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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很刑的想法!

    直到这时,何宁还是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心里甚至还在畅想着他的未来……

    “何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别人在网上骂我,我要是告他的话,应该怎么告?”

    “哈?!”

    突然的询问,直接将何宁从幻想拉回现实,然后,何宁懵了。

    ‘他在说什么?是外语吗?为什么我有点没听懂?’

    见到何宁没有回复,顾洛再次重复一遍问题。

    这次何宁听清楚了,不过随之而来的变得更疑惑了,‘高哥不是和和我说是只是简单的诽谤咨询吗,这和他说的也不一样啊?’

    尽管心中万般不解,可在专业素养的趋势下,他还是进行了解答:

    “这个得视情况而定,并不是说有人在网上对你进行了言语侮辱就构成犯罪的,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他们的做法没错,他们的做法肯定不对,但具体构不构成犯罪还得视情况而定。”

    顾洛:“那什么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呢?”

    何宁:“一般的骂人行为是不违法的,但如果别人侵犯了你的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这个是犯法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你可以提起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经济赔偿、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还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听完何宁的解释,顾洛和钱云飞眉头一皱,心道:‘就这,这也太轻了吧!’

    顾洛:“何律师,就没有处罚更严重一点的罪行了吗?”

    钱云飞接话:“对,比这更狠一点儿的,现在最多就是赔偿、道歉、拘留,就没有能判他们几年的方法吗?”

    “嘶~”

    听到两人这话,何宁与赵若菲纷纷投来不可置信的目光。

    何宁心道:‘你们这是在考验我的基本功扎不扎实啊!’随后脑子开始疯狂运转,回顾着自己所学过的知识。

    而,两人身旁的赵若菲却是为他们的言论感到震惊,说实话,哪怕是能把那些人拘留几天她就已经很开心了。

    现在一看,她的目光还是短浅了,俗话说的好,心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在她还幻想着能让那些黑子道歉就好的时候,这两位已经在思考怎么才能把人给送进去了。

    刑,这想法可太刑、太有判头了,也难怪刚才在电梯上顾洛自觉希望不大,三人的格局

    差一下就看出来了啊!

    也幸亏她当时安慰的话没有说出口,要不然赵若菲现在就该带上面具,化身小丑了。

    这边,赵若菲还在为两人的格局而震惊,那边的何宁就已经跟上顾洛与钱云飞的脑回路,开始解释:

    “按照你们的说法,那就应该是构成侮辱、诽谤两种犯罪的情况了,毕竟,这两种犯罪都触及刑法。”

    “哦?!”

    何宁的话让‘山穷水尽疑无路’的顾洛、钱云飞两人‘柳暗花明又一村。’

    原本有些暗淡的眼神又猛然亮起,异口同声道:“快说说!”

    何宁点点头:“我们先说侮辱罪,它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来说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像你们说的,在网络上如果同一侮辱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还有其他几种情况也会被视为情节严重如,网络侮辱行为导致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出现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或者行为人在两年内曾因网络侮辱或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再次实施类似行为,甚至长期、多次、大范围地散布侮辱信息,组织、指使人员在多个网络平台大量散布侮辱信息,或者针对不特定对象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等。”

    面对何宁的侃侃而谈,对面的顾洛三人都听的似懂非懂,眼见何宁还有继续下去的意图,顾洛赶忙打断:

    “何律师,先停一下,你和我们说这些专业知识我们也听不太懂,要不你还是帮我看一下吧。”

    听到这话,何宁将到嘴边的话咽下,也没生气。(开玩笑,这才哪到哪,他跟着前辈学习的时候什么情况没见过。)

    “可以,你还带了资料?那就拿出来吧!”

    顾洛摇摇头:“资料我没带,不过被骂的账号我倒是带过来了。”

    说完,顾洛掏出手机,打开快音,点击最新作品,打开评论区将手机放到何宁面前:

    “何律师,你帮我看看,他们这行为在不在您刚才说的还有没说的情况里面。”

    怀着疑惑,何宁低下头开始看顾洛的手机屏幕,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小子,是做什么怨天怨地的坏事引起公愤了,咱怎么多人骂呢!’

    心中这么想着,何宁抬眼偷偷瞄了眼顾洛三人,‘但,这两不像干坏事的人啊,倒是这位,穿的花里胡哨的,有点可能。’

    至于说的是谁,就不用特地指出了吧!

    (钱云飞:他诽谤我啊,他在诽谤我啊!)

    接着低下头,开始认真查看……

    ……

    以下内容与正文无关。

    实话实说,作者对法律的了解很一般,属于一知半解。

    可,剧情到这了,就是硬着头皮也得写下去,毕竟自己做的“饭”,含着泪也要吃完。

    其中大多数内容都是我从网上查的资料,所以,有着地方可能会稍有些瑕疵,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包涵。

    其实,刚开始作者只是想写一个挺爽的剧情来着。

    不过,这东西,隔行如隔山,祝我成功吧!

    最后,看在作者这么努力的份上,各位大佬就可怜可怜孩子,给孩子评论、收藏一下,投个推荐票、月票吧!!

    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