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刀狼的刀
傍晚来临,乌云变成了晚霞。
赵灵鹿的房东大妈刚回来,就看到一个身段儿妖精的不像话的女子,眼熟。
“小赵姑娘?”
赵灵鹿:“哎,我在。”
房东大妈上下不停的用眼睛肆无忌惮扫描,看的赵灵鹿娇羞无措。
“啧啧啧……你比电视剧里的人儿还好看!这身衣服……真是太符合你的长相了,真好看,挺贵的吧?”
赵灵鹿今天换了一身加绒旗袍,将她曼妙曲线包裹的极为显眼流畅,凹凸有致。
如果是不认识的人,估计得到的评价就是小妖精,狐狸精之类的称号了。
但自从知道赵灵鹿是个医生,这个想法就从房东大妈脑子里抹除。
这身黑色加绒旗袍,在传统款上进行了舒适改良,宽袖束腰,裙摆加宽,内里雪白的兔绒在裙摆开衩出向外卷边,衣领毛茸,黑色绸缎料子,精美刺绣着蓝色梅花,有一只白孔雀绣图在上面。
赵灵鹿的妆容似乎永远很淡,但是这种天然精美的淡妆素雅,却符合她所有的衣着,长发披肩,耳边别着一枚精致雅美的蓝色牡丹发卡。
“感觉越来越凉了,所以换了件厚一点的。”
房东大妈不停的夸奖观看:“真好看,之前没见你穿过这件。”
那当然,这是一件新的,自己也是第一次穿。
“房东阿姨如果喜欢,回头我找人给您订做一件。”
“哎哟那可不行,使不得使不得。”嘴上说着不行,可她的眼睛和面向却似乎在说“顶好的顶好的……”
赵灵鹿微笑示意,然后向门外走去。
“你去哪里呀?”房东大妈问。
“就在院子。”
“哦,没事儿,你忙吧小赵姑娘。”
院子两棵桂花树,树下一张夏天乘凉的竹仰椅,上面落满了树上洒落的桂花,赵灵鹿轻轻用手拂去一些,轻轻坐在上面,双手扶着扶手,轻轻前后摇晃。
房东大妈嘀咕一句:“不是觉得冷吗?秋风这么凉,怎么不在屋里喝茶……”
赵灵鹿听见了,微微一笑。
因为要等人呀……
太阳终于落山,月梢头。
院门外的狗突然不叫了,没一会儿就听有脚步声将至。
赵灵鹿左右拂掉肩膀上的桂花碎,先去开门。
打开门的那一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头戴射灯的……肉墩子!
正向她跑来。
“姐姐!”
赵灵鹿一呆,差点以为是个什么可爱的生物,还戴着头灯。
“哎,彤彤呀。”
她紧接着环顾周围,却不见其他人。
“姐姐,我来换药。”
陆彤彤脑袋挺大,安全帽听小,束腹带勒的她下巴和脸巴儿像中间堆。
“我哥哥没来,在家打游戏呢。”
她看了一眼深邃的巷子,将目光收回。
心真大,让小孩子一个人跑来,自己在家打游戏……
“外面风凉,快进来吧。”
房东家门槛高,陆彤彤又是个小肉墩子,腿短,使了好大劲儿才卡着裆迈进来,一进屋,就变戏法似的伸出一只手。
“姐姐,好看吗?送给你。”
是一只小纸鹤。
“我自己折的。”
“谢谢你彤彤。”
这只纸鹤……胖了点。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折的……
“哦,还有。”
陆彤彤突然想起什么,在卫衣帽子里费劲儿的掏啊掏,掏出一个烟盒。
“这是哥哥交代的,让我交给你。”
赵灵鹿打开一看,里面是钱。
“嗯?”她疑惑。
“哥哥说这是医药费。”
一共一千,出手还挺阔。
七点钟,家家户户灯火通明,归来的路人脚步匆匆,心里想着饭菜香味,秋风里裹着最后的淡淡花香,要不了多久,寒意就会肃杀一切。
“走吧,我们换药去。”
天上弦血,地上烟火,月半星稀。
“我回来啦。”
陆彤彤推开门,进入院子后关上。
“哦,把门栓上。”
陆彤彤笨拙的踮起脚,将门栓好,然后跟个胖兔子似的蹦蹦跳跳去了屋子,欢喜着说道:“姐姐送我小酥饼了,杏仁的,说吃这个能变聪明。”
陆子戎眼皮抬了一下,看着陆彤彤抱着一个比她上半身还大的铁盒子。
“哥哥你吃吗?”
“君子不吃嗟来食。”
“什么意思啊哥哥?”
“不吃。”
“哦……那我藏好了,不让老鼠偷吃!这次包装是铁的,老鼠就是把牙锛掉,也偷吃不着,真好。”
盒子这么大,以后也可以把大白兔奶糖和巧克力全装进去啦,安全!
陆彤彤觉得哥哥可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所以不知道有多好吃,于是拿出两块,一块自己的,一块剥开外皮,就这么直直的怼到正在聚精会神打游戏的陆子戎嘴边。
“哥哥,我喂你一个,你尝尝,可好吃。”
陆子戎目不斜视,心如止水,毫无兴趣。
一秒,两秒,三秒……
陆子戎无奈,勉强张嘴。
陆彤彤一把将手里的小酥饼整个捂了进去!
陆子戎看着手机屏幕,依旧目不斜视,但是他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许多。
你会不会喂人啊!
陆彤彤歪着头,看到哥哥眼睛放大,和自己刚才第一次吃小酥饼的时候一样,眼睛也瞪的大大的,一定是哥哥也觉得特别好吃!
“好吃吗?”
陆子戎用手推开她歪头挡住自己看手机的视线,这么大一个脑袋,怎么天天顶着跑的飞快的。
“一般……咳咳,水,拿水。”
一般?
你明明好吃的都瞪眼睛了。
陆彤彤抱着陆子戎的水杯过来,兴致缺缺,双手破开小酥饼往嘴里猛塞,含糊不清的说:“尊嘟假嘟~”
陆子戎问道:“医药费给了吗?”
“给了。”
陆彤彤把裤兜往外一掏,剩下的钱掉落地上,她蹲下是微微打呼,费劲捡钱。
“姐姐说用不了那么多。”
咀嚼着小酥饼的陆子戎,趁机将目光盯在彤彤捡钱时放在一旁的铁盒子。
“哥哥,剩下的钱还你。”
陆彤彤双手抓着一把团成团的皱巴钞票,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把钱的容量大大提升。
九个钱团儿,赵灵鹿只留下了一张,和那个烟盒。
“放到柜子里。”
“哦。”
放好钱,陆彤彤赶紧跑过来重新抱紧小酥饼的盒子,贼头贼脑探过来问。
“哥哥,你打游戏赢了吗?”
“赢了。”
是啊,赢了,那把游戏他0-17,全靠一个路人野王嘎嘎乱杀带飞,助攻才混了三个。
他觉得自己水平直线上升了,越来越牛逼!
陆彤彤顿时满脸崇拜:“哥哥你真棒!”
一听这话,陆子戎瘾头又上来了,又想要钟馗了,于是又开了一把。
结果六分钟,水晶爆了。
他突然觉得对面那个杀疯的野王名字眼熟,打开对战记录一看,一脚踹在桌子上!
那不就是刚才和自己同局的家伙吗!
这么狗血的巧合。
日子一天天过,稀松平常,陆子戎依旧在这种和平安宁的环境中,消磨他的狼性。
他就像一个孤魂野鬼,没有喜怒哀乐,突然有一天,所在的地方涌入人流,在这里大兴土木,慢慢将这里从鬼火粼粼,变得万家灯火,他要试着融入这里的新生活一样。
在罕为人知的时间里,陆子戎有时候会压抑到一个人发抖,出汗,低吼,面目狰狞的无声咆哮。
他在极力对抗这种无聊至极的生活,也在拼尽全力融入这种生活。
他才知道,自己最大的敌人不是狮子王,不是蛇王,不是死神战士,不是那些信仰极端的猎人,也不是诡异神秘的虫族。
而是这该死的,无聊的,乏味透顶的平淡生活,和这随处可闻的人间烟火气。
他心底厌恶极了这种无聊的日子,一天天的跟一条有规律的狗似的,睡觉,吃饭,去店里,回家,吃饭,睡觉,醒来,去店里。
幸亏还有游戏让他转移那心底的狂野狼性。
可有时候半夜里,他还是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偷偷站在屋顶发呆,或者藏在树上发呆,或者找一个没人的狂野,躺在草丛里抽烟。
他必须让自己生活不那么空洞,否则鼻息之间,总有种幻觉似的血腥味儿,硝烟味儿,以及那些面目狰狞的兽人气味儿。
他因此时常睡觉时,手里都握着一把刀!
那把杀人无数的刀,罪恶之刃,是他从一级死神战士刀狼身上用命换来的。
一把上古时期的铁制短刀,做工粗糙,但是却极为锋利,无坚不摧。
那是铁器时代诞生的第四把刀,是专门用来猎杀、宰杀生命的。
在铁器时代,人们用它狩猎,宰割猎物,后来狼族自己坏了规矩,违背了守护天神秩序的责任,开始猎食人类。
于是人类在惊恐中,哀嚎中,哭泣中,愤怒中与狼族进行抗击,于是,第一次狼人与人类的战争开始了。
随后出现了猎人族,他们拥有天赋灵术,协助人类抵抗狼人的猎食侵略,这把刀,杀死过几百个狼人战士,最后被一个狼族战士夺走,并杀害了当时拥有它的人族英雄。
数千年的时间,它在那个狼族战士手里,剥夺了无数生命,当狼族因为自己的贪婪犯下大罪,天神震怒,用神灵咒言诅咒狼族,每个月圆之夜,都要受到诅咒之力,返祖为狼,望月而哭。
是赎罪,也是惩戒,人类会在每个月圆之夜,大肆追杀狼族,一经发现,便是不死不休的追杀,直到有一方倒下。
终于在某一天,那个夺刀的狼人战士战败,它死之前全身上下插满了各种各样的刀,形同一个巨人刀架,轰然倒地,尸体被人族带回,被封印在了铁水中。
它死后过了不知多少年,尸体突然失踪了。
后来得知,是蛇族的一个极其疯狂邪恶的人偷走了刀狼的尸体,他就是火王纳加,并用禁忌的黑暗邪恶灵术,将它“复活”成了一个不死不灭的死神战士,用来对抗天神。
这把刀,就是陆子戎与一级死神战士刀狼厮杀中,拼了命夺回来的,沾染了无数人类的血,和狼人的血。
回国后,它就一直被携带在身。
它的神奇之处在于,只要贴身藏起来,任何金属探测器都检测不出,就是贴身摸索,都摸不到,明明它就在后腰,或者袖口里,从外摸索就是感觉不到。
陆子戎每次感到狼性焦躁时,都会暗中拿出它,贴脸而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