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文抄必备名场面——当场写歌
沙!
沙!
沙!
陆远拿起一旁的铅笔,唰唰唰地直接在酒店留言簿上写出了歌词。
只见他运笔如飞,行云流水般地一气呵成,期间几乎没有什么停顿。
写好词,陆远又在字与字的间隙填曲。
这一回,速度倒是慢了下来。
一旁,袁韬彻底化身黑人问号脸。
写歌是这么写的吗?
写歌和写诗的其实是差不多,可以分为苦吟派和天成派。
袁韬在大多数时候都是苦吟派,先写初版,然后慢慢改,直到满意为止,一首歌写几年,也不是不可能。
这也是绝大多数创作人的常态。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天成派是所有创作人追求的最高境界,就像是棋魂漫画里,棋手们追逐的神之一手。
“戏一折,水袖起落,
唱悲欢唱离合,无关我,
扇开合,锣鼓响又默……
……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袁韬酸了,他也是创作人呐,陆远当场写歌给他带来的冲击力,丝毫不下于小撒听到那句‘我从来没有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
不对!
陆远是他们华艺音乐的音乐人啊!
‘我还酸什么?’
队友越强,我越强!
我躺好了,您随意!
不过,即使能原地起飞,袁韬也避免不了恰柠檬,你说你当场写歌,就写歌吧。
关键是随便写写就是一首质量很高的歌。
起码,这个词写得就不错,比他苦吟一两个月写得还要好。
‘TMD,天才真是不讲道理!’
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呼!”
“搞定!”
不一会儿,陆远脸不红心不跳地放下了铅笔。
抄歌这种事,就像底线一样,被突破的次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抄啊抄啊,就抄习惯了。
现在的他,完全免疫了抄歌的羞耻感。
袁韬觉得嗓子有点发干,轻轻地抿了一口香槟之后,这才发问。
“小远,你平时写歌都是这么写的吗?”
“怎么可能!”
陆远摊了摊手:“也就偶尔这样吧,十回能碰到个两三回?”
袁韬目光幽怨的盯着陆远,一如小撒看着马芸,半晌,他缓缓抬起手来,竖起大拇指。
“牛!逼!”
“哈哈。”
陆远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羞耻心的,打了个哈哈,然后将留言簿推到了袁韬面前。
“袁总,您给看看,这首歌放在彩铃端,可以吗?”
其实,彩铃和后世的斗音神曲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彩铃突出的就是一个抓耳。
一般而言,彩铃的时长是在30—60秒之间,而且随时都会被接听,一首彩铃想要出彩,必须在极短地时间内突出重点。
15秒,足以判处一首彩铃的死刑!
彩铃端歌曲和唱片端歌曲,创作理念完全不同,一首歌,只要高潮部分足够出彩,剩下的片段,哪怕只是简单的重复堆砌,也不影响彩铃的热卖。
同理,斗音的背景音乐也差不多,在短视频时代,如果旋律无法在几秒钟内吸引用户?
来人,给朕换一批!
直接划过,那是必然的。
因此,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赤伶能从万千BGM中杀出重围,高潮部分绝对足够抓耳,不止如此,赤伶还引得一批实力唱将翻唱。
成名歌手,通常不会随便翻唱某首歌,能被大规模翻唱的曲子,歌曲本身的质量,肯定是没问题的。
所以,陆远直接掏出了赤伶。
他也想看看,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谁能更胜一筹?
“唔,这首歌的词,写得确实不错。”
看完词曲,袁韬眉头微蹙道。
“只是,这首歌的曲子,有一点点怪啊。”
“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袁韬手指所指的地方,恰好是戏腔的那几段。
“这样,袁总,我给你唱一下吧。”
言罢,陆远轻咳了几声,而后发了几个音开开嗓。
开嗓结束,戏腔乍起。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嘶!”
听到这刚柔并济,难分真假的吟唱,袁韬浑身汗毛倒立,情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戏曲,还能这么唱?
用流行唱腔演绎戏曲,虽然不是陆远独创,比如周董就在《霍元甲》中有过尝试。
但周董的唱法,更偏向流行。
陆远唱得戏腔,刚柔并济,传统戏曲部分占比更足。
男声能把戏腔唱成这样的,袁韬只想到了一个人。
2006年星光大道年度季军——李玉纲。
啪!
啪!
啪!
“除了好,我再也找不到别的词了。”
袁韬心悦诚服的拍了拍掌,他是真的服了。
小远这个嗓子,绝对是上天的厚赐。
老天爷对小远真是太偏爱了,不仅给了他无与伦比的嗓音,还给他了掷果盈车般的相貌。
当然,最离谱的还是创作天赋。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不,哪怕是现在,袁韬心里还是留有疑虑的。
这小子,会不会早就写好了?
今天正好赶巧,然后拿出来装逼?
不过,即便是早就写好的,袁韬也是服气的。
好就是牛!
甭管时间长短,能激发出高潮,就算赢!
“行,那就九月份,或者十月份以单曲的形式上架吧。”
眼见袁韬满意了,陆远索性定下了日期。
“对了。”
“关于这首歌的MV,我有点想法,回头,我先整理一下思路,然后以文本的形势发给您。”
“还有,袁总,麻烦你帮我联系一个人,我想让她出演MV女主角。”
“谁?”
陆远微微一笑,还能是谁?
当然是他的前女友咯。
如果不是前女友反复提起沪机重工,他哪记得这只大妖股?
这只股票,给他带来的收益至少有五千多万。
陆远从来不是一个小气的人,有恩必报,前女友送了他几千万,他也不能小气,至少得回礼几个亿。
报答!
必须好好鲍挞鲍挞!
一次送上几个亿,四舍五入一下,先送她个一千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