能的证人,所罗门才站了起来,然后盯着布鲁斯看。

    “这些,我听两个警察说过了。”

    “戈登警员?”

    “嗯。那个年轻人。但是我想不明白一个事情。”

    所罗门说着,又转过头,然后接着问布鲁斯。

    “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

    “……”

    “你应该不是现在才知道我吧?一个多月了。我看到新闻了,那个年轻人办了新的案子。你是等到他不帮你了,才来找我吗?”

    布鲁斯哑然了。

    所罗门是个混混出身,和康纳斯,和福克斯,都不一样。和黑帮一样,混混更在意面子。

    但凡布鲁斯当时同时找了警局和所罗门,所罗门现在也不会感觉自己是个备用方案。

    阿福给了布鲁斯眼色,询问是否要自己帮忙,成年人的对话总是要更加平等一些。但是布鲁斯拒绝了。

    他还是要自己来。

    “因为我不信任你。当然也不止你,我现在除了阿福,没法信任任何人。”

    “不只是因为我是个街头混混?”

    “和那个无关。”

    布鲁斯说完这些的时候,就看到所罗门又坐了回去。

    然后他又听所罗门说着。

    “你父亲是个好人,是个我一辈子也企及不来的人。所以就算你今天再怎么无礼,哪怕是在这里惹是生非,我也不会对你动手的,还是会帮韦恩先生和韦恩夫人报仇的。这是我欠他们的。”

    “你不好奇我为什么来找你吗?”

    布鲁斯反客为主了。

    康纳斯博士是基因学的专家,福克斯是公司高层,布鲁斯遇到事情去找他们都很正常,他们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但是找一个混混?

    有钱人和黑帮都瞧不起混混,混混连个像样的家都没有。

    但是所罗门好像并没有觉得奇怪,这就让布鲁斯觉得奇怪了。

    所罗门听了之后,笑了一声。

    “我对外都说是因为韦恩先生想拯救贫民区,所以我要为他拼命。但是我和他的接触并没有这么浅。医生真是个厉害的职业。”

    所罗门和托马斯·韦恩的相遇,要在托马斯来贫民区盖楼之前。

    第一面,是托马斯还年轻的时候,二十岁,所罗门那时候十八岁。托马斯也第一次在贫民区的小巷子里被抢钱。

    但是托马斯也不是个好惹的主,面对三个人,毫不犹豫地就动手了,结果自然是被打得头破血流。

    两个人架着托马斯,另一个人也累得喘着粗气,擦着自己鼻子上的血,然后抬着托马斯的脸。

    “你说你,看起来也是有钱人吧?把钱拿出来不就没事了?我们要的又不多,抢一次就行了,又不绑架你去勒索,你图什么啊?”

    “爷高兴……”

    托马斯的话深深地伤了混混的心,这帮随心所欲的混混哪因为这个挨过有钱人的揍?

    那个混混又要抬手的时候,却被另一只大手拦住了。

    “你是想打死人吗?”

    “塞勒斯,要你管?”

    混混冲那只手的主人说着,随后那人便从黑暗里走出来。

    也许是因为流血太多,托马斯觉得那个人像是个巨人。

    叫塞勒斯的人看着这三个混混。

    “你们还是走吧。你们三个本来就打不过我,更何况现在?你们要是抢了他,我就再抢了你们。”

    “……这次算是给你面子。走!”

    那个混混也很识时务,塞勒斯的实力他们是知道的。

    随后,塞勒斯就走到了托马斯的面前。

    “还活着吗?”

    “不需要你管!”

    托马斯挣扎着坐了起来,靠着旁边的墙,塞勒斯也坐在了他旁边,递给了他一瓶水。

    漱了口,把嘴里的血吐出来之后,托马斯才喝了一大口。

    “谢谢了。”

    “按理说有钱人碰到他们根本就不会动手……不对,有钱人也根本不会半夜来这里。你怎么会在这里?”

    “心情不好。听说这里可以打架。”

    听了托马斯的话,塞勒斯不由得笑了起来。

    “我是听说过有钱人都变态,没想到会这么变态。”

    “对了,把这个给那三个人,他们陪我打,应得的。”

    托马斯说着,从口袋里拿出来了一沓钱,递给了塞勒斯。塞勒斯拿着钱,又问。

    “你就不担心我把这钱私吞了?”

    “会救我的人,不会这么干的。”

    “说不准我救你就是为了单独再抢你呢?”

    “你这人真没意思。”

    托马斯觉得塞勒斯这话太像是在试探别人了,不喜欢,就拿出来了一块手帕擦着自己脸上的血。

    塞勒斯也把钱收了下来,然后又对托马斯说。

    “我叫塞勒斯·戈尔德,你叫什么?”

    “托马斯·韦恩。”

    “韦恩家族的小少爷?”

    “对。但是我并不想继承家业,我就想当个医生。可是我父母老是跟我说什么韦恩家族的人是有使命的,不能这么乱来,非要我继承家业。”

    “……你知道你这个话很欠揍吗?”

    托马斯本来想冲塞勒斯说什么,但是一看到塞勒斯的身份,和这里的情况,就又回想了一下自己刚刚说的话,然后点了点头。

    “好像有点。总之心情不好,我就想出来发泄一下。”

    “不是说有钱人发泄都去什么酒吧歌厅之类的吗?”

    “我不喜欢那里。有时候我都觉得我不是哥谭的人。”

    塞勒斯看着托马斯的样子,觉得托马斯和自己想象中的有钱人不太一样。

    “你为什么想当医生?”

    “治病救人啊。我感觉那个比有钱更加有意义。有钱只会害人。”

    听到这个,塞勒斯站了起来,然后看着托马斯。

    托马斯正好奇塞勒斯想要做什么的时候,就被塞勒斯一巴掌打在了脸上。这一下,他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三个混混跑了。

    “你干什么……”

    “你有病吧!”

    托马斯刚想发火,就被塞勒斯的怒火盖了过去。这让托马斯都蒙了。

    塞勒斯指了指自己身后的贫民区。

    “你知道这是哪里吗?贫民区!知道多少人在这里活不下去吗?知道多少人为了不饿死不得不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出卖家人的肉体吗?就是因为穷!就是因为没钱!我们这里活得就跟他妈大草原似的,吃了别人自己才能活下去!你现在跟我说有钱救不了人?那我们算什么?”

    “……可是我看到的有钱人都是……”

    “你就别跟他们学呗!你拿了钱你救济穷人多好!”

    塞勒斯说着,又贴近了托马斯的脸,希望他能够听清楚自己接下来的话。

    “听着,你生下来里能拥有的钱是我这辈子都挣不到的,所以你能做的事也是我这辈子都做不到的。医生拼了命才能救多少人?你想救人,就继承家业,然后救救贫民区,救救哥谭。”

    “……其实我是害怕。我害怕自己继承家业之后也会堕落成那些压迫别人的有钱人。”

    “那我到时候就去把你打死呗,多简单。”

    本来还有点小感动的托马斯,一下子就沉默了。因为塞勒斯看起来是认真的。

    等到塞勒斯又坐回去,托马斯才一拍大腿。

    “好!但是我还是要去学医,学完了也不耽误继承家业。万一以后我为了救人散尽家财,我还能有个吃饭的技术。”

    “放心,你这样的人,一定会越来越有钱的。”

    “你这样的人呢?要不要跟我一起干?”

    托马斯邀请了塞勒斯,但是塞勒斯看了看贫民区的房子,笑着摇了摇头。

    “不了。贫民区是我的家,我这辈子都不要离开。我也要试着救这里。”

    “怎么救?”

    “还没想好。我觉得要不然就带大家做别的生意,但是……挺费劲的。”

    “为什么?”

    “因为整个贫民区都凑不出来十个会做正经生意的。就是有,也都跑外面去了。”

    “但是你可以当混混老大吧。”

    托马斯随口这么一说,却被塞勒斯听进去了。

    塞勒斯一脸恍然大悟。

    “对啊!我当老大了,那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到时候就好改变大家伙了。”

    “那你也加油。”

    “你也是。记得有钱了,别忘了来帮我,我们这里很需要帮忙。”

    “嗯。”

    这就是托马斯和塞勒斯的第一次见面。

    第二次见面,就要惨烈很多。

    那时候,托马斯二十八岁,已经当了医院的外科医生。

    这天,他接了一个手术,惊讶地发现病人的名字是自己多年前遇到的那个。

    塞勒斯·戈尔德。

    塞勒斯是多处刺伤、贯通伤加骨折,看起来经历了很激烈的战斗。如果不是因为倒在哥谭城里,而是在贫民区,估计已经死了。

    手术完了,夜里,塞勒斯在VIP病房醒了过来。

    他看向了旁边正在看书的托马斯。托马斯头上还有一盏圆形的小夜灯。

    “哥们,你啥时候死的?”

    “滚!”

    “你这不都穿白衣服了吗?天使不就白衣服。头上还有光环。”

    “我这是白大褂!”

    托马斯没好气地说着,然后拿了个小手电筒照了照塞勒斯的眼睛。

    “看起来脑子没什么问题,就好好养伤就行。不用担心费用的事。”

    “我说的吧,有钱真好。”

    “这次算是我用医生身份救的你,不是钱。”

    托马斯还是要强调一下这个。就算有钱能救很多人,但是还得是医生才能救重伤的塞勒斯。

    叙旧完了,托马斯才又问塞勒斯。

    “你这是怎么了?居然有人能把你打成这样?”

    “惹了黑帮了。马罗尼那一伙。”

    “你们距离挺远的吧?”

    “我现在也算是混混老大了,手底下不少人。我发展了个新的行业,地下搏斗。我说的,城里有钱人变态的不少,不少来花钱看的,还下赌注。我们就靠这个吃饭呢。结果马罗尼就找上我,想抢了这个生意,我不答应,就打我。要不是因为怕我手下人来找他血拼,估计就真把我宰了。”

    “看来你还是个不错的老大。”

    “有空再去贫民区,提我,好使。我现在用外号了,所罗门。”

    “所罗门?所罗门·格兰迪?”

    托马斯一下子就想起来了恐怖童谣里面的那个角色。

    所罗门·格兰迪,星期一出生,星期二受洗,星期三娶妻,星期四染疾,星期五病危,星期六死亡,星期日下葬,所罗门·格兰迪,这一辈子走到底。

    这是在哥谭流传很久的一个恐怖童谣。《鹅妈妈》里有很多,偏偏这个被哥谭家长广泛用来吓唬孩子。

    听了托马斯的话,所罗门拍着桌子,很兴奋的样子。

    “对啊!我就是这么想的!结果我哪知道手底下居然还有有文化的,扯到了什么所罗门王,还有七十二魔神。这还都给自己排上位了!我还不能伤了他们的热情,唉,老大难当啊……”

    所罗门说完,就听到托马斯在那里笑,他也就看着托马斯笑。

    等到托马斯笑完了,所罗门才问。

    “你为什么没去贫民区了?”

    “……有钱人也难。我本来想执掌家业之后就去做点好事,但是韦恩集团并不全是我们家族的。里面不少牛鬼蛇神,我想改造贫民区的事情,不知道被否定多少次了,因为实在没好处。”

    “这样啊。”

    “不过我已经在下一盘大棋了。我有信心在十年之内,就能够在贫民区建立一个新的韦恩大楼。”

    “那我就不杀你了。”

    “万一我真堕落了,你还是要杀了我的。”

    托马斯说着,和塞勒斯相视一笑。然后,他又拿出来了一个请帖。

    “对了,我要结婚了。你有时间就来吧。”

    “结婚?跟谁啊?”

    “凯恩家族的玛莎·凯恩。”

    “政治联姻?”

    “真爱。”

    “看吧。到时候不忙,我就过去。”

    这就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

    第三次见面的时候,就是托马斯主动去找的塞勒斯了,两个人又蹲着墙角,但是这次喝着酒。

    托马斯喝了一口,然后对他说。

    “计划很成功,大概明年就能在这里盖楼了。”

    “你要盖成啊。别的事。我都会帮你摆平。前几年有人也想在这里盖个商业楼,但是盖一半,没钱了,听说是被黑帮威胁了。这不,成烂尾楼了。”

    塞勒斯指了指那边,自己正打算把那里改造成团伙的住所。

    “我是谁?哥谭之王!不用担心,我肯定把这里搞定。”

    “别死了啊。我好不容易认识个有钱人。”

    “嗯。对了,你怎么没参加我婚礼?”

    托马斯说着,用手打了一下塞勒斯。塞勒斯也有点羞愧的样子。

    “那天又打起来了。我不是给你寄了贺卡吗?”

    “看到了,写的真丑。”

    “对了,还没恭喜你生孩子了。”

    “太晚了吧?布鲁斯都两岁了。”

    “报纸上看的。”

    托马斯说完这些,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又对塞勒斯说。

    “求你帮个忙。”

    “跟我还用求?你侮辱我啊。”

    “不是。就是,我继承家业之后,真发现哥谭有些事不简单。我们家族也确实有使命。我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出事,但是万一出事了,帮我照顾一下我儿子。”

    “……你会出什么事?”

    “也没啥……哎呀,你就当有钱人怕死吧,出个车祸什么也不意外。反正你答应我就行。”

    “为你,拼命。”

    塞勒斯和托马斯又碰了杯,然后继续喝酒聊天。

    只是塞勒斯没想到,自己真会遇到托马斯出意外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