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子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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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哥俩好

    刹车声响起,一辆装甲车的车厢里下来了十几名兰秋的编外人员。

    蒙翊穿着外勤组的黑红相间制服,夹在这十几名编外人员中间,和步崇明一起来到了教堂门前。

    一条红线从教堂里飞了出来,钻回了蒙翊的手心。

    “果然出事了。”

    蒙翊戴着墨镜,旁人看不见他藏在底下的那双眼睛是什么样子。

    步崇明径直走了进去。

    有蒙翊在,编外人员的人身安全不成问题。当然,很大原因也是基于外勤组人手不足,否则在对此地是否感染风险存疑的情况下,编外人员是不被允许参与抓捕任务的。

    林酆他们这次和外勤二组的联合行动,是蒙翊向步崇明提出的。

    一来,可以继续试探林酆;

    二来,则可以诱出那名潜入衍水市且携带有母虫遗蜕的异生者。

    对方既然会主动舍弃这所教堂,要么是察觉到兰秋将有所行动,担心会被编外人员和刑侦发现;要么是布下了一个引诱兰秋的圈套。

    不管是哪一种,蒙翊觉得,如果对方想要在衍水市有所动作,除虫师绝对是它们最先想要铲除的对象。

    所以他不惜让自己的亲弟弟亲身犯险,对外则做足了剧本,把蒙湛伪装成是上州郡临时空降过来的除虫师实习生。

    当然,实习生的身份是真的,空降的身份也是真的。

    只是时间有所偏差。

    对外的剧本是,蒙湛是因为万新商场出现乙级异生者事件,才被临时调派过来。

    但实际上,蒙湛来到兰秋的真正时间,除了蒙翊外,只有步崇明和当时到绾溪警署押送林酆回兰秋监狱的鹿意和大头知道。

    一走进教堂,步崇明的目光就锁定在了林酆身上,而后才是靠在墙上满是血污昏死过去的鹿意。

    地上躺着的,是昏迷不醒的老秦和蒙湛。

    林酆单手扶着那尊依旧屹立着的石像,低头狂吐不止。

    湿滑腥臭的遗蜕,令他恶心到了极点。他的胃在向他控诉他的所作所为,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这种委屈。

    蒙翊摘下墨镜,也跟着走了进来,那双眯成细缝的小眼睛同样落在了林酆身上。

    他站在步崇明身边,小声地说:“那些外逃的伢卵都被我处理完毕,方圆五公里,没有任何卵虫存在的迹象。”

    步崇明点了点头,心里还是有点不放心:“要不要让二组剩下的人带上编外人员再探查一遍?”

    “没必要。”

    蒙翊对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

    步崇明也就没再说什么,他转头吩咐编外人员把教堂内昏迷重伤的三人送回兰秋大楼的医务室救治。

    鹿意胸膛上的伤口看着很严重,但尚不足以致命,加上步崇明在过来之前就已经让编外人员带足了止血绷带和疗伤血清,所以鹿意不会有生命危险。

    得到了这个答案后,林酆的心才稍稍放了下来。

    如果小鹿真的因为他的自作聪明而牺牲的话,林酆真的会自责到睡不着。

    而自从感受到蒙翊的精神波动后,阿米巴就陷入了沉睡,一点动静也没有,比林酆还要乖巧。

    “说说吧。”

    步崇明站在林酆面前,静静等待他的报告。

    林酆的思绪一秒万千,很快就想好了答案。

    他抬起头,脸上的表情既害怕又紧张,说话的时候嘴角都在不自觉地颤抖,看得蒙翊眉毛直跳,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

    真TM爱演。

    “领导啊!”

    林酆扑上去,抓着步崇明的袖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擦着:“你们怎么才来啊……刚刚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一进来,唰地一下就掉下来一只大老鼠;然后又唰地一下掉下来好多只毛毛虫,紧跟着那只大老鼠消失不见,小鹿他们也消失不见。我吓得半死,在砍死几只毛毛虫后,毛毛虫也跑没影了。我正不知所措呢,呼地一下,一阵风就吹了进来,咻咻咻——然后又呼地一下吹出去,呼呼呼——紧接着我就看到小鹿哇地一下吐出好多血,然后我也就跟着哇地一下……吐……了……”

    看着步崇明那张铁青到想要揍人的脸,林酆的声音渐渐消失,最后的那一句讲得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

    他咽了咽唾沫,试探性地问道:“领导,我这算不算工伤……”

    “滚!”

    “好嘞。”

    林酆屁颠屁颠地溜走了,跟着编外人员一起先回了兰秋。

    步崇明的太阳穴突突直跳,揉了半晌才多少有点缓解。

    蒙翊的笑声不合时宜地响起,听得步崇明心底又起了无名火。

    “很好笑吗?”

    蒙翊稍稍收敛笑容,脸上依旧洋溢着轻松的神采:“有一说一,那小子的描述挺生动的。”

    步崇明没心情跟他在这上面打趣,他一脸严肃地问:“有什么发现?”

    蒙翊犹豫了下,还是摇了摇头:“算不上什么大发现。我事先埋在小湛脑中的傀索传递给我的信息,确实有一段空白的存档,很显然,他们遭受了某种卵虫的精神攻击。”

    步崇明的眼皮只是刚刚抬起,蒙翊就猜到了他的心思。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蒙翊轻笑一声,重新戴上了墨镜。

    “确实,小湛挺菜的,身为通过除虫师考核的实习生,竟然挡不住卵虫的精神攻击,其精神力连我当年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可奈何他的运气不错。”

    蒙翊往前走了几步,伸手在那尊石像上摸了摸,没有灰尘,干净得古怪。

    “从小到大,他每次出门都与众不同,在海边游玩时遇到百年不遇的台风;爬山时遭遇山火;去趟动物园差点让逃出来的老虎咬了;上学时每年的期终考永远是历届最难的一次;除虫师的考核测试,他次次都能遇上比他高两个档次的对手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

    “不管前期怎么规避风险,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也就坐车好一点,没怎么出过车祸,就是不能开窗,一开窗准有垃圾糊他一脸。”

    说着说着,连蒙翊自己都忍俊不禁笑出了声。

    步崇明露出惊疑的目光:“这也算运气好?”

    “当然。”蒙翊回头,“都这样了还能活到这么大,而且每次的考试成绩都很优异,这难道不算运气好?”

    步崇明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蒙翊会在蒙湛出事的当天就到了兰秋。

    合着从一开始,配合自己执行秘密任务的除虫师就是蒙翊而非蒙湛。

    可怜的蒙湛只是用来趟雷的工具人。

    也难怪此次的联合行动,蒙翊信誓旦旦,称绝对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事实证明,这所在刑侦和编外人员共同侦查都查不出端倪的简陋教堂,确实在蒙湛的“运气”加持下出现了变故。

    只是效果好像没有预想的那么好。

    蒙翊掏出手帕擦了擦墨镜,像个妇人一样哀怨起来:“唉,怎么只是这样呢?是长大了,运气变差了吗?”

    步崇明白了他一眼,心想:摊上你这样的哥哥还能活到现在,这才真的叫运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