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御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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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寿宴思乡

    汴梁正月初八的夜晚还是挺冷的。

    在寒风中冷得瑟瑟发抖等上菜的过程中,柳铭章想起已经好久没去那座名叫“得月楼”的温柔乡了,不禁有些怀念起来。

    想到自己一转眼就已经要换第三个老板,他又有些前途渺茫之感,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

    先前根据李迪给他留下的规划方案,因为先帝真宗驾崩,包括文庙、书院在内,皆不开院试。

    因此柳铭章只能等到天圣元年的年中,宋真宗驾崩满一年后才能重新考取秀才头衔。

    在拿到秀才头衔以后,到天圣二年才能回籍地参加乡试。

    这是他自己说的,镇江口翻船,身份凭引跟一应功名文书都喂了鱼……

    要不是寇准好忽悠,信他一面之词给他写了推荐信,李迪也不敢直接给他安排开封府司法参军的职位。

    不过即便如此,李迪还是留了个心眼,没有走吏部,他的编制相当于知府幕僚一类,工资从知府大人的腰包里掏。

    也就是说,开封知府相当于他的老板,他的工作只需要想开封知府大人负责。

    但和李迪比起来,胥偃可没这么富,他仅仅只有开封知府的工资。

    开封知府月俸是一百贯铁钱,换成白银的话是五十两,也可能是四十九两或者四十八两。

    折二铁钱的铜钱和白银的兑换比率通常是一千兑换一两,不过因为大宋律法中,犯罪是可以用铜来赎罪,哪怕是死罪都可以赎买。

    比如某人不小心砍了鲁迅家后花园墙外那两棵树当柴禾被人告发,并且心优天下衣食的父母官给他从重判处了笞刑一百杖、充军三年、徙三千里。

    想要赎买的话,三年需要交六十斤铜,每年二十斤;同时还要交一百斤铜,免三千里流刑;最后是那一百杖笞刑,交十斤铜可免去一身皮肉之苦。

    据说免除死罪是一百二十斤铜,不过死罪免除后会变成以上三种刑罚叠加,还得再交一百七十斤铜才能安然走出刑部大狱。

    在这样的法律下,两宋家家户户都藏铜,导致铜币汇率节节攀升,一两白银换折二铁钱的铜币经常只能换到七百多枚,而且你还不一定买得到。

    这便解释了为何官员贪赃枉法一般不死,而百姓小偷小摸却能丢了性命这个千古之谜。

    特别是一些身兼多职的官员,工资收入会更高,经年累月下来,底子会越来越厚。

    像李迪任职开封时就有其他岗位收入,比如他挂着太子太傅的头衔,哪怕太子成了皇帝,户部工资照发。

    或许在初辞相位时还拿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虚衔,这些都是雪花花的工资收入。

    这样一来,仅有开封知府干拔工资的胥偃,对柳铭章的工作考核会比李迪严格许多。

    加上李迪被刘太后贬谪出京以后,柳铭章心里多少存了些不痛快。

    在他看来,李迪对他的知遇之恩远胜寇准,初时是想报答李迪来着,这才拼命工作构陷丁谓。

    只不过,正当他工作即将完成时,李迪却要到郓州赴任,换来一个胥偃捡了现成,他多少有些摆烂的意思。

    但饶是如此,柳铭章这些天的工作还是能让胥偃满意,尤其在他抄了那些地主家以后,还拿下刘徳妙这个女贼破获大案,给胥偃在吏部的绩考档案中记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和李迪当老板时一样,柳铭章也把自己的基本情况和现任老板胥偃讲了一遍。

    经过胥偃的分析,如果按柳铭章说的那样,柳州曾遭受烟瘴疾病导致家中族人尽殁,那么他在这世上便没有亲人了,如此一来胥偃则建议他利用并籍制度,把籍贯迁回河东,又或者直接并籍开封府。

    对于胥偃的建议,柳铭章深表认同。

    毕竟在前期的北宋朝中,像寇准一样拥有被动技能“地域黑”的官员不在少数。

    这也受限于两汉时江南水运条件不足的影响,江南很多地方师资力量确实很弱。

    直到隋朝,隋炀帝挖通了大运河,长江和黄河被这条运河连接起来,江南经济得到长足发展,逐渐不再荒蛮,于是盛唐时便出现了张九龄这位南方宰相。

    宋真宗一直致力于招揽江南才子入朝为官,寇准与真宗间的矛盾,很大一部分出自于他对江南学子的偏见。

    在古代,“籍”是个很要命的问题。

    就像风月场所一样,歌伎们也都受限于这个严重的问题。

    歌伎的籍属通常有三种,分别为官伎,私伎,以及家伎。

    官伎的身份大多是犯官家属,家中族人犯罪被抄,籍没以后充做官伎,归乐营将管理,所以也被称为营伎。

    私伎和家伎则多是因为家里穷,没办法了才卖身,而卖身契签的正是这份籍贯买卖合同。

    等到这些卖了籍的可怜人将来赚到钱时,又或者能遇到一位良人替她赎身买籍,才能恢复自由身。

    对比之下,柳铭章只是文书丢了,他的籍尚在,也好在他是个男人,要是换成女人,籍文丢了却是件天大的事。

    比较可惜的一点是他刚刚取得胥偃的认可,胥偃就要辞官回乡侍奉老父亲,或许在老父亲病逝后还要守孝三年。

    如此一来胥偃便不再有时间为他解决调籍的问题,需要他继续讨好第三任老板才行,目前第三任老板是谁尚不可知,只是在王曾那里听说,或许是薛奎。

    才盯着小木桌凝神了片刻的功夫,这边已经有内侍和宫人开始端着一壶壶酒分发给殿外的官员们。

    殿外的官员和殿内的官员不太一样,是享受不到“七十二道菜”外加“四十二道菜”的,倒是此刻端上来这壶暖胃的酒解了殿外一众受冻官员的窘境。

    柳铭章左看右看,尚不敢动手,生怕因为自己一个礼数不足,回头被人打小报告,写个参劾的奏折递上去,参他殿前失仪。

    直到内侍和宫女走远了,他才小心翼翼地拿起酒壶和酒杯,给自己倒满一杯酒。

    这时,只见他把斟满的酒杯双手举起,对着大殿的方向托举许久,才用宽大的左袖遮住面容,将酒喝下去。

    这套礼数倒不是他在电视上学来的,而是得益于那位古典礼数多得要死的历史系大学教授。

    最开始柳铭章只是奇怪,为什么这位教授每次吃完饭以后,在挑出一根牙签剔牙时,总是会用另一只手遮住自己张开的嘴巴。

    但不问不知道,一问可不得了。

    教授表示饭桌上的礼仪,古来有之,最基础的礼仪,就是不能露脔。

    这是什么意思呢?

    往小了说,就是笑不露齿,大笑必须仰天,不能把口腔内部正对着别人,这是不礼貌的行为。

    没错,怒斥别人时唾沫横飞便是不礼貌,若非面对大奸大恶和大逆不道通常不会这样做。

    往大了说,便是不能赤身露体,否则即是“有伤风化”,这也是古代人皆穿长袖不穿短袖的原因。

    虽然后一种在一千多年后已经逐渐放开了,但很多人却不明白,第一种礼仪依然有存在的必要性,这也是那位教授痛心疾首的原因。

    柳铭章完全没想到,连吃完饭以后用牙签剔个牙都有这么多讲究。

    但也正是从那时起,他每次剔牙都会用左手遮挡口腔,多年下来逐渐养成了这样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