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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此人勇武,可比我大哥?

    “第三位男嘉宾,乃是一位武将!”

    这句话,让前两轮早早灭灯的女嘉宾来了兴致。

    有人喜欢男人有才气,自然就有人喜欢男人有霸气,她们就更喜欢后者,驰骋疆场,马革裹尸,才是大丈夫。

    而这里的二十二位,大部分更喜欢文臣,因为她们都知道天下即将太平,飞鸟尽,良弓藏,武将对于天下的作用,远没有文臣大。

    除非,这位武将现在就有很大的功劳,不然和平之后,也就是被派去边关防守异族的份,或者没事打打山贼,不如文臣在朝堂的用处大,这一点,她们心里门清着呢。

    所以并没有人着急熄灯,而是想听听这位武将的官职和功劳。

    “他目前的官职是……别部司马,秩比千石!”

    噢?还不错。

    当然,也就仅仅是还不错的阶段,别部司马,听着很厉害,其实并不算正规编制,只是给那些有功之臣的权宜手段。

    除非后续还能再建大功,不然,永远都是储备干部。

    如果是战时,估计有不少家族愿意与之结交,并动用家族手段,帮他建立战功往上爬。

    可是现在,是个人都能看出天下即将太平,培养一位别部司马的话,性价比真不高。

    而且,如果三家合并,能用的武将数量简直不敢想象,就是轮也轮不到一位区区的别部司马。

    所以,众位世家的长辈眼中都有些失望,看来,不是他们想要的那几位。

    因为,嫡系子弟,可不会就任这个官职。

    果然,李恩很快就说道:“他非士族子弟,早年间的战乱让他转移到了其他地方,根基不深,所以手下兵士不过千。”

    唉~果然如此。

    别部司马也分等级,至于怎么分,就看他手下有多少兵,有兵才能建功立业,才是给他机会,如果不给,那就意味着主上也不看好他。

    “此人性格稍微有些莽撞,平时爱交好友,对亲近之人很好,无不良嗜好,今年二十多岁,大大小小战事参加了许多,有胜有负,却并未斩过知名大将。”

    “若你们选择他,不用担心他很凶,也不用担心他的安危。”

    这句话一出,场上已经开始有些骚动。

    官不大,非嫡系,战功一般,武力一般,甚至都不用担心他上战场,因为,轮不到他。

    不过,她们还是悄悄侧眼,偷看赵云。

    不是看他帅,而是想看他站在谁的身边。

    经过刚才两轮,她们又学聪明了,知道李恩会用特别的方法告诉赵云,然后等揭晓的时候,让赵云把男嘉宾送上来。

    所以说,只需要看赵云身边的人都有谁,那么,也就能大致猜出,李恩说的是谁。

    她们眼珠子悄***的转,最后还是在人群之中,看到了那身帅气的银色便服。

    赵云此刻身在蜀汉的地盘,他旁边有几位稍显年轻的将领,好像还不是刘备手下的人,而是刘璋的人。

    见此情况她们不再犹豫,灯,灭的很快,最后还剩九盏灯,准备听完最后的问题,再决定是否熄灭。

    “噢!亮灯的女嘉宾不少,那么,第一个问题就给孙姑娘吧,这是你三场下来,第一次亮灯。”

    李恩拿着话筒走向孙尚香,把话筒递给她。

    “此人勇武,可比我大哥?”

    “呃…比不上。”

    “那…”孙尚香眨着大眼睛问:“我能不能再问一个问题,和此人无关。”

    “你想问什么?”

    “我想知道,所有的男嘉宾里面,可有人能比?”

    “所有?我想想。”李恩思索了一番,说:“应该只有两位。”

    “哪两位?”

    “赵子龙和凌公绩,其实,这场大会,本来就是给他们二人准备,余者皆是顺带。”

    “我明白了,多谢先生!”孙尚香礼貌道谢。

    李恩的话也让在场众人都很惊讶,凌统就算了,凌操之子,在破黄祖和打士燮的两场大战中,都立下赫赫军功,确实可比孙策。

    但是,赵云赵子龙,他也配?除了帅还有什么优点吗?

    不就是早些年跟过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后来在刘备帐下当随军小簿吗?

    可是,台上的李恩每次都喊赵云出手帮忙,难道是……关系户?

    台下议论纷纷,可赵云面色不惊,但心有波澜。

    博望坡、长坂坡等战役都没有打起来,汉中之战在他抵达之前就结束了,无从下手。

    所以,此刻的他确实是寸功未立。

    虽然看过三国演义,他知道自己两扶幼主、打过江南平定战、入川之战、汉水之战、箕谷之战,通过一次次的战功,来证明过自己是一位常胜将军。

    但是这些都只是历史,而不是现在!

    赵云不会因此而悠然自得,现在的他更强了,那就需要做出比历史更强的功绩,来证明自己。

    如今的议论声他会记在心里,时刻鞭笞自己,他现在所享受的待遇,是未来的自己给他打拼下来的。

    所以,他也要为未来的自己,打拼出一个更辉煌的未来!

    此时的李恩,已经回答了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

    “此人势单力孤,并没有亲戚帮衬。”

    “他出生的时候,没有异象,只有父母开心的笑声。”

    听完这最后两个问题,灯笼已经几乎全部熄灭,和上一轮一样,只剩一盏。

    三号,刘表的女儿,刘珠。

    她留灯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李恩说这人二十多了年纪不小,经历战事也不少,但一直没有死,所以她觉得,此人应该是长寿之人,命硬,应该能和她长相厮守许久。

    刘表最近身体不好,刘珠也明白,所以她不想再经历一次生离死别。

    而且,她也喜欢武将,因为她力气小,没试过骑马射猎,过江捕鱼,要是夫君能带她出去玩,是很快乐的事情。

    像这种能打,又不是很能打的武将,很符合她的心意。

    “好!既然有人愿意为三号男嘉宾留灯,那我们现在就请他上来吧!公绩,帮个忙!”

    “明白!”

    什么!不是赵云!

    台上的女嘉宾眼神四处张望,找寻凌统的身影,只见一位体型高壮的大汉被送到台上,一脸茫然之色。

    众人一看就知道,他是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