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好想得到这个男人
啊?
每一首歌都能达到同样的水准?
一听到这话,坐在对面的梁康尼,瞬间呆住了,如果袁韬此时在场的话,他一定会非常开心。
可惜,袁韬看不到。
如果换做别人说这种话,梁康尼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不信。
但陆远,不一样。
他的同名专辑火成什么样了?
除了华艺音乐之外,所有的唱片公司都眼红啊。
10月,赤伶彩铃端,单月下载量超过950万次!
950*2=1900万!
按照业内惯例,华艺音乐至少能分到700万的彩铃端分成,即使是和歌手五五分账,也有350万左右。
一个月,一首歌,无线端入账350万,如果时间拉长,哪怕后续的收入有所减少,一年也有1000多万的收益。
而这,只是一首歌。
陆远第一张专辑里的十首歌,在无线端的表现,同样不俗。
虽然单一一首歌比不过《赤伶》,但十首歌加起来,一年怎么也有两三千万的样子。
此外,陆远的专辑出货量达到160万张,累计销售金额4500万。
以一张唱片10块的利润计算,唱片部分的收益至少也有1600万,如果是五五分成,唱片公司能赚800万。
在数字音乐时代,发唱片不赔本,就算好的了。
一张专辑赚800万?
其他唱片公司馋哭了。
除了唱片、彩铃,陆远的商演收入也是大头,此时,陆远的商演报价已经来到了60万一场。
一年参加50场,收益是3000万。
最后,还有代言方面的收入。
截至目前,陆远虽然只接了两个代言,但想要找他代言的品牌已经排成了长队。
其中不乏某些国际品牌。
陆远的新剧为什么能拉到那么多的赞助?
那些品牌方花个几十万,纯粹是想留下点香火情,哪怕陆远的新剧扑了,也能换个人情回来。
如果剧火了,那就是纯赚。
从环球这边收集到的数据,如果陆远放开限制的话,一年的代言费用也是几千万的级别。
彩铃、唱片、商演、代言,仅这四项,陆远一个人就扛下了几个亿,乃至十几个亿的产值。
只算利润,也有大几千万的收入。
梁康尼其实很想签下陆远的中文唱片约,如果能把陆远挖过来,她有信心重组环球唱片的亚洲分部。
但她手中的筹码很少。
倘若分成给的太多,总部那边肯定不同意,分成给少了,陆远也不会同意。
少顷,梁康尼收回思绪。
“你确定?”
陆远微微一笑:“近期,我都在魔都拍戏,晚上下戏之后,我会在番禺路那边录制专辑。”
“如果梁总有空的话,可以到现场看一看。”
“一定!”说着,梁康尼目光一转,看向了摆在桌上的iPod:“这个,我能带回去吗?”
此刻,梁康尼已然下定决心,全力协助陆远,务必拿下陆远的英文唱片约。
然后,再以此为纽带,把陆远挖到环球来!
“当然可以。”
陆远一点不担心新歌流出的问题,且不提大伯那边的关系,单单一个‘偷窃’的恶名,环球也兜不住。
欧美乐坛,版权市场非常完善,并且对于抄袭的容忍度也比较低。
如果是地下歌手,或者不知名的歌手,或许不太注意这些,但成名歌手和大型唱片公司却非常注重原创性。
搁在欧美圈,抄袭是一件很掉粉的行为。
如果被查实,还会面临巨额的罚金。(这条才是重点,欧美那边也有借鉴,叫采样,支付版权费,合法取用)
创作出电音神曲《faded》的艾兰沃克,因为疑似请枪手的问题,差点被黑出翔。
疑似请枪手都是如此,更别说抄袭和偷窃了。何况,除了版权之外,陆远还有录音棚的录像作证据。
如果环球唱片敢窃取他的作品,阿美瑞卡的大律师们,很乐意接下这类官司。
……
……
下午一点。
梁康尼一回到公司,立刻联系了她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环球唱片执行副总裁兼亚洲业务负责人马克斯·霍尔。
简单的交流了一会,梁康尼并没有报出陆远的要求,而后依照马克斯的要求,先将三首歌发了过去。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马克斯来电了。
“康妮,快,快告诉我,这是谁的歌?”
“马克斯。”感受到那边的急切,梁康尼微微一笑:“其实,这个人你也听说过,他就是我们华夏今年最火热的歌手——陆远。”
“是他??”
马克斯惊讶道:“areyousure?”
“当然。”
“这是他亲自交到我手上的。”
“那还等什么?”马克斯直接下令道:“赶紧签下他,康妮,这三首歌,非常棒,有冲击公告牌单曲榜的潜力!”
“哦,天呐,快,快行动起来。”
梁康尼苦笑道:“马克斯,我不是不想,而是做不到。”
旋即,她将陆远的要求一一道明。
“不!”
一听到那离谱的分成,马克斯立刻跳脚,失声道。
“这绝不可能!”
“我们环球,绝不会和一个新人签下这样的合同。”
眼见马克斯似乎咬死了不签,梁康尼并没有着急,而是抛出了另外一个砝码。
“马克斯,其实,陆远他还有一个身份。”
“他的大伯是SMG的高层,陆昌海是他的大伯,这个人,正值壮年,口碑也不错,以后或许还能往上面升一升。”
“这一次,陆远约我见面,走得就是SMG的路线。”
电话另一边,马克斯沉默了一会,他不是那种一点都不了解华夏的外国人,如果一点都不懂,他也不会兼着亚洲业务负责人的职位。
良久,马克斯的声音再次从听筒中传出。
“康妮,陆的条件,太苛刻,我不能答应。”
“销售版税,最高只能给他27%,巡演票房分成25%,商演、通告依旧是五五,乐队可以由我们提供。”
“版权管理费用,一成是底限,不能更低!”
“当然。”
“作为代价,可以给他一定的自主性,我们可以签两到三张的唱片约,按规定,每两年,陆远至少需要发行一张专辑。”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发行条款,合同自动向下一个合同年顺延。”
“此外,通告、商演,我们可以不强制安排。”
“但巡回演唱会,最低要签下50场,巡演的具体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
“最后,如果能签下代言约,最好签下,在这方面,我们可以让步,只要两成。”
“唔。”
“这样,三天后,我亲自过来,我们一起和他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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