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宇宙Hast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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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国某人故事

    还记得亚历克斯吗?

    他之前出现在《艳遇的信任》里的那位主角。

    当我在龙门客栈的某天凌晨,读了他的那个故事之后,他说很喜欢,很感动,也忽然感慨说,经过我的二度创作,那个故事似乎也变了。

    原来记忆会被改写。

    原来故事可以一直改变。

    后来的几天,他偶尔还是会讲故事。讲他和原住民一起捕蜂蛹的故事,也偶尔铺陈说,要再讲个故事。但几次下来,都没有合适的契机。

    直到我陷入一个思绪的泥淖时,我像求助一般,向小伙伴们说,“讲故事吧。我得走出把我拉向深渊的那种黑色的力量。太沉了。”

    说完,我忽然想起亚历克斯先生之前曾经要说没说的故事。

    我赶紧升级点名求助:“亚历克斯先生?您此刻方便吗?要不要讲讲那个故事?”

    他简洁明快的回答:“好啊。”

    是的,他总是这样,吐字清晰,语音明朗,语速轻快。

    然而接下来他说的故事却是写满了“踟蹰”。

    2何以踟蹰

    时间的指针从2021年调回到2007年。那一年,亚历克斯刚刚收获人生第一桶金。那时的他,春风得意,顺风顺水。早在十年前,他已经看过了世界,读过了行业。于是,他决定,自己当老板。

    就这样,带着对世界,对自己,对未来的笃信,他和朋友一起,找来了金主,抵押了房子,从银行贷了款,一鼓作气,以这样筹措到的500万美金,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那是一段疯狂打拼,全情投入工作的时段。他几乎工作16到18个小时。

    别说有没有见过凌晨三点半的洛杉矶了,凌晨的硅谷,是他最熟悉的暮鼓晨钟。

    然而命运有的时候就是很淘气,甚至有点不怀好意吧。当亚历克斯投上身家性命和梦想家庭,一切都一切,结果却是在2008年的那场金融危机里,被瞬间击败。一时间,银行不再贷款,客户不再买货,空有存货还在,但却没有办法变现。那些库存就像是在嘲笑着亚历克斯的斗志,无时无刻,残忍直接。迫于一切的现实,2009年,公司破产了。

    两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忽然就成了一败涂地的蝼蚁。

    那段时间亚历克斯整天躲在家里,那些曾经在职场上厮杀过的对手一一浮现。树倒猢狲散终于从一句谚语,变成了那段时间的人生图像。他太怕遇见人了,之前每天都在见形形色色的人,人们在面具下彼此试探着利益的多寡,在笑容里丈量着对方心里的那杆,得失之秤。

    但此刻,人们再也不用掩盖那些嘲笑,那些冷漠,以及那些落井下石。

    炎凉,满目。

    亚历克斯决定,离开。

    以离开,作为怕被嘲笑的逃跑的理由。

    就这样离开城市的亚历克斯,躲进了山里。那里有平日几乎没有任何联络的族友,都是原住民。进山后,他住进了一位朋友的家里,月租到现在说起来,他还是难掩感慨,180块美金,而且含两餐饭。亚历克斯惊讶着,怎么会这么便宜。要知道自己曾经去club开瓶酒就要500块美金。然而当了解之后,亚历克斯才发觉,原来在这里,180块美金,已经是一笔很丰厚的收入了。就这样,亚历克斯开始了自己的放逐生活。

    山里其实人不多,不到一百户村民。家家户户的人们,几乎都认识。且多是无所事事的样子,人们白天吃着槟榔,聊聊天,晒晒太阳,溜溜达达的晃着,晚上有时就会去打打猎。没人注意到自己们也没人在意自己是谁。这让亚历克斯感觉能够呼吸了。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吃完早餐,带个小米粽子,也四处溜达,看山,看水,看人,看袅袅炊烟,看黢黑黢黑的夜空。因为没人搭理,他感觉自己自由又空荡,俨然一副没了灵魂的躯壳一般。自己是谁,在哪,做了些什么,无人负责,无人看管。

    4遇见她

    忽然有一天晚上,朋友说要跟族人们进山打猎。问亚历克斯要不要一起去。素来有运动习惯的他,听了也心动。心想反正也是闲来无事,那就去吧。就这样他跟朋友们一起去山里打猎,没多久就顺利的打到了松鼠和山羟。狩猎回来的人们变得情绪也跟着高涨起来。本想着返回就直接回自己的小屋睡觉的亚历克斯,却也被拉着一起喝酒吃肉。亚历克斯当下却是拒绝的,笑着离开。但正当自己有点落寞的走在山间小路上的时候,朋友却追了出来。又把他生拉硬拽的带了回去。而这时候,之前留下的人们已经喝的有点微醺了。

    人们就聚在村口小吃店,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讲话变得很大声。树林也像是扬声器一样,把所有人的声音散播出去很远很远。那种快乐和亢奋,在夜晚的空气里弥漫着。人们因为打到了猎物,而聚在一起,又分而食之。来自生命最原始的匮,在那个瞬间得以最直接的灌满。

    亚历克斯也被那挥发在空气中的酒,飘荡在月光里的野,所深深吸入人群。

    小吃店门口一台卡拉OK点唱机,一个硬币一首歌。喝到兴起,有人开始唱歌。不论男女老少,只要能发出大的声音,周围的人就会咧着嘴巴,使劲的认真鼓掌。那掌声太用力,那歌声甚至太吵。但那一夜,是亚历克斯见过最好的LIVEMUSIC。

    不知道是酒太香,还是人太真,亚历克斯任由自己喝着大酒,吃着大肉,唱着欢歌。记忆里似乎只有大笑,大哭的记忆。

    还有一些记忆的片段,是专属于一个女人。

    她是小饭店的老板娘。她也是个原住民,长相绝对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只能算的上是有特色。她抽很多烟,喝很多酒。她皮肤黝黑,厚厚的嘴唇,眼角喝面庞,是不加遮掩的沧桑感。在亚历克斯眼里,她是和曾经所熟知的城市女人的外形是完全不同的。她,很特别。

    第二天醒来,亚历克斯一张嘴就发现自己的喉咙哑了。那咽喉里隔夜的火辣之痛,忽然让他想起一些片段。自己好像一直在抱着那个女人大声的说话,但自己好像一直在喊什么。

    那感觉就像是聋子对哑巴说话。

    聋子拼了命的喊,也觉得哑巴听不懂。

    而哑巴懂没懂呢?

    似乎一整夜,也没给一个确认。

    5我们熟悉过吗?

    但是从那天开始,他开始不时的来小吃店待着。

    她是个单亲妈妈,她总是在忙碌,她的儿子总在店前四处乱跑。而至此,他们之间都不能算上熟识。直到夏天来临的时候,游客们开始进山旅行,需要当地的原住民作为导游。亚历克斯的朋友也加入了接导游生意的队伍中,而那年旅游旺季,游客多了起来。在朋友的怂恿下,亚历克斯也加入了这桩季节性的山民生意里。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加入导游团队,才发现老板娘居然也在。就这样,邻居忽然变成了同事,自然而然的有了些亲近感,彼此的话题也多了起来。

    直到三个月之后,亚历克斯才拼凑出了关于老板娘的故事。

    6她的事

    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

    老板娘也是这场地震的亲历者。

    相对于死伤,命运的眷顾,是老板娘和家人安然活了下来。但她家唯一的山间的土屋在地震中塌了。因为没有钱重建或者是修复土屋,而活下来的人,还是得努力活下去。

    老板娘被家人送到了南头,卖进了茶艺馆做服务生,一签就是三年。

    什么是茶艺馆的服务生呢?就是妓女。

    就这样,她做了三年妓女,期满时带回了一个小男孩。

    村口的这家小吃店,就是她的营生,再无其他。

    而这时候,亚历克斯才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像是三十五六岁的女人,其实刚刚二十五六岁。他震惊,他好奇,他开始有了些不可言状的感慨。

    之后他开始常去老板娘的小吃店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不走了。他告诉自己,毕竟山路危险,回住处还要翻一座山丘,而且没有路灯。

    回不了了,回不去啊。

    不能回去,不想回去。

    那些深深浅浅劝说,终于成为一次次留下的理由。

    然而亚历克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没走,为什么一直留下,睡在小吃店。而且是睡在那个破旧小吃店的厨房一角,一张小小的行军床上。

    最远的距离,最近的陪伴。没有任何香艳的剧情,只有一个喝醉走不了的男人的,不走。

    男人讲故事,似乎至此,也没有发觉,身体真的比心和口,都诚实。

    想留下,推不走。

    想走,也真的留不下。

    至于那些心猿意马的心思呢?说没有吗?似乎听故事的人,不会信吧。

    成年人的世界里,那些蠢蠢欲动,在故事里已经欲盖弥彰了。

    亚历克斯总是坦诚,在故事坦诚,在此去经年里对自己忠诚。

    曾有过啊,有过剑拔弩张的时刻啊。

    某个醉去醒来的夜晚,他在口渴之际起身找谁。忽然也听见那个小房间里哗啦哗啦的洗澡声,那水声像是魅惑的妖娆舞女,隔着裤管爬向小腹,寻找那些异军突起的蛛丝马迹。

    继而那洪流,朝向心口撩拨。

    似乎走到过那扇门边,但却还是转身就走了。

    一瞬间的冷却。

    不明就里。

    亚历克斯不明就里的是什么呢?

    是明明有了欲望,却将它冷置了。

    原因,告诉自己,我不知道原因。

    但脑海里涌过的却是那女人那三年里的迎来送往。

    说不介意,是介意吧。

    说没动心,却又看见过起心动念的样子啊。

    在山上放逐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像是出世的苦行僧一般,生理欲望,若有似无。

    可,人,终归有人欲,才是完满的血肉鲜活的人。

    不记得是哪次喝醉之后,老板娘也曾经幽幽说过,那些浅浅的感慨。

    “做爱这件事,那三年全都做完了。余生,再也没有了。”

    女人说起这样的话,是直面了自己的欲望,加之伤痛过往上的,直视。

    女人总是爱用看似决绝的否定来标注人生。

    但心底怎么会不期待,那温柔之手的抚慰,那炙热目光的拥吻,那真心陪伴的每一个瞬间。不图交欢之快,但见清浅之安。

    被薄凉的心,在废墟仰望星空,能有一日照耀在自己身上。

    毕竟才二十五六的年纪。

    怎么就是有人不懂呢。

    亦或是,懂了,又退步了。

    都看见了,都能看见的。

    7离开

    亚历克斯原本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部落里顶多住四个月,然后就要去下一个部落了。那是个离这里大约60公里的新标的。那里有一个原住民,会制作猎刀。亚历克斯告诉自己,下一站,可是自己期待已久的风景。于是他决定离开这一站了。就在某一天,就忽然决定了。

    看似很突然决定的离开,但又像是预谋已久的出逃。

    简单收拾行囊,买了一张公车票,很快就站在了公交站旁。

    车来,上车,就离开了。

    太突然,又太果决。

    连个招呼都没勇气打。

    但亚历克斯在等车的站台上是期待过的,是设想过的。

    “板娘会不会发现我离开了?”

    “她多久才会发现我离开了?”

    “她……在做什么呢?”

    ……

    就这样,车子摇摇晃晃,晃到下一个部落。

    那里的山,似乎与之前相同,但又不同。

    那里的人,似乎与之前类似,但又不那么相像。

    8今日

    如今的亚历克斯早已经从人生的砧板上翻了身,语气里有成功人士的睿智,有业界精英的果敢,还有几分成功人士身上稍有的少年期,赤诚和超然。我在想,也许那是山的恩赐。

    午夜梦回时,他也还是会想起,那年的大山里,被放逐的自己,曾在老板娘的厨房里的行军床上,睡得安然。也曾经想起,那些故事,那个看起来三十五六岁,实际二十五六岁的女人。想起那个三年被改变一生的女人。

    我听着亚历克斯的话,心里忽然发紧,着急。

    我真的很想拉着他,一起看看这些话。

    去掉那些冗长的修饰,感慨的包装,设定的形容词。

    不过就是三个字的魂:“我想她!”

    这是属于亚历克斯的故事。

    他说,这是他在山上隐居一年半的一段插曲,但却占据一定分量。

    可我看到的却是,至今,这仍是他心里很重的故事。

    很重的故事。

    给他很多能量的故事。

    那是在纯粹的境遇之下,旦见了纯粹的己欲。

    故事讲完,房间里的小伙伴们开始纷纷开麦,感慨,发问。

    大家莫衷一是,“这是爱情吗?”

    “你是爱她的吧?”

    “你应该是动心了啊。”

    我像个不能免俗的说说熟人一样,给了纷杂探讨一个相对柔化的结局。

    “未必是爱上爱情,可能,只是爱上了一种情愫。这是一种情愫,不算一场爱情吧。”

    我想这样的话,会让大家的心上释然,让讲故事的人长舒一口气吧。

    爱情,有时候太重了。何况,已经过去。

    这,算不算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