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开孤儿院,开局收养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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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苍狼啸月,穿山凿丘

    鸣人从未被人如此鼓励过,他笑哈哈的摸着后脑勺,一时不知所措。

    “收下吧,鸣人,这是她的善意。”

    张霄看着鸣人的表现,心中叹了一口气。

    这孩子还是在逃避,明明渴望着友情和认可,却害怕自己会伤害到别人,潜意识中觉得自己不配别人的善意。

    所以,他一直装作嬉皮笑脸的样子,来讨好别人。

    “那……我就收下了!”

    在师父的鼓励下,鸣人拿着女孩送上来的包子,咬上一大口。

    包子口感温热香软,鸣人碧蓝色的眼睛一亮,不由自主的竖起一根大拇指:

    “好吃!”

    女孩见鸣人收了她的礼物,脸上笑意更甚,欢喜的跑开了。

    而她的这一声感谢,好似一个开关,带起了周围那些孩子的善意。

    这些孩子一个个涌了上来,争先送出自己的礼物,有晶莹剔透的鹅卵石,有自己珍爱的发卡,也有路边采来的小花儿。

    张霄心中很是欣慰,他悄悄离开这些孩子,给鸣人一个感受同龄人善意的空间。

    “恩人,张大人。”

    他手上拽着巨大的狼尸,刚想走进宅门,便被一个声音喊住。

    是那个丈夫被杀的妇人。

    此刻妇人正跪倒在地,丝毫没有在意满地的污血,她朝着张霄再三叩拜:

    “恩公替我夫君报仇,杀了这畜生,民女无以为报,下辈子当牛做马都可以。”

    张霄眉头微皱:

    “快快请起。”

    妇人丝毫不为所动,她额头沾着狼妖的污血,面色虔诚:

    “民女此生别无所求,只求恩公一件事。”

    张霄隐隐猜到什么,他轻轻点头:

    “说。”

    妇人目光落在他手中的狼妖尸体上,本来安静的五官瞬间变得狰狞起来。

    她五指抓地,嘶哑道:

    “我想要这畜生的一条腿!”

    “我饥食其肉,渴饮其血,身着其皮,寝枕其骨,以此报我夫君之仇!”

    “好。”

    张霄叹了口气,抬手从狼妖身上撕下一条腿,交到妇人手里。

    妇人抱住这个和她身形差不多的狗腿,迈着沉重的步伐远走,微风带来一阵她的哭声。

    张霄本来轻松下来的心态又是一沉。

    这个世道,人命如草芥,如此悲剧,四处都在发生。

    这时,见周围百姓都已走远,尿了裤子的师爷终于不怕丢脸,站起身来,指着青衣男子道:

    “张霄,你惹了好大麻烦!”

    “这山神爷本来有三位神将,平日都是他们巡山,现在倒好,折了两个,山神爷必会暴怒!倒是百妖下山,你如何担责?”

    “担责?”

    张霄抬眼看向留着八字胡,身下一阵湿黄的师爷,冷哼一声:

    “为民除害,为什么要担责?反倒是师爷您整日为百姓分忧,为何不肯舍了家中那细皮嫩肉的小儿子,给那山神打牙祭?”

    “你你你!”

    师爷连说三个你字,恶狠狠道:

    “我回去要找县令,降你的官职,扣你的薪金!”

    张霄耸了耸肩,将手中的狼妖尸体丢入自家院中,朝着师爷咧嘴一笑:

    “那我只能祝你睡觉别睡太死。”

    师爷脸色一白,想到眼前这位是个能空手杀妖的人物,再也不敢多说,赶紧招呼手下离开。

    见这些烦人的苍蝇终于飞走,张霄冷哼一声,随后走进院子。

    说来奇怪,他印象中,前身的宅院不大,可绑定了孤儿院之后,莫名宽敞了许多。

    而且似乎还能自我修复,刚才那穿山将军便是从地底打洞而来,可此刻院中只能瞧见一个小坑,刚才那些打斗痕迹全然不见。

    这个时候,鸣人抱着一大堆东西走到张霄旁边,他炫耀似的将怀中的东西放在张霄面前,咧着嘴笑道:

    “师父,你看!”

    张霄低头一看,只见鸣人怀中,鹅卵石,小木人,空盒子,野花野草都有,顿时笑道:

    “看来,你也交到了不少朋友。”

    鸣人眼睛眯成月牙:

    “这就是交朋友的感觉吗?”

    “你对他好,他对你好,这就是朋友。”

    张霄轻轻点头,随后让鸣人将怀中的礼物放下,随后道:

    “那我也送你一个礼物。”

    鸣人眸子一亮,满脸期待:

    “什么礼物?”

    张霄没有直接说明,而是走到那两具妖魔尸体之前,伸手放在其上。

    “抽取二十年寿命,打造两个武器。”

    张霄心底默念,而眼前也随即浮现出一行小字:

    【抽取寿命,打造武器中】

    【第一年……第十年……】

    【打造完成】

    张霄眼前小字不断变换,最后显现出完成的字样,而他眼前的两具尸体血肉再次翻腾收缩,好似活物一般,眨眼间从庞然大物,变化成躺在地上的两个兵器。

    张霄的目光首先放在那一柄插在地面的修长细剑之上。

    【苍狼啸月剑,以百年狼骨所造,剑身镶嵌狼齿,锋利非常,切金断玉。】

    他拿起这支长剑,在手中挽了一个剑花,随后甩手而出。

    长剑化作一道白虹,径直射入院中的一个巨石之中,竟如水入大海一般,丝滑异常,除了剑柄之外,全身而入。

    “好剑!”

    张霄感慨一声,随后看向另一个武器。

    这是一个贴身锁甲,其上寒光湛湛,收缩自如,张霄用手试了试,发现这锁甲竟然能随着身形变化,紧紧贴在身上。

    【穿山凿丘甲,以百年妖物皮甲练成,贴身而着,周身一体,水火不侵,刀枪难入。】

    看着眼前小字,张霄给出了简单而质朴的评价。

    好东西。

    随后,他将穿山凿丘甲交给鸣人:

    “此物贴身而穿,刀枪难入,而且不妨碍你厮杀运动,最适合你这种淬体武夫。”

    鸣人欣喜的接下甲胄,套在身上,甲胄随形而变,衬得他周身寒光闪闪,很是神奇。

    “多谢师父!”

    他高喊一声,随后想到了张霄刚才的言语,脸色一愁:

    “那师父,你对我这么好,我却没有什么东西报答您,那我们是不是就不能成为朋友了?”

    张霄闻言笑道:

    “傻孩子,我对你好,却不期待你对我的回报。”

    “那这……”

    鸣人还在质疑,试图理解其中的含义,而张霄却轻叹一声,摸着鸣人乱糟糟的头发:

    “这是一种比朋友更高级的情感,叫亲情。”

    鸣人闻言一愣,他自幼孤独,尝尽人间冷暖,唯独没有感受过亲情的滋味。

    张霄见男孩又开始感动起来,赶忙打断道:

    “对了,周彩儿醒了吗?”

    鸣人摇了摇头,孩子的脸六月的天,刚才的感伤被他瞬间抛之脑后,笑道:

    “彩儿妹妹还在沉睡中,等她看了您给她的这个礼物,一定会很高兴的!”

    张霄轻轻点头,他对此表示理解。

    鸣人的天赋是仙品,所以二十年的功力和功法,顷刻间便能消化,而周彩儿只是个普通人,这二十年的功力和感悟,多用一些时间很正常。

    如此,师徒二人在庭院中闲坐。

    日晚时分,张霄闲来无事,给鸣人讲起了《山贼王》的故事。

    “传说,有一个山贼大盗搜尽世间财宝,却在暮年之时,被锦衣卫捉拿归案。”

    “临死之际,他广告天下,自己将无数财宝秘籍都放在了晚劈寺之中,自此,江湖豪侠争相登场,去寻那传说中的晚劈寺,成为山贼王。”

    “这天,有一个叫王路飞的少年侠客……”

    张霄讲的正入神,而鸣人也听得入迷,结果却被一阵敲门声打断。

    “张大人,大事不好了!”

    张霄开门,瞧见一众身穿官服的差吏站在门口,眉头一皱:

    “怎么了?”

    宋明脸色苍白:

    “师爷,师爷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