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首童话捅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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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大快人心

    章程并没有在长城宾馆待多久就回了家,但来回之时的心境却已是天差地别。

    现在想来,看到那篇长评后自己自乱阵脚的慌乱简直可笑。

    正如刘正晔所说,能够让《雾里看花》爆红,他们这个小团体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童话》、《暗香》到《雾里看花》三首歌的热度积攒下来,不论什么原因,达到了目前出圈的完美结果,甚至形成‘章程’现象,那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至于日报的那篇社论,就完全是提前完成了战略目标好吧!

    就好像一家公司刚定下年度销售计划,这边一个月没过完就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何必还要计较利润几何呢?

    原本刘正晔的计划,是在章程成功拿到‘星动力’偶像歌手晋级大赛冠军以后,以他整个赛程十首原创歌曲的成绩来对社会提出‘原创歌手晋级渠道’的问题,现在计划才刚刚起步,就已经因为日报这篇社论的加入而实现了计划。

    那么还有什么坐不住的呢?

    想到这里章程不由哑然失笑。

    想自己两世为人,怎还是这么不堪呢?难不成真的是前世活得太过安逸的缘故?

    虽然自己已经足够重视娱乐圈里的水深火热以及尔虞我诈,现在看来,貌似还嫌不够。

    自己虽然背靠前世近乎无穷无尽的资源,但对于‘娱乐圈’这个名利场来说,自己终究还是个新人,必须慎重以待。

    ······

    果然,回到家没多久,一直在网络上浏览相关新闻的张乘便发现了刘正晔、黄世明两人的回击!

    依然是在‘小天说乐’!

    只不过不同于上次,这次的回应是刘笑天带领着自己的团队主动回击,刘、黄方面并未掺和其中。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势成’了吧!

    墙倒众人推,古人诚不欺我!

    不过这一切章程都不知道罢了。

    ‘小天说乐’针对‘高某人’的那篇长评中的每一条都做出了回击。

    “高某人的这篇长评,看似有理有据,实则捕风捉影错漏百出,简直是哗众取宠!说难听点那就是屁话连篇!

    首先第一点,日报社论原文已经明确指出,关于‘原创歌手晋级之路拓宽’一事的讨论,其目的很单纯,那就是为了鼓励广大的音乐人去创作属于自己的作品。

    而不是蹉跎一生,像一个公务员那样,一辈子按部就班地等待着一步步‘升职’,先是‘偶像歌手’,然后在‘实力派歌手’这个行列里待一辈子。

    就连首长都提出了创新的重要性,你高某人一个藏头露尾的鼠辈,难道就这么无视了?”

    “再说‘侵害了其他参与比赛的歌手的利益’这个说法。

    诚然,有如章程这般优秀的歌手势必会让其他参与比赛的那些学员黯然失色。

    但自己不努力反而去怪别人太优秀,这个世界上哪儿有这样的道理?

    难道你出恭拉不出来也要怪地球没有吸引力吗?

    简直无理取闹!

    依旧是日报社论明文指出的:鼓励创新,让这些参与一二级赛事,以‘原创歌手’为努力目标的选手作为那条能够刺激沙丁鱼群的鲶鱼,这就是著名的鲶鱼效应。

    难不成非要像这位所谓的‘高某人’所说的那样,大家半斤对八两,理所当然地各自摆烂,然后以此来维持所谓的公平、公正才是正确的,才是顺应了当下的改革方针吗?

    连这么个浅显的道理都不懂竟还大言不惭地在这里丢人现眼!不是哗众取宠是什么?

    再说改革,你‘高某人’能有这般见地还在这里谈改革,那可真是屈才了,像‘您’这样的高人,怎么着也得奔着‘解放全人类’去才不至有失‘您’的身份啊!

    还‘弯路’!还‘搅屎棍’!我看你才是那支又臭又烂的搅屎棍!

    类似你这样的是非不分指鹿为马的搅屎棍,才是龙国文艺事业的改革道路上的拦路虎!

    最后,如果说‘高某人’这篇长评勉强还能算是正常表达观点的话,那么他最后补充的那些简直就是图穷匕见后的煽风点火了!

    什么叫做既然只能当‘绿叶’索性就罢演,让他一个人唱独角戏?

    什么叫做既然舞台上演得是坨翔,那大家索性就不看了,让这个舞台自己玩去?

    怎么?连最基本的逻辑也不讲了吗?

    人家优秀其他人就罢演,人家一般大家就都不看了,这什么逻辑?

    人家优秀那其他人难道不应该更努力吗?人家有原创歌曲自己没有,难道不更应该把自己的基本功打好,在舞台上尽情展现自己的魅力吗?

    摆烂!?摆烂能解决问题吗?‘高某人’你未免也太过小瞧天下人了!都是成年人了,谁还会陪你玩小孩子的把戏!?

    就拿这期‘星动力’歌手大赛来说,章程有够耀眼了吧?但还是有很多人记住诸如颜少颖、刘坤亮这些强势晋级的选手,还有如武定一等人那般战况焦灼,胜负只在毫厘之间的幸运儿,当然,就连司空敬、赵岩这样虽败犹荣的学员,虽然惨遭淘汰,但能成功晋升为偶像歌手,也一样会使我们赞叹不已!

    拜托请你记住!这不是一个人的舞台,无论任何选手,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粉丝和支持者!

    至于‘高某人’所担心的,那些打着‘原创歌手’的旗号滥竽充数的。

    笔者不否认有这种可能性!

    但还是那句话,你未免太过小瞧天下人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想这种人,恐怕连正赛前的淘汰赛都很难过关吧?

    而且假如真如你所想出现了这这样的人,那岂不正合你意:给了其他选手更多展现自我的机会吗?

    你不为此欢喜反而想着煽动观众们去讨厌这个比赛,这却又为何?

    简直其心可诛!”

    在整篇文章的最后,‘小天说乐’也对‘高某人’其人做出了总结。

    “最后,笔者虽不说阅人无数,但也自信看人颇准。

    今日得遇‘高某人’这位秒人,顿时雅兴高涨,忍不住想要对其人论断一番。

    ‘高某人’其人,单从其名字便可以推断他是为藏头露尾的鼠辈,这点在前文中就已经提过。

    不用怀疑这个论点是否过于武断,因为笔者笃定,这一定是不争的事实!细心的朋友或许能从他的字里行间证实这一点,笔者不再赘述。

    整个长评看下来,又是‘其一’又是‘其二’的,看似条理清晰,实则混乱不堪,通篇就像个网络喷子在骂人,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既不管逻辑清不清晰,也不管论据是否充足。

    简而言之,自己爽了那就万事大吉!

    这一点也不用怀疑,因为笔者曾经就是这么个人,对于这一套实在是再熟悉不过!

    说实话,‘高某人’最后的补充简直是败笔中的败笔!原本勉强还能算是讨论的长评经过他这么一蛊惑,那就已经是原形毕露。

    如此,‘高某人’是个什么成色也就显而易见了!

    想象一下,一个邋遢的中年大叔,蜗居在某个都市村庄廉价的出租屋内,所有的吃喝拉撒睡从不离开这间屋子,唯一的生活来源以及精神寄托就是那台被他视若珍宝的电脑。

    那里面或许有几百个T的珍藏,或许有他窥人隐私的证据,或许有他以‘搅屎棍’的身份发表的如今天这篇长评般的惑众妖言......

    他学历没有太高,或许是小学?或许是初中?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斗大的字他还是识几个的,这就够了。

    他没有朋友,他视亲人如无物,女朋友更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但他或许是无数女人的备胎,或许正在同时跟很多网络美女暧昧,并乐此不疲。

    如此,‘高某人’的个人形象已经逐渐清晰起来......

    ——小天说乐”

    一口气把整篇文章看下来,章程心怀大畅,好一个‘小天说乐’,简直是以无形之刃杀人的典范,‘高某人’怎么样他不知道,但他只是稍一带入,就感觉如果是自己的话,恐怕要被他给气死!

    整篇文章把‘高某人’的长评批判的体无完肤不说,还针对其本人做出了简直恶毒的评判。

    说实话,如果这只是正反两方意见分歧之下的辩论的话,章程可能还会为‘小天说乐’感到不齿,嫌他太过阴毒。

    但现在对方‘高某人’明显是位卑劣无耻之徒,甚至可能是某些人的白手套,那就没事儿了!

    章程只觉会觉得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