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蛮笔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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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日记

    是兄弟就为爱哐哐撞大墙,是兄弟就拿着白酒对瓶喝,我喝死他们!我嗷嗷喝!喝完白的喝啤的!主打得就是一个不醉不归!不喝不是人!

    这是我当天的最后一个念头,毕竟我眼一闭腿一蹬,再睁开眼睛就是第二天了。

    我们四个大小伙子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着实有点难看,得亏没神经病到要去大街跳脱衣舞,要不然我能邦邦给昨天晚上的自己两拳。但现实也告诉我,宿醉是不好的,宿醉是会头疼头秃的,所以千万不要宿醉,虽然这个道理我在大学四年里告诉自己不知道多少遍了,但我昨天晚上还是没记住。

    倒不是因为他们这仨小嘴叭叭说我快死了而难过,一听到死,我反倒是有一种即将解脱的洒脱感。但是吧,他们仨都愿意脑子犯抽给我去整什么虚无缥缈的龙骨了,这不陪他们宿醉,我觉得我都对不起他们。

    我一把按在了李二狗的胸口上,然后借着他梆硬的胸肌坐起来。妈的,练得这么硬,想羡慕死谁?算了,老子不跟他计较,老子要先起床整理一下我昨天从医院里带出来的东西。

    我一巴掌把李二狗和京爷搭在我腰上的手扇开,放他俩相亲相爱,又伸脚踹开大强搭在我腿上的手,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地绕过那一大滩人肉和被子的混合物,最后开门下楼回了我自己的房间。

    我先是钻进了浴室洗漱,顺便还洗了个澡,把身上的酒和烧烤味洗掉之后,我换了身衣服,下楼去买午饭。

    旅馆的大姐知道我和京爷他们是一伙的,很热情地和我打了个招呼,顺便给我指了条买午饭的明路,还问我要不要来点她这里的热水,对身体好。

    大热天的要我喝热水,这不是要我狗命吗?

    我果断拒绝了她,然后溜出门去对面的小卖部里买了只老冰棍和几瓶矿泉水,又去离汽车旅馆不远的快餐店里面打包了几样饭菜,三荤三素,六盒米饭,应该够我们四个大老爷们吃。

    只能说,不够吃的让他自己拿凉水填饱肚子。

    等我再上楼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已经醒了,正满地找我。李二狗一看就是脑子不太清晰,他蹲在墙角,对着一个小洞喊我名字,试图把我召唤出来。说真的,我是真的很想抽他,但被大强和京爷拦住,于是放弃。

    李二狗又发了一会儿疯才肯坐下来吃饭,他用筷子拨了两下饭,又抬起筷子来,盯着眼前的六个菜看了好一会儿,他对着我大喊:“鱼鱼!为什么没有汤!我要喝汤,这水没味!”

    除了他以外,在座的都十分淡然地吃着碗里的饭菜,喝着我带上来的矿泉水,对眼前李二狗这种早已在大学里见过的行为艺术见惯不怪了。

    见我不配合他,李二狗嗷了一嗓子,试图引起我的注意,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只能蜷在那里扒饭,完了还时不时还瞅我两眼,看上去委屈巴巴,有点可怜,但不多。

    我看他一眼,把碗里剩下的饭扒完,然后用筷子把空了的泡沫饭盒捅咕个对穿,最后扑到不知道应该是京爷还是大强睡的床上,靠在床头看我挨了一顿毒打换来的病例。

    这份病例前面几页已经被人撕了,治疗记录也写的乱七八糟的,属于是院长看一眼就要倒扣记录者十年工资的程度。

    我翻了几页,上面的内容没什么特别,大意是患者情况良好,未见其他突发情况。我又翻了几页,上面的内容大差不差,只有其中一页有点不同,那是一篇日记,上面的时间是1977年9月3日,与前面的记录者娟秀的笔迹完全不同,这字算不上端正,甚至有些扭曲,上面的用字也很简单,没什么特别的成语。

    这让我连忙坐起身体,仔仔细细地阅读了起来。

    以下是该病历本中文字记录——

    1983年9月3日,天气晴。

    我向护士姑娘要了一张纸写日记,今天天气很好,我在下楼散步时,同样在住院的一个小姑娘给了我一个奶糖,很甜,我很喜欢。

    我的大女儿又带着我的乖孙来看我了,她安慰我,不要难过,都会过去的。

    我昨天晚上又梦见了他,他浑身都是血,他在那里对着我吼,我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但我答应过他,要把秘密烂在肚子里。

    我还能活多久呢?十年吗?二十年吗?我不知道,但我希望在我死之前他肯原谅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我想我应该下去和他赎罪的,对不起啊,对不起!

    ……

    我接着往下看,自那句道歉之后,日记上就没有中文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段钢琴的曲谱,遗憾的是我对此七窍通六窍——一窍不通,只能开始烦躁地抓头发。

    此时,大强和京爷他们两个已经吃完饭了,正窝在那里喝水,见我开始挥霍我的头发,有些疑惑地对视了一眼,然后走了过来。

    大强先开口问得我:“看什么呢?”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把病例单上的日记对着他:“大强,你怎么看?”

    大强咂摸了一下嘴:“鱼鱼,你是了解我的,我九音全了四,五音不全,你让我看乐谱,不如让我背着你在单杠上做仰卧起坐来得实在。”

    我压根也没打算指望他,只是转头眼巴巴地盯着京爷看,试图让他从中参透一点什么出来。

    京爷捏着水瓶子的手在看见纸上钢琴谱的时候顿了两秒,他眨了下眼,略微沉吟片刻后,才道:“安魂弥撒曲,垂怜经。这人信基督?”

    我压根没有接触过这玩意儿,只能继续求助京爷:“什么讲究?说来听听。”

    京爷看了我一眼,然后道:“安魂弥撒曲之二的垂怜经,歌词大意为:求主怜悯,求基督怜悯,求主怜悯。”

    说完,京爷就闭了嘴。

    我盯着他看,等着他把嘴张开,冒出下半句,但是他只是淡淡地扫了我一眼,然后摇了摇头。

    没了?就这么没了?!他奶奶的,就不能多写一点吗?

    我没忍住,翻了个白眼,但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继续往下翻,但接下去的东西都和开头两页差不多,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京爷可能是怕我心肌梗死,好心新开了一瓶矿泉水递给我,他提醒我道:“还有一本笔记本。”

    经京爷这么一提醒,我也想起来了,昨天就在我还在唉嘿唉嘿爬楼,被大强同志爆锤在地的时候,他已经全须全尾地提溜着笔记本站在医院大门口等我们了。

    有现成的线索不看是傻逼,我立刻伸手向他讨要:“笔记本呢?”

    京爷弯腰伸手抓起那个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双肩包,在里面翻了翻,掏出来那本我昨天看到的笔记本。

    那本笔记本是硬牛皮的,棕色,摸上去手感很不错,比起我那堆破烂可以说是好上太多,我翻来覆去看了一遍这本笔记本的封皮,最后在角落里看见了它的生产日期——1977年3月6日。

    很好,和之前那篇日记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

    我顿时喜上心头,匆匆忙忙地翻开第一页,上面有行用秀气字体写的小字——宁依依,于1977年11月2日购入此笔记本。

    “哟,都姓宁?这人三百年前和你还是一家呢?”

    李二狗调侃的声音出现在我耳边,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了过来,看上去酒依旧没大醒,此时此刻一头砸在了我的大腿上,痛得我脸扭曲了一瞬,抬腿就拱了他一下。

    他不为所动,继续躺着,我和京爷他们一起瞅了他好几眼,最终选择放任不管,继续去看日记本里的内容。

    笔记本是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日买的,但真正开始记录是在七天后,十一月九日,也不在出于什么原因,这个姑娘在第一页就记录了她自己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字,生日,家庭地址,职业,以及其他谈不上多重要,但是看上去有用的东西。

    我大概扫了两眼,最后得出来一个结论——她好像在提醒自己什么?又或者,她害怕自己遗忘什么?

    以下是笔记本内摘抄——

    1977年11月9日,天气晴。

    你是宁依依,出生于1957年4月12日,今年二十岁,家住楚渝省寿茳区锦岸涯路花苑小区6号楼208室,祖籍禹杭,职业为记者。

    倘若你不记得了,以下几点可能会对你有帮助:

    1.你没有妄想症。

    2.你没有同伴、父母,他们已经死亡。

    3.不要相信任何人,你来这里只是为了养身体,你没有任何问题。

    4.你的身体会发生变化,很细小,不过问题不大,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5.你需要找到灵渊之城。(重要)

    6.你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再次服用龙骨,这件事情很重要,但是没关系,你的生命还很长,你可以花费十年时间寻找它。

    7.现已知的锁龙井在沅陵桉歌山脉、乌斯藏钰京陵、瀚海若耶溪山、安西郁笃峥沙漠、岭滇昀靛湖、八桂伊昼村、秦陕穆纳舍,共八处。(重要,务必背诵)

    记住,不要害怕,有必要时,杀了他们。

    ……

    1977年11月13日,天气雨。

    我好像看见他们了,又好像没有,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了,我想我应该买个锁,把我的这本笔记锁起来,但我的记性开始变差了,我不确定我能不能记住钥匙放在哪里。

    ……

    1977年11月14日,天气阴。

    今天狄韵和韩琪来看我,给我带了一袋子苹果,很甜,韩琪说龙骨已经找到了,希望我能坚持住,不要像他们一样,而宋军义去了乌斯藏,希望他能找到那口井,就差最后一步了,祝他成功。

    ……

    1977年12月14日,天气阴。

    狄韵来信说,宋军义死了……为什么?!分明我们都是同样的人!他居然死了……不不不,他一定还活着!我一定要找到他!

    我要离开这里!

    ……

    1977年12月23日,天气雪。

    狄韵失踪,韩琪死了……这太不正常了!

    ……

    1977年12月31日,天气雪。

    今天是除夕,外面很热闹,城市笼罩于烟花之下,好热闹,他们好幸福。

    ……我终于逃离了那里,我回了家,但我又要离开了,我要去往那里,那个地方,那里什么都有,有龙骨,有爸爸妈妈,是仙境,我要去那里了。

    所以,我是谁呢?我又忘记我是谁了。

    ……

    笔记本的所有内容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剔除掉一些乱七八糟的片段和属于姑娘家独特的碎碎念,我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姑娘吃了龙骨,而且龙骨的副作用很大,可能会让人逐渐失去记忆。

    我不知道她最后去哪了,但在那个混乱的年代,这个姑娘真的彻彻底底得失去了记忆,那么她的日子不会太好过,只希望她的旅途能顺遂。

    我合上笔记本,把他递给京爷,又大概算了一下这本日记本的年龄,突然发现这玩意儿的生产年份跟我出生年份一样,也就是说这本日记的年龄他妈的跟我一样大了。

    只能说这玩意儿质量是真的好,要是我以后结婚生孩子,我一定把这玩意儿放在我那堆破烂里当传家宝,告诉我崽这是你爹或者你爷爷我年轻时候的丰功伟绩。

    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我宁渝缙虽然不富,但好歹高帅,凭什么我们寝室四个人就我一个没被人表白过?他妈的李二狗都有人爱!就我没有!什么叼毛东西!

    不过李二狗的外貌条件确实不错,要是以后缺钱了我就连哄带骗地让他下海,我给他介绍客户,他伺候富婆,钱我俩对半分,我俩要是合作愉快,数钱绝对能数到手抽筋!但他要是不同意呢?没关系,我可以下药,把他迷晕了之后绑了扔富婆床上,那绝对是货到付款,童叟无欺。

    这样子,我和二狗就都有光明的未来,多好!

    我正美得大鼻涕冒泡的时候,突然被人弹了个脑绷,回过神时,李二狗正挑眉看我,语调平静到诡异:“鱼鱼,你在笑什么?这么开心?口水都流出来了。”

    我做贼心虚,赶紧擦了擦嘴,什么都没有,于是反客为主地瞪了一眼李二狗,刚想开口说话,就被大强打断蓄法:“你们两个小兔崽子能不能先别在那里打情骂俏了,过来看看这是什么鸟东西?”

    说这话时,大强正和京爷挤在一块看我刚翻过的笔记本,见我有些疑惑,大强就拿了京爷手里的笔记本,举到我和李二狗面前,给我俩看他俩新找到的东西。

    这时候我才发现,他们把笔记本的封面剥开了,那层硬邦邦的牛皮里边还被人用胶水粘了两张黑白照片。

    这回的照片是人物照,我数了一下,里面有十六个人,有男有女,看面相的话,两个是外国佬,其他的都是赤函人,所有人的皮相都很年轻,全都对着镜头笑得阳光灿烂,其中的姑娘还新潮地比了个剪刀手。

    照片的背面被全部黏在了牛皮封面上,撕下来可能会扯破,所以我们四个大男人就这么盘腿坐在两张并起来的床上,把那本和我一个年纪的笔记本围在中间,开始研究这张照片的奥秘。

    这个圈让我突然想到了年幼时在大院里,我趴在楼上的窗台边看底下小朋友玩丢手绢的场景,不过那时候我父母明令禁止我出门,要我在家陪他们的长子,所以我一次都没玩过这个罢了。

    思及此处,我伸手拍了拍坐在我右手边的大强,道:“强啊,你有什么看法?”

    大强瞅了我一眼,又瞅了一眼照片,最后嫌弃道:“亏你还是缝尸匠,摸过这么多人的脸皮呢!你没觉得这张照片里的一个人长得特别像洪正吗?”

    我顿时语塞,总不可能反驳他说刚走神了没认真看,真要这大强不给我扇得满地乱爬?于是我只能含糊地应了一声,表示自己错了。

    我赶紧低头重新认真地看了一遍照片里的人和物,果不其然有了新发现——照片里面不仅有一个人像洪正,还有就是在照片的左下角处,有一口井,而那口井上,拴着一段铁链。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大强他们仨,李二狗带头给我鼓掌,他们把我当小孩子哄了一顿,然后大强才指着站在一个外国佬旁边的年轻男人,同我道:“看见这个人了没有?”

    我点了点头。

    大强冲着我笑道:“他是杨腾,他没变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