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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

    明父和明夫人要打理生意,无法陪同前往,明岚想尽快赶往灵花谷,要求不带多余的人,所以明家父母只安排了影卫十一和影卫十五护送两姐弟。

    十一在外驭马驾车,十五陪两个小孩一起坐在车里。十五不像十一那样全身黑漆漆的,而是穿着一袭轻薄的白衫,用半张华丽的面具遮住了脸,顶着一头卷翘的长发和一脸张扬的笑,慵懒地倚靠在车窗边,随手扔着一把匕首玩。

    原书中有四大门派,听风堂,灵花谷,踏雪门,留月山庄。十一和十五便是踏雪门的人。

    踏雪门擅长暗器、易容、轻功和近身格斗,门派中人来无影去无踪,从不以真面目示人,称呼也只用代号。

    踏雪门内最强的六人组成了影杀组,只接杀人任务,从未失手,是江湖中出了名的刺客组织。

    其他人则被称为影卫组,只要价钱合适,便能雇佣他们保护财务或人身安全。一般人都不会去招惹影卫组的人,因为他们不想得罪影杀组的人。

    马车才行驶出了一公里左右,突然一道凉风从明岚脸庞刮过——十五手中的匕首插进了明岚身后的车厢木头上,明岚扭头就能从匕首中看到自己的脸。

    十五嬉笑道:“哎呀,手滑了一下。”

    踏雪门人手一把寒光匕首,是他们的门派武器,明岚一路看十五把匕首当杂耍用的道具一样扔了一下又一下。

    匕首刚飞过来时明岚被吓了一跳,但她也明白踏雪门收了钱就得讲信誉的规矩,十五犯不着去受踏雪门里得掉一层皮的惩罚来伤害与他无冤无仇的自己。明岚废了些力气把匕首拔了出来,这是一把精美的匕首,手柄上雕刻着繁杂华丽的花纹。

    十五看明岚拔出了匕首,觉得没劲:“你这小孩真没意思,都不会被吓哭的。”

    明岚不在意十五的兴味索然,打量着寒光匕首:“听说踏雪门人手一把寒光匕首,听起来这么高冷的门派竟然用这么花里胡哨的武器。”

    “别误会,只有我的寒光匕首这么花里胡哨。”十五悠悠解释道,“匕首原先的模样太单调,我不喜欢,便做了些改造。”

    “那匕首原先的模样是怎样的?”明岚问。

    “问十一要她的匕首来看看就知道了。”

    明岚就真的掀开了车帘,向十一问道:“我可以看看你的寒光匕首吗?”

    “小孩子碰匕首太危险了。”十一拒绝了。

    明岚失望地回到车厢内,十五哈哈大笑道:“你的要匕首方式不对,你应该甜腻腻地撒个娇,她就乐意给你看了,她吃软不吃硬。”

    “十五,你休要再胡说八道。”车外的十一说话的声音中明显带了些恼怒。

    “好好好,不说就是了。”十五仍是笑着,将明岚手中的匕首拿了回来。

    明岚问:“十五,你的武功在江湖算是什么段位?”

    “中游吧,在寻常山匪手下保护你们绰绰有余。”十五换了个姿势依靠车窗。明家素来与人为善,没人会来找麻烦,一路上最大的麻烦也就是遇到山匪罢了。

    “你知道海螺礁榜单吗?”

    “自然知道。”十五眯起双眼笑了起来。

    江湖人都知道海边有一处礁石群,栖息着人鱼,人鱼喜爱看人打斗切磋,他们会给胜利者献上罕见的紫色珍珠,还会将胜利者的名字写在一块海螺形礁石上。

    紫色珍珠是可以助人修炼的宝物,被视为强者的象征,也被称为人鱼的眼睛——拥有紫色珍珠的人一旦与别人决斗输了,礁石上的名字便会变成另一个胜利者的名字,所以大家认为人鱼可以通过紫色珍珠看到其他事情。

    只有海螺礁上有名字的人才可以发挥出紫色珍珠的能力,其他人拿到也无法使用。因此拥有紫色珍珠的人若是败在他人手中便要将紫色珍珠送给对方成了默认的规定。

    海螺形礁石上按由强到弱的顺序写着十个名字,人们默认这十人是江湖最强之人,这块礁石亦被称为江湖十强榜。

    江湖之中无人不晓海螺礁榜单,十五没想到连商贾之家的小孩对此也有所耳闻,笑道:“你这小孩知道的还挺多,谁告诉你的?”

    “书上看来的。”

    原书中的明禾在十五岁那年才恢复身体,恢复之后立马拜入听风堂门下学武,天赋异禀,入门三月便在擂台赛崭露头角,被位列江湖十强榜第十的剑圣收为内门弟子,尽得剑圣真传。

    仅仅一年时间明禾便打败了剑圣,但他知道仅仅打败剑圣的力量不足以为挚友报仇,于是他去将江湖十强榜中的其他高手挑战了个遍,从失败中学习与进步。

    五年后,明禾成为了江湖十强榜新榜首,去挑战人人得而诛之的反派,成功为挚友报仇。

    明岚问:“你看我有机会上海螺礁榜单吗?”

    “噗嗤,”十五忍俊不禁,“当然有机会,突然爆发一场海啸把所有高手都淹了你就能当第一了。”

    “我在很认真问你呢。”

    “我也在很认真地回答你,你的资质实在一般。”

    “好吧我接受现实,不过我弟可强了,他以后一定会成为榜首的。”明岚指着因身体不适躺在车内木板床上窝在小被窝里的的弱小无助又可怜的明禾。

    明岚明白自己资质平平,修炼五十年都不一定能杠过反派,主线任务还是得交给男主来。

    等明禾身体无碍,就让他去听风堂拜师学艺,提前修炼,早日成为江湖十强榜榜首,在反派要动手屠灵花谷时就可以直接把反派干掉了。

    然后自己就可以美美回家了。明岚这么想着。

    又行了一段路,马车突然停下。

    明岚疑惑地掀开帘子探出头来:“怎么了?”

    只见月光铺满林间的路,一个少年环手站在路中间,少年开口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得留一个人当我的压寨夫人。”

    是长得不够帅的人都不配在男主面前抛头露面吗?怎么半路遇到一个抢匪都是浓眉大眼、器宇轩昂的?就是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明岚惊叹:“这人好大的胆子,连影卫保护的人都敢抢劫。”

    这人甚至单枪匹马,连武器都没有。

    明岚看对面挡路的人从容不迫,十一和十五也没有要动手的样子,问道:“你们是认识的吗?”

    “是十一的熟人。”十五一副看戏的模样,他突然上前去从十一手中抢过马鞭并将十一推落车下,一鞭子抽到马身上扬长而去。

    “人给你留了,能不能成为压寨夫人就看你自己了。”十五驾着马车从少年身边快速驶过,少年不再阻拦,明岚看十一被丢落在后头,气得直拍十五的肩膀:“你为什么要把十一推下去!那个劫匪又怎么回事?”

    “放心吧,没什么大事,最不幸也就世界上多了一个被喜欢的女孩拒绝的失恋伤心人罢了。”十五说道。

    “嗯?十一是女孩?”明岚抓住了一个重点,“不是说踏雪门不得暴露身份吗?你这算不算是暴露同行隐私?”

    “以前没什么人知道十一是女孩,可自从十一被那傻大个纠缠上以后,半个江湖都知道十一是女孩了。”

    言下之意,十一是女孩早已不是隐私。明岚震惊了,她一直以为十一是个沉默寡言、忠心耿耿的冰山小哥哥,没想到是个冷艳小姐姐。

    明岚问十五:“你是不是其实也是大姐姐?”

    “你猜。”十五故意抛了一个媚眼。

    十五卖弄起风情来,花里胡哨的面具压根遮不住他的媚眼如丝。明岚问:“你是不是还有花魁之类的身份?”

    “这都被你知道啦”十五嬉笑着。根本不知他的嘴里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

    明岚又问:“那个缠着十一的人是谁呀?”

    “压云寨少寨主任曦。”十五补充道,“海螺礁榜单第五名哦。”

    任曦!竟然是任曦!明岚震惊,现在才排第五名吗,这可是一个未来打上了海螺礁榜单前三的角色!

    任曦是一个被上天眷顾的幸运儿,虽然他刚出生时被扔到了压云寨门口,但他被压云寨寨主收养了,此后一生顺风顺水,连身边的人也无病无灾。

    任曦是一个心大、刚好能力也挺强的人,被身边的人宠得自信心爆棚,又在单纯的环境中成长,所以显得有点傻。

    明岚问十五:“他跟十一是怎么认识的?”

    “嘛,这个说来话长。”

    故事要从有人在森林里见到了独角奇奇说起。

    奇奇是森林里常见的一种野兽,其状如虎,通体雪白,额前长着两只角,普通的奇奇并不引人注意,但独角奇奇足以引起江湖轰动。独角奇奇极为罕见,传闻他们的角磨成粉末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独角奇奇出现的消息传出来,不少人前往搜寻。

    十一也踏上了寻找独角奇奇的路。

    路上,十一并未做影卫打扮,只着了大街上常见的衣裙,别了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剑,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人们也只当她是四海游历的籍籍无名之辈。

    压云寨少寨主任曦也为独角奇奇而去,他与十一总是前脚后脚地相遇,驿站歇脚时能碰上,茶馆休息时能碰上,在森林里走两步都能碰上。

    “天天都能碰到你,无论脚程快了慢了都能碰到你,无论走那条路线都能碰到你,世上哪有这么巧合之事,说,你是不是喜欢我,故意跟踪我。”这是任曦第三次在森林里遇到十一时在十一面前说的第一句话,“我这么帅,你会喜欢我也是人之常情。”

    “同为寻找独角奇奇而来,路上碰到也正常。”十一往任曦所走之路相反方向的小路走去。

    缘分就是妙不可言的东西,两个人在偌大的森林里兜兜转转又碰上了。

    “啧,我这无处安放的魅力。”任曦更加坚定十一就是打着寻找独角奇奇的幌子为自己而来,“我们明明走的是方向相反的路,竟然还能碰见,你就是在悄悄跟踪我吧,喜欢我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不是丢人的事情,我又不会嘲笑你。”

    十一完全不想搭理这个自恋的人,转身就走。

    任曦还在十一身后洋洋得意:“被我说中心事恼羞成怒了?”

    分开之后,不过半个时辰,两人又相遇了。

    “看在你这么执着的份上,我就记一下你的名字吧,你叫什么名字?”任曦大大咧咧地跟在了十一身边同行。

    见十一不说话,他追问道:“现在还害羞了?”

    说话间,一个白色的身影快速越过,没入灌木中。

    任曦眼尖:“是独角奇奇!”

    两人立马听着灌木中的动静追寻而去。

    然后两人一起踩中了被枯叶掩盖的洞口,一路滑进了一个地洞。下落过程中任曦护住了十一,落地时也给十一当了人肉护垫,所以落地后十一安然无恙,任曦伤了一条腿,动弹不得。

    地洞四面是光滑的墙壁,只有头顶处一个开口透出亮光来,地上有一片湖,湖底不知通往何处。

    地底下生有灌木,任曦手动给自己骨折的右腿复位,然后折了灌木的树枝给自己做固定用的夹板,将衣服撕成布条缠在腿上。他看着十一尝试用轻功飞出洞口,可惜功力不够,只能跳到一半多的距离。

    “你的轻功挺不错的,只差一点点了。”任曦夸道,“等我伤好了可以动了,你可以踩着我跳上去。”

    目前看来也只有这个办法可行。十一问:“你的伤要养多久?”

    “伤筋动骨一百天呢。”任曦说道,“还好这里有个湖,我看见湖里的鱼了,我们晚饭吃鱼吧。”

    抓鱼这种体力活自然是得手脚健全的十一来干,她下水后轻而易举地抓上了两只鱼交给任曦。任曦身上带了火柴、短刀和粗盐,他折了灌木的树枝来烤鱼,手法娴熟,不多时便闻到了烤鱼的香味。

    “你怎么会随身带盐?”十一问。

    “驱邪化煞。”

    十一点头,是有听说过粗盐辟邪的说法。

    十一如今和任曦困在一处,要么等任曦恢复腿伤后合作飞出地洞,要么在任曦恢复腿伤前能得到他人的救援。等到时机之前只能日日与任曦相对。

    明明只有两个人的地洞,十一却觉得每天都挺热闹。任曦是个话痨,即使十一只是偶尔搭理几句他也能自顾自地说上半天,十一已经连任曦六岁尿床不敢承认愣是骗家里人说自己是出汗弄湿了床单这件事都知道了。

    “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任曦问。

    “常云。”

    “我就知道你这么好看的姑娘的名字一定也好听。”

    十一觉得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世事无常的常,云卷云舒的云。

    两人并没有在地洞里待太久,半个月后便得到了第三个选择——任曦的烤鱼香味吸引来了独角奇奇。

    独角奇奇从湖面游了上来,抖掉了身上的水,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看着任曦手上刚烤好的鱼。

    “小家伙你也想吃鱼吗?”任曦拿着鱼在独角奇奇面前晃了一下。

    独角奇奇竟然点头了。

    “好吧,我只烤了两条鱼,所以只能把我的份分一半给你。”任曦将十一的份给了十一,将自己的份分做两份,慢慢向独角奇奇靠近,喂到独角奇奇面前。

    独角奇奇也不跑,乖巧地跟家养的小奶狗一样,吃完烤鱼后摇着尾巴往任曦的裤腿上蹭脑袋。

    “既然你吃了我的鱼,那我用一点你脑袋上尖角的粉末不过分吧?我看看能不能治腿。”任曦抱起家养土狗一般大小的独角奇奇幼崽认真地说道,“我知道你通人性,识人语,听懂了就点个头。”

    独角奇奇乖巧地点了点头,然后直接自己一爪子把额头上半根角折了下来。

    折角对于奇奇来说就跟人类剪指甲一样不痛不痒,而且也会再长出来。任曦放下独角奇奇,捡起掉落在地上的角:“你还真大方。”

    独角奇奇的角果然有奇效,任曦的腿不过片刻就长好了,甚至觉得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许多。他只磨掉了断角顶层一小部分,将剩下的角递给了十一:“送给你。”

    见十一迟迟不接,问道:“你不是为了独角奇奇的角来的吗?”

    “你不也为此而来吗?你就这样给我了?”十一问。

    “我就是来凑个热闹看看独角奇奇长什么样的,你口口声声只是为了独角奇奇的角,果然是害羞了吧,其实就是为我而来。”任曦坚定道,“你要跟我交往吗?我答应你了。”

    十一:“……”

    “小家伙你可长点心吧,一只烤鱼就能把你收买了,还好我不是坏人,你要是碰到用心险恶的坏人可怎么办啊,你会被关起来成为独角奇奇粉末供应兽的。”任曦教育了独角奇奇一通,便和十一合作离开了地洞。

    十一在任曦的帮助下先离开了地洞,然后放下藤蔓给任曦,任曦顺着藤蔓爬出地洞洞口时,没有再看见十一的身影。

    任曦没有将这段经历藏着掖着,到处跟人说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姑娘,并向别人打听姑娘的身份和去向。

    后来,不知怎的姑娘是踏雪门的影卫十一这个信息泄露了出来。

    “然后任曦到处逮出任务的十一,终于在今天逮到了。”十五说。

    明岚只知道影卫十一一直忠于男主,倒不知道她的过去还有这么多故事。她问:“你怎么就知道十一一定会拒绝任曦?我瞧着他们还挺合适的。”

    “因为十一心里已经装满月光了,看不见其他星星了。”十五在明岚的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

    “月光是谁?”明岚内心的八卦之魂在燃烧。

    “问十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