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女儿,女神勇者?拿来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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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弱小的「力量」

    从道格溪谷流出来的丰沛河川,让波亚王国拥有适合农耕的肥沃土地。他们经常被别国盯上,因此围住城镇的墙高耸而坚固。

    城门有许多士兵守卫,严加盘查入境者,确认是否有可疑人物。

    当然,看见一个状似农民的瘦弱中年男子带着金发白肤的美人女仆,不可能一声不吭就放人进去。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大爷,小的叫馒头,是从南边大福村来挣钱的。”

    “大福?没听过这个名字呢。”

    守门卫兵怀疑地瞪着陪笑的农民。

    “而且,一个乡下人带这种上等货进城赚钱?”

    卫兵打量起那名金发美人女仆,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看。

    农民弯下腰靠近卫兵,彷佛是要遮住对方下流的眼神。

    “是,这女孩是村里最漂亮的,所以要去贵族大人那里伺候人家呀。”

    说着,他将手伸进腰间的袋子里,掏出几粒闪耀的黄金偷偷塞到卫兵手里。

    “来伺候贵族吗?好事一桩。”

    卫兵迅速将黄金塞进怀里后,立刻变了一张脸,露出友善的笑容。

    “若是这样的美女,我也想让她『伺候』一下呢。”

    如果真的被贵族雇为佣人,就会拿到介绍信。

    卫兵大概是判断,没有介绍信代表伺候贵族是谎话,两人其实是去娼馆卖身的。

    “是,如果有机会请务必关照。”

    “还真令人期待呢。好,过吧。”

    卫兵对始终放低姿态的农民露出下流笑容,让开了路。

    两人通过城门进入城镇后走了一段路,然后快步躲进建筑的死角。

    瞬间,中年农民身上的幻影魔法解除,恢复普通帅气男生的模样。

    “没看穿幻影魔法,贿赂也收得很干脆。看来一般士兵的实力和干劲都不行呢。”

    “你就是为了确认这点,才演这种戏?”

    青云无奈地耸耸肩。至于出声询问他的白肤金发女仆,当然就是用魔法变化过外表的瑟雷丝。

    由于真面目那对长耳被看见会让人认出是魔族,所以她身上的幻影还在持续当中。

    “保险起见啰。我想应该能稍微了解这个国家的风气。”

    如果只是要进城,乘夜色以“飞翔Fly”的魔法越过城墙就好。青云他们之所以特地用走的进来,目的就是这项调查。

    “虽然拿一个卫兵样本判断整体很危险,但至少这里不是那种贿赂被抓就会当场死刑的死板国家。”

    对于想趁虚而入的人来说实在求之不得──青云露出带有邪气的微笑。

    然后,他拍拍腰间那个装满金粒的沉重袋子。

    “魔王城有堆积如山的金块,我已经得到许可,要把它们全部花掉都行。虽然贿赂对那些骑士们无效,但是拿来笼络贵族与商人谈和解也是种方法。”

    “用钱和解吗?我实在无法理解人类的文化。”

    就青云的角度来说,他只是在讲述普遍现象,然而瑟雷丝却一副打从心底感到不可思议的模样歪着头。

    “呃,不过是弄点钱而已,魔族也有货币制度吧?”

    “虽然有,不过以物易物才是主流。”

    “那么,你们不会付钱避免战争,或是用钱拉拢敌将吗?”

    “为什么要做那种事?打一场然后打赢不就好了?如果会输,不是该怪自己太弱吗?”

    “啊,对,说的也是。”

    看见瑟雷丝发挥魔族特有的思考回路而真的搞不懂怎么回事后,青云早早放弃解释。

    (从城堡啦餐具啦之类的东西来看,他们的文化水准明明很高,为什么会不用大脑到这种地步啊……)

    多半是魔法的错吧──这是青云的猜测。

    真要说起来,猴子之所以能得到火和智慧并且进化成为人,就是因为“弱小”。

    没有熊那样的怪力与爪子,没有老虎那样的敏捷与利牙,也没有大象那样的巨躯,弱小的猴子能在严苛的自然界生存下来,只能依靠其他动物所没有的武器“智慧”。

    将石头磨尖当武器,和同伴携手合作,把敌人引诱到坑洞之类的陷阱里。

    这些智慧,全都是因为弱小而诞生的。

    如果有空手打倒熊与老虎的力量,就不需要磨练什么智慧。

    猴子大概也不会成为人,而会以动物的身分在森林里悠然自得地度日吧。

    至于魔族,则天生拥有“魔法”这种比牙齿和爪子更为强大的力量。

    所以,会变成“一切用魔法搞定,碰上问题就该用魔法的力量解决”这种单纯的思维,或许也是难免。

    (反过来说,魔族得到人类这样的智力才是不可思议呢。明明有兽人啦、哥布林啦等许多外型不同的种族,但全都有某种程度的智力。这能用一句偶然交代吗?)

    说是名为“神”的存在刻意创造出这些生物,还比较有说服力。

    “所以呢,接下来要怎么做?”

    “嗯,先从收集情报开始吧。”

    靠着瑟雷丝的声音脱离思考漩涡后,青云走回街道上。

    “情报吗?你打算找出勇者所在处?”

    “这也是目的之一,不过总之先吃饭吧。”

    “……啊?”

    青云没理会傻眼的女仆,边走边寻找适合的店家。

    “好,就这里吧。”

    他找到一间招牌画有啤酒桶看似酒馆的店家,开门入内。

    店内摆了四张老旧却擦得很干净的圆桌,正面吧台里,表情凶恶的中年人老板正削着疑似薯类的蔬菜。

    “欢迎光临,麻烦坐吧台。”

    大概是才刚开门不久吧,店内没有其他客人。

    青云依老板说的坐到吧台席,放了三粒黄金并点餐。

    “这间店最贵最好吃的餐点两人份。”

    “笨蛋,咱们这里的东西全都很好吃啦。”

    听到这种傲慢的点餐方式,老板在回嘴的同时,也笑着把金粒全抓到手上。

    “居然没有王国银币,你是从哪个乡下地方来的啊?”

    “南边的仙贝村呀。”

    “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呢。”

    老板随口应着,从装钱的盒子里拿出约二十枚银币,放到青云面前。

    “找你的零钱,如果要换钱就沿着路往王城的方向走,去一间招牌画着天秤的店。”

    “原来如此,谢谢你。”

    青云老实地道谢,将银币收进袋里。

    虽然不晓得兑换的价格适当与否,至少对方似乎不是会欺骗顾客收下全额的坏人,而且亲切到会介绍兑币商。

    “老爹,最近有什么有趣的事吗?”

    “没啊,道格溪谷出现传说中的魔族,而且军队吃了大败。到处都是些沉闷的消息。”

    老板说着,将倒了小麦色饮料的木杯子摆在青云与瑟雷丝面前。

    (麦酒吗?我听说过,生水有寄生虫之类的危险,因此以前的欧洲喝酒比较安全。)

    尽管为时已晚,青云依旧不安地想着“在魔王城喝的水没问题吗?”同时把地球法律抛到脑后喝了口麦酒。

    瑟雷丝看在眼里,跟着举杯。初次品嚐到的滋味让她瞪大眼睛,用手遮住了嘴。

    (果然,魔界的酒应该也很难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