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手记之夜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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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你怎么了?”秦莺打断了我的沉思。我抬起头,她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慌乱了,为什么?”

    “慌乱?”

    “嗯,慌乱。”她点点头,带着锐利的目光,“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慌乱,不过你这样倒是挺可爱。”

    “少来,”我不得不佩服女人捕捉神情的能力,“我想你的梦呢。”

    “是吗?想到了什么?”

    “为什么告诉我?”

    “什么?”她一时没明白我的意思。

    “你的梦,为什么告诉我?”

    “我不知道,”她轻轻摇摇头,“也许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和梦有关系的人吧。”

    我脑子连转了好几圈,才明白她话中的含义所在。没错,因为王建鹏的案件,我了解了很多他们生活中的内情,多少可以算是一个有关系的人。只是除了我,她还能找到其他的她所谓的与此有关的人吗?

    “你很焦虑。”

    “也许吧。”

    “为什么?是什么原因让你变成这样?”

    “我不知道。”她用双手捂住头,显得很无助。

    “你是为你们的感情纠葛而焦虑吗?”我直直地看着秦莺。

    她抱住头,不说话。

    “究竟是什么给你造成困扰?”我紧紧盯着她。

    “你知道,”她用手擦了擦眼睛,“我发现,我竟然还爱着那个混蛋。可是他——她居然喜欢的是别人。”

    “所以你恨他?”

    “没错,我恨他,他毁了我的生活。”秦莺坚毅地看着我。

    “你会伤害他吗?”

    “不,我不会,那样太便宜他了。”

    “你会杀了他?”

    “是,我会杀了他。”怒火充盈着她的眼睛。

    “哎,”我叹了口气,为我们把烟点着。“怎么这么乱啊?”

    “谁知道呢?Dogdays。”

    “秦莺,你看着我。”

    秦莺抬起头,不解地注视着我。

    “你为什么会有愧疚感?为什么会对王建鹏感到内疚?”

    “你说什么?”

    “除了焦虑,整个梦境到处都体现了你的内疚——你跟着他离开你父母的家;惨白、没有血色的脸;你赤着脚奔跑;午夜恐怖的电话铃声。为什么会这样?还有电视节目那一段,你试图在挽救什么?王建鹏遇害快两个月了,你没有什么能挽救的,可是你心里充满了不安,你想补偿他什么?”

    秦莺张大了嘴,呆呆地看着我。

    “他的死亡和你有关?你找人杀了他?”我的话冷冰冰的。

    秦莺嘴角上扬,明显的轻蔑情绪,还有一丝得意。

    “还是你知道内情,极力为凶手隐瞒真相?”

    她眨眨眼,脸上露出笑意。我算服了她了,我本想出其不意,可她迅速调整了自己的情绪。但是有她最初的反应,这个晚上就没白过。

    “无论如何,现在你后悔了,你觉得他罪不该死,是吗?”

    “你太有才了,”她缓缓鼓掌,“真不愧是个大侦探,名不虚传。”紧接着她轻蔑地一笑,“你是不是美剧看多了?”

    差不多从调查的最初,我们就开始关注王建鹏的财务状况,毕竟一百万美元不是小数字。调查的结果倒是和秦莺说过的话相佐证。的确,离婚后王建鹏的现金所剩无几,然而在之后的短短半年间,他的各个账户累计在一起,共到账八百九十万元。

    王建鹏有很多账户,包括借记卡和借贷卡。那八百多万集中于四个账户,且都是只进不出,看来它们是鹏为了出国专门准备的。

    通过银行记录我们查不到那些钱的来源,他们全部是现金存入,没有任何汇款记录。最后的存入日期是2008年10月19日,那是个周日。在那个周末,王建鹏在三家银行一共存入一百五十万元。

    王建鹏如何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这么多钱,始终是个未解之谜。

    按照张小的说法,王建鹏是在2007年年初开始筹划出国的,投资移民或许只是他出国方式的选项之一,但至少说明,在那个时候,王建鹏就相信他可以筹到那一笔钱。他为什么有这个信心呢?

    王建鹏是个计划性很强的人,心思缜密,“什么事都喜欢计划”。或许创办伟龙公司也是这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弄钱。我不相信秦莺和王江有关王建鹏只是想换一个平台的说法。2007年年底成立伟龙公司时,王建鹏已经铁了心要出国,那只能是为了他出国的目标服务。事实上,在公司创办一年后,王建鹏已经接近办妥所有的出国手续。

    王江说过,那个公司是李明生为了王建鹏投资创办的,在那之前,王建鹏帮助李明生的集团成功上市。然而王建鹏并不是伟龙公司的股东,工商注册资料表明,该公司的两家股东分别是李明生的集团和另外一家四川公司,王建鹏只是受聘担任总经理,除了工资,他最多只是可以参加分红。汇集各方资料,伟龙公司仍在亏损,王建鹏在该公司的合法所得,一年不会超过一百万元。

    王建鹏不可能只为了那一百万元就离开证券公司。

    当然,鹏还拥有股票和房产。但是按照市值变现,他的股票也不过是一百多万元。王建鹏并没有出售房产,至少我们没有发现他出售房产的任何迹象,可能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出售房产。

    所以,王建鹏合法拥有的财产,除了不动产,最多不会超过三百万元。剩下的那些钱,他是通过什么途径搞到手的?这其中,会否引发后来的犯罪?

    但是我们一直没有更具体的线索,直到秦莺和我谈到那个梦。

    毫无疑问,秦莺恨鹏,这我并不意外。我真正感兴趣的是,那个梦所表达出的秦莺的负疚感。第二天,我就安排刘旭去调查秦莺的账户,惊奇地发现,在2007年10月17日,秦莺在招商银行提取了七十万现金。通过扩大调查,我们还发现,16、17日两天,秦莺母亲的两个不同账户,分别被提取了三十万和五十万现金。

    三笔钱合计一百五十万元,正好和王建鹏稍后存入银行的数目相吻合。那是巧合吗,还是它们就是王建鹏最后存款的来源?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秦莺了。她对王建鹏的恨意,除了情感纠葛,是否还有什么别的因素?她的负疚感从何而来?如果王建鹏的遇害真的与她有关,她如此暴露自己,岂不是自寻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