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外戚犯法
“如今知开封府的是哪位官员?”
“听姐姐说,好像是程琳。”
赵祯恍然,心道:“原来是他啊,程琳素来以刚正严明著称,连皇太后刘娥的面子都不给,怎么可能会给一个副相的面子。”
赵祯想了想,问道:“皇后来求朕,是想让朕怎么做?”
郭皇后说道:“臣妾想请官家下旨,让开封府放了臣妾的外甥,臣妾的姐姐说,她愿意出钱五千贯。”
“区区小事,何须下旨,你让你姐姐去找那户人家的上告之人,私下和解不就行了。”
郭皇后闻言,眼眶又红了:“臣妾也是这么想的,但那户人家说了,要姐姐拿出五万贯才肯罢休。”
“五万贯?当朝宰执的月俸才三百贯。”这回轮到赵祯惊讶了。
“这件事可能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朕相信程琳,他一定会秉公执法,若真如你所言,外甥只是带人前去恐吓,并没有逼死那户人家,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流放充军,不会有性命之忧。”
“官家,那可是臣妾唯一的外甥啊。”郭皇后楚楚可怜的说道。
“朕知道,正是因为此事涉及外戚,朕才不能下旨。”赵祯无奈的解释起来:“如果朕今天下了这道旨,那从今以后,凡外戚宗亲犯法都会进宫来找你甚至找朕求情,你说,到那时,朕是帮还是不帮?”
郭皇后愣了愣,犹自嘴犟的说道:“可是,可是您是官家,是皇帝,整个大宋都是官家的,难道您连赦免一个人的权力都没有吗?”
赵祯看着郭皇后一副毫无大局观的样子,耐心的给她解释道:“朕又没说不帮他,帮你外甥脱罪的方法有很多,下中旨赦免是最下乘的办法,这个口子不能开。”
郭皇后眨了眨眼,等他的办法。
“朕有两策可解。”
“第一,朕派人去见那上告之人,满足他的需求,不就是五万贯,朕出了,毕竟是皇后第一次求朕,这个例可以开一次。”
“第二,让程琳秉公办理,我朝极少判决死刑,按制,大辟之刑要三复奏,流程极为烦琐,因此朕料定,程琳判处的结果最重也不过是流放牢城,让钱府运作一下,你外甥在路上不会有性命之忧,等到了牢城,关個一两年,事情过去了,再把他接回来。”
赵祯说完两策,继续道:“你也不用太担心,也许此案另有隐情,比如那上告之人乃是诬告,你外甥无罪也未可知。”
郭皇后算是看出来了,赵祯是无论如何也不肯下旨,他说的这两策,跟没说一样。
五万贯,她也能出;
流放牢城,找人运作,这事都用不着皇帝开口,钱府自己就能想到。
郭皇后想了想,可能觉得自己留在这儿也没用,便起身说道:“既然如此,那臣妾就先告退了。”
赵祯安慰着说道:“你也不用太担心,一切等明日出结果了再说。”
送走了皇后,赵祯拿起书案上的劄子,继续批答起来。
……
坤宁殿。
郭皇后一进殿就呼唤青鸟过来。
“青鸟,青鸟快来,我有事跟你说。”
“娘娘,臣在。”青鸟正在寝殿之中指挥着宫女整理床铺,听到皇后的呼唤,连忙从寝殿走出。
“青鸟,我听我姐姐的话,去找了官家,可官家根本不愿意下旨,还拿一堆大道理来搪塞我,姐姐那里我可是给出了保证的,这下可怎么办啊!”
“娘娘,您先别着急,您把官家说的话转述给臣。”青鸟跪坐在郭皇后身前,双手握住皇后的手,安抚道。
“好,我说给伱听。”
当下,便将赵祯的话,大差不差的转述了一遍。
青鸟听完,宽慰的说道:“娘娘,臣听您说完,觉得官家的意思很明显,此事不能拿到明面上办理。”
“官家亲口说了,公子没有性命之忧,那就一定没有性命之忧,娘娘别忘了,我朝对于死刑的判决十分繁琐,按规定,地方判决死刑后要上报大理寺复审,大理寺审完若维持原判,则需再上报审刑院二次复审,审刑院审完若依旧判处死刑,则需上奏官家圣裁。”
“官家仁慈,只要不是十恶不赦之罪,最后都不会勾决,只会压入台狱,等待大赦。”
“可是,我跟姐姐说的是,定会保外甥毫发无损的出来,我若什么事都不做,姐姐会如何看我?”
青鸟沉默了片刻,开口说道:“娘娘不妨想想,您入主中宫以来,官家一共在这坤宁宫中宿过几次?每次都是太后强压着官家过来。可昨夜官家是主动过来的,臣觉得,娘娘此时要做的不是如何兑现宫外的承诺,而是要先稳住中宫的位置。”
“假设,官家真的听了娘娘的话,给开封府下了这道中旨,那程琳会不会受命?”
郭皇后想了想道:“那程琳连太后的面子都不给,可能……可官家是皇帝啊,官家的面子总要给的。”
青鸟继续说道:“娘娘,官家不下旨,其实是为了保护您啊。”
郭皇后不解道:“保护我,为什么?”
“您想,官家一旦下旨,那程琳马上就会知道,是您出面让官家坏了规矩,到时候,御史台和谏院的官员连章上奏,说您偏袒外戚,恐有干政之嫌,到那时,娘娘才是真的进退两难了。”
郭皇后沮丧的道:“好吧,也只能这么跟姐姐说了。”
……
赵祯批阅完最后一本劄子后,心里回想起皇后的求助。
他在权衡。
其实,这道中旨他是可以下的,只是有没有必要。
若下中旨,就相当于拉拢了外戚宗亲一派,这是天然的保皇派,是既得利益者,只要皇帝放出一丁点的信号,他们立刻就会成为皇帝的簇拥和爪牙,皇帝可以尽情的做快意事。
若不下中旨,让程琳依法办案,那这就是一件很平常的外戚犯法事件,宋刑统明文规定,有八议之法。
八议之人犯死罪,皆先奏请,议其所犯,决于皇帝,曹司不得与夺。
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贤;四曰议能;五曰议功;六曰议贵;七曰议勤;八曰议宾。
所犯非十恶,流罪以下减一等。
皇后的外甥,勉强可以纳入议亲的范畴,只要赵祯不亲手判决死刑,那他就死不了,最多关上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