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朋克城市走向世界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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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刚穿越,小弟一堆

    趴在马桶盖上的王杰瑞缓缓睁开眼睛,白炽灯光的强烈刺激让他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逐渐适应周遭光明的环境。

    他揉了揉发胀的脑袋,抬头环顾一圈,黑色的岩板墙面和地砖映入眼帘,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雪白陶瓷的洗手台和装潢考究、花纹复杂的台前镜,在加上身下的马桶,这是..厕所?

    “我怎么会在厕所里?”王杰瑞小小的脑袋充满大大的问号。

    昨天以前,他还叫王杰,是一名默默无闻的脱口秀演员,住在离工作地点两个小时车程的远郊,靠着自己还算利索的嘴皮子和一点天生的幽默感勉强过活。

    可就在今天,他在一场普通的表演中成功引起了某档热门脱口秀网综导演的注意。导演邀请他参加节目录制的同时建议他在名字后面加一个“瑞”字,增加观众缘的同时还能凸显国际范。

    王杰瑞欣喜若狂,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一旦参加综艺吸引了大量人气,从此在圈内一飞冲天,香车宝马那都不再是梦。这位导演就是个例子。

    “我记得我应该是约了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庆祝,”王杰瑞慢慢站起身,摸着发胀的脑袋仔细回忆,“或许我是喝多了来厕所吐吧。”

    这样想着,门外传来喧嚣的音乐声更加加深了他的判断。王杰瑞到洗手池边洗一把脸,抬头一看。

    “我去!什么情况!”如果说此前王杰瑞的长相可以称作“圈内周董”的话,那么现在他可以说神似“亚洲小李子”。镜子里面的王杰瑞双眼深邃又迷人,五官立体仿佛刀刻,气质雅痞中透露出高贵感,唯有头发和瞳孔仍为黑色还能与真正的小李子有所区分。

    尽管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是王杰瑞心里还是高兴的。不管是睡了一觉人变帅了,还是喝大了出现幻觉,享受这一刻就完事了。

    与变帅的样貌相比,王杰瑞觉得身上一身黑的无袖皮夹克和紧身皮裤倒显得有点精神小伙的意味。不过当下也只能穿着,总不能光着出去吧。

    现在头上的发型也一言难尽,两侧耳发被剃得精光,中间的头发根根炸毛,一个夸张的莫西干发型给这张脸减了不少分。

    怕不是那几个狐朋狗友在消遣我?王杰瑞一边用水抹头发一边这样思忖着。

    用水把头发捋下来之后,王杰瑞推门而出,他看到这家酒吧的风格有些复古,带有浓重的工业化气息,随意的涂鸦占满了大部分墙面,充斥于耳的音乐是躁动不安的金属朋克。

    最不可思议的,是酒吧里客人的外貌,都是外国人长相,个个金发碧眼,王杰瑞也说不上是什么昂撒人长相还是什么日耳曼长相,反正他都不熟悉。

    “咱这地界儿什么时候有这么多老外了?”此时,有几个注意到王杰瑞的人向他望过来,纷纷微笑点头致意,就好像他们都认识王杰瑞一样。

    与此同时,一连串仿佛并不属于他的记忆不断涌入脑海,王杰瑞看向这几个人,脑子里也有了与他们之间有过交集的回忆,他们的名字也在嘴边脱口而出。

    “库斯塔、马琳、鲁普,大家吃好喝好啊。”王杰瑞向他们简单回应,说出来的语言仿佛是他从来没有学过的,又好像已经熟练掌握了二十年。

    听到王杰瑞的话,几人轻轻点头,其中,叫马琳的女人小声跟鲁普说,“杰瑞哥这句话怎么这么不朋克?”

    鲁普也连连点头,“是啊,而且那个奇怪的发型是怎么回事?”

    在几人的注视中,王杰瑞坐在了他们旁边一个角落的位置。随着那串陌生记忆的不断涌入,他逐渐厘清了现在的情况。

    这并不再是他熟悉的世界了,换句话讲,他穿越了。碰巧,他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王杰瑞,是这个世界遥远东方的盛国移民。

    “但为什么会穿越呢?难道因为我刚刚改名叫王杰瑞,而且也跟他一样把自己喝死在酒吧了?”王杰瑞这样思忖着,想着是不是自己原本的身体也被这个世界的王杰瑞占据了,俩人或许正在不同的时空互相咒骂呢!

    酒吧里的音乐声戛然而止,王杰瑞的思绪被舞池中央一阵尖锐的麦克风声音打断。一个满脸胡茬,梳着飞机头的大汉站在舞池中央,拿着麦克风准备讲话。

    他认得拿着麦克风的人,是原主曾经的朋克乐队的队友,也是他最好的兄弟,卡森·奇彭。

    赤裸着上半身,穿着粉色皮裤的卡森扯着喉咙嘶吼道,“晚上好!朋克之魂的各位!大家玩嗨了没?高兴了没?”现场一阵欢呼。

    王杰瑞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种曾经还很陌生的语言,理解起来没有任何障碍。

    卡森继续吼,“狂欢之余,不要忘了我们聚在这里的目的!受我们尊敬的老大——杰瑞哥的委托,我来向大家再次强调我们接下来的目标!”现场又是一片掌声加欢呼,旁边的架子鼓手还敲打了几下镲片营造氛围。

    一部分人在酒吧里找到了王杰瑞的身影,向他比出朋克标志性的手势,王杰瑞也以同样的手势微笑回应。

    王杰瑞已经从记忆里知道了,一个叫“朋克之魂”的组织正在这家酒吧集会,而这个组织的老大,就是王杰瑞自己。

    卡森环顾一圈,确认了王杰瑞的位置之后继续嘶吼,“反对顺从!拥抱自由!冰市是冬岛上最璀璨的明珠,但却从来没有过自由!”

    “260年前,冰市从西岚王国的殖民地中建立!西岚人吃的每一条米鱼都是我们冰市人在北大洋的暴雨中打捞起来的!大战期间,山姆国借口‘防务问题’,又对冰市强行占领!至今已经整整45年了!”

    卡森的演讲很有效果,台下的有些人已经热泪盈眶了。在王杰瑞的记忆里,卡森的性格就像他的穿着一样,永远充满激情,在“朋克之魂”里荣获外号“粉裤头”。

    卡森演讲的文本,当然是前几天在王杰瑞的指点下熬了一个大夜创作而成。毕竟对于朋克乐手来说,对历史——即便是本地历史——侃侃而谈终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现在的王杰瑞对其中的内容没有什么感觉,毕竟他不是真的冰市人,事实上,他也就刚来几分钟。

    王杰瑞更担心的是卡森后面会讲到的内容,一想到这个,王杰瑞宁愿喝死在厕所算了。

    “明天就是大战胜利40周年纪念日!”舞池中央的卡森激情澎湃,“在这个全世界庆祝的大日子里,我们要把山姆佬赶出去!明天,在我们敬爱的杰瑞哥的带领下,我们全员出动,攻占山姆国驻冰市总部,让那些山姆佬看看我们冰市人的骨气!反对顺从!拥抱自由!”

    整个酒吧里的人都沸腾了,“反对顺从!拥抱自由!”,“朋克之魂”的口号充斥在王杰瑞耳边。

    可王杰瑞心中却有苦难言。

    这帮玩朋克的家伙,空有一腔热血。说是“攻占”山姆国驻冰市总部,实际上一没武器,二没人手,全组织加起来也就100来号人,今天参与集会的只有60多个。

    而驻冰总部又不是什么博物馆,那里至少得有上百名荷枪实弹的山姆国士兵守卫着。

    “真不知道原主是怎么想的!莫非带着这60多号人到驻冰总部门口唱朋克?夜唱到明,明唱到夜,能唱跑山姆佬不成?”王杰瑞暗自腹诽。

    在任由人群发泄了一分钟情绪之后,卡森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

    “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欢呼和呐喊,邀请我们尊敬的杰瑞哥上台来给我们做行动前动员讲话!”卡森指向王杰瑞这边,在场几乎所有人都齐刷刷看向王杰瑞。他们的眼神中带着几分崇敬,几分期待。

    王杰瑞只得按捺住心中的无语,从座位上站起身,朝着卡森的方向走过去。

    完蛋,这不就是去送死去的吗?你们爱去就去,别把我带上呀!我刚刚重获新生,还没怎么体会过你们世界花花绿绿的生活,就要被架着跟山姆国对着干吗?王杰瑞面如平湖,但是心里早就不知道爆炸了几个惊雷了。

    决定了,坚决不去!在这儿被这帮子手无寸铁的家伙打一顿再扔出去,也比给端着枪的山姆士兵送人头要强啊。

    王杰瑞走到舞池中央,接过卡森手里的麦克风。卡森在王杰瑞肩头重重拍了一下,差点没把他干趴下。

    望着黑压压的人群,王杰瑞在心里苦笑,按理说刚穿越就能坐拥这么多小弟,应该算是富穿了。希望一会儿这些人下手轻点吧!

    “作为‘朋克之魂’当之无愧的带头大哥,我宣布,放弃攻占山姆国驻冰总部计划!”站在舞池中央的王杰瑞用缓慢而坚定的声音说道。

    在场的人面面相觑,一片哗然,他们全然不理解作为领头羊的杰瑞哥怎么出尔反尔。卡森也在一旁小声嘟囔:“杰瑞,你在说什么胡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