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杰之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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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三兄弟(缇骑接走老三)

    老三一口将面汤喝掉,怔怔的听见又喊了一遍。

    脸色才恢复出彻底的高兴。

    除了身边这两位,谁知道他这段时间的压力?

    每天全身心的投入军械研究,还压榨自己去学习根本没找到路子的武学,都是为了日后有口稳定的饭吃,不想成为在教习口中会死于天兵路的那部分人!

    终于成功了。

    大概率是终于要成功了!

    赤飞鸣大声喝道:“三哥!”

    老三被吓得浑身机灵,“咋了?”

    老大指着山长办公在的楼:“快去!人家等着了!”

    “哦哦!”

    老三跑得飞快,赤飞鸣在后面喊:“莫把自己卖的太便宜了!”

    “哈哈哈···”

    老大笑得好大声,就是专门让旁边一起喝面条子的人听见。

    纪脸色不变,但是吃面的声音基本上没有了;

    盛则是脸色铁青,本来带节奏的就是这厮,一直想当老大,但在拳术上被老大碾压、在课程上全程被老三碾压,全方面上又被同样看起来全面的赤飞鸣吊打,直到武科生都要一百天毕业了都还没有当上心心念念的班长。

    ——更没有在履历上加上这么一笔。

    鞠倒是没有盛这么短视,她知道一群人之中只要一个突出就足够了,老大便是之前足够突出、未来很可能会飞黄腾达的那一位,赤飞鸣也是会有不错的未来,老大日后稍加提携也是会有足够庇佑一家兴旺的地位。

    现在加上老三,只是锦上添花。

    霍满眼都是后悔,担心自己之前两个月不搭理老三,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

    众人脸色,赤飞鸣尽收眼底。

    赤飞鸣相当配合,也是如此,还专门又去打了二两面条,在他们面前边走边磕大蒜,只让众人皱眉,觉得这二人嚣张跋扈的很!

    或者叫做穷人乍富,又叫做丢人现眼。

    但欠了三兄弟的,讨账越快越好!

    中午吃饭时分,几场课程下来,赤飞鸣还是没有等到想等到的东西,但是等到了老三收好了包裹和他们道别。

    赤飞鸣很高兴,但是也很惊讶:“这么急?”

    接人的缇骑就在身边,身上是和教习一样的气息,很明显也是气血武者以上,甚至是养血武者。

    所以老三回答的比较拘束:“比较急。”

    赤飞鸣和老大感到由衷的高兴,事儿越大、风越急、浪越大,老三的价值就越高。

    老大问道:“回不回家?”

    缇骑的眼神瞬间锐利了起来,盯住了老大,气势很足,让老大立马就开始解释:“我们两个想请三哥带信回去。”

    老三很明显是之前得到允许了:“回家,缇骑大哥送我回家。”

    赤飞鸣恳求道:“能否等待我们一会儿?”

    缇骑大哥一脸的胡子,眼神一个交流就给出了答案:“一刻钟时间,一式两份,写完之后我们两个要看。”

    没有什么不答应的,两人迅速将信写好,不过是问候家里父母的信件,几百个字誊抄起来更简单,缇骑大哥拿起来看了看,交叉看了看,然后交给了老三。

    赤飞鸣和老大又将身上的钱拿出来了一大半,全给了老三。

    老三本想推辞,老大却没给这个机会,两大叠直接塞到老三的兜里:

    “就当我们借你的,九出十三归,有了时间给我们写个信,到时候发达了按月息还给我们。”

    老三看了看手里的三百多两精气碎石,大多都是零碎的很,一块大一点的都没有都没有,拿在手里好大一包。

    脸色抽动,眼眶都红了。

    这三百两基本上是两个穷哥们儿——大哥和二哥——全部的身家,剩下的估计也就几个钱,要知道二哥可是抠门儿的紧。

    绝大部分是赤飞鸣的,赤飞鸣在几个月前像是脑子开了窍,下手狠辣不说,居然敢拿出钱来在学校里面做生意。

    要知道二哥只想荣归故里,本来是对做生意很嗤之以鼻的。

    曾经还放言就算是去做镖师、去当新移民种田,也不会选择做生意。

    得!

    当初的五十两通过零食的批发和零卖,变成现在的三四百两,需要用口袋装。

    现在全是自己的了。

    赤飞鸣给出去就后悔了——当初怎么没换成大票子,这和要饭似的:

    “不要担心,宿舍里面还有六十多块钱的货,我们两个卖了再慢慢来叶够花销的,你这去的估计远,手上没钱出门难使唤,大地方讲究多,别一天抠搜的,吃好喝好!”

    赤飞鸣讲的真切,老三好像要哭,被赤飞鸣顶了回去:

    “哭个屁啊!这是好时候,哭了多不吉利。”

    最终两个拥抱之后,老大和赤飞鸣将老三送上了车辆——甚至只是离校门口五六米,挥手告别,像是正式的宣告三个人的少年不见。

    ······

    车上。

    缇骑大哥的态度变得相当好——因为不可能再泄密:

    “叶先生,你有两个好兄弟,刚刚我偷过去看他们,基本上把身上能拿出来的钱全拿出来了。”

    “你们还真有钱,一个中产想拿出三百两也是有点困难的。”

    老三看着窗外,没有说话,但是眼泪出来了。

    两个缇骑看了一眼,很自觉的去驾车,不再说话。

    认为这就是少年天才。

    过了很久,大概快到家的时候,老三终于讲起了故事:

    “我没爹的,爹在江上就死球了,说是做水手半夜起床放水的时候掉到河里,也或许是被人杀了夺了财货,反正是死了。”

    “因为我爷爷奶奶死的早,所以我娘带着我一个人讨生活,改嫁了跟着一个下死力的汉子,我娘给他又生了两个孩子,后爹最喜欢打我们,我不是他生的,有喜欢和他犟,被打的更多。”

    “我妈说了我几次,我那时年轻听不进去,一点也不改,所以我妈也就是不喜欢我了,给我一点吃喝就算是好的。

    所以我是十三岁长到五尺之后,就被撵出来了,用学校的一顿饭混着过,后来认识了老大和赤飞鸣,就跟着他们在码头上讨生活。”

    “我们开始的时候什么都不会,连下死力都没别人强,饭都挣不到,就去做小工,洗碗、跑腿、掏烟筒、按摩什么的都做过,小工都要打架。

    他们没必要的,他们也比较惨,但是家里还算好,就是为了长大之后手上有钱读书,才去打工。”

    “跟着混,慢慢的就混过了这么多年,我有四年多没回过家了,我妈估计都不知道我考上二中的消息······”

    “不,她知道的。”缇骑大哥打断了老三的话:

    “秀才虽然算是平常,但也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可以刻上墓碑的,你们学塾公示了名单。她去学校之前找你,但是你都不在,错过了。

    但是前几个月去找你,看见了名单,我们去调查的时候她还是蛮高兴的,就是她手上没钱,不能帮助你。”

    老三像是在听别人的事情,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一直都在附近乡镇打小工,打过那么多架,治安所里面都有我的备案,镇上都知道我是一个混混,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我的地址?”

    是啊!

    最难断定家务事,尤其是这种复杂家庭关系之下的故事。

    胆怯、懦弱、我以为你···、你以为我···等等等,都是理由,而且很多事情都是不需要理由的。

    马车很快,天黑了一小会儿就快要到了,老三终于说道:

    “这个时间她应该在家里做饭,他们是露天灶台,我看一眼就行。”

    车辆停下,老三看见了:

    一个粗壮的妇人正在铁锅中翻炒,可以闻到香味,是猪油的清香混着辣椒,灶洞的柴火向外面翻着,照出来了是个猪头拆下来的骨头。

    骨头还有用处,敲碎之后放在锅里面熬煮一遍,白色的浓汤在冬天的早上尤其是驱寒的利器。

    妇人便是老三的生母,原本没有这么魁梧,做姑娘的时候也是细腰柳枝,二十年的辛苦生活,早就逼得人长成能够承担责任的体型。

    一个锅铲握在手里,仿若无物一般在锅里上下翻飞,然后放到盘子里面,用一个碗盖住,免得热气跑掉。

    这是在等人,后爹还在码头上货,没见到他的影子。

    他的活很辛苦,码头上的货都是大麻袋,好一点的粮食五谷一麻袋120斤,最差的就是水泥,这东西一麻袋少两百斤,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十二个小时的时间里面,两顿饭加起来只有一个小时吃饭,做日工的不能奢望有午休。

    所以他每天都能吃到肉,也必须吃到肉,才能有足够的力气换回来三钱五分银子。

    三钱五分银子能做什么?

    每天七分银子是给男人自己吃的,吃的也不是什么好肉,狗肉、猫肉什么的最多,最肥美的猪板油是别想的,猪下水、猪头、项圈肉什么的才是主流,每天都是一两斤下肚,才能保证下死力的时候不伤身,不太伤身。

    剩下的钱就只够他的两个孩子——老三的亲弟弟——吃喝上学了,运气好的能买得到足够的下水、心肺和内脏的话,这一天就能攒下个一钱银子,那就谢天谢地了。

    以前老三也在这个小院里面生活过,每天最想干的就是在锅里吃上一块肉,但这是不被允许的。

    肉食有限,只有出力最多的人吃得到肉——也只有一个人能吃肉,孩子们可以用汤泡饭解馋,里面有零星的肉点,有时还会有脆骨。

    这个规定不是别人制定的,是老三的娘制定的,任何人都不能改变,她自己只吃苞米饭和菜叶子加肉汤,孩子们捞头道汤泡饭。

    从无变化。

    老三当初一气之下从那里离开,其实也没多大的问题,只是一点小问题,哪个后爹不揍带来的孩子?还别说自己总是偷他的肉吃。

    两个半大少年正在伏笔写作业,用的是灶洞里面的光,这样很费眼睛。

    但是每天能剩下七分钱的煤油费——农村通电了,但是电更贵,用不起。七分钱可以多几两粮食,吃到肚子里面的才是实惠。

    两个亲弟弟都是读不成书的,后爹没给他们造能读书的脑子,只给了他们一身力气,在童生学校里面,都是出了名的榆木脑袋,再努力也学不会,老师总是说“只是换了一个爹,脑子完全不一样”。

    缇骑们的车在黑夜中没人能发现,更别说外面白雪皑皑,根本没人愿意出来,但后爹走回来了,今天应该是小路被雪盖住了,居然走的是大路。

    直接就遇到了缇骑们的中兴大马车,老三在后座隐在黑暗里面,静静地看着这个矮壮的男人偷偷摸摸的瞅了好几眼。

    缇骑大哥将车窗摘下下,破天荒的递给后爹一根烟:“抽根烟?”

    后爹想接过烟,但只是看了一眼,顿时胆战心惊。

    竟然是六扇门的锦衣!

    ——码头上混生活的,钱没挣到的有,但是眼睛没练出来的少,六扇门禽兽补子的衣服是重中之重。

    “不,不用了。”

    后爹的声音都在打颤,这个方位的人家就自己一户,锦衣的车停在这里,天寒地冻的还不打火,这是在监视自己家?

    只等到半夜就动手?

    噗嗤一声,后爹直接跪了下来,扑通一声,眼含热泪,嘴音颤抖:

    “饶命,我是良民啊!”

    老三忽然眼眶都红了,这个男人到底是养了自己十年,苞米饭从来没断过自己一顿,黑夜里面没人看得见老三滴眼泪。

    悄悄地捅了捅缇骑大哥,递过去一包,缇骑大哥接过后怔了怔,然后开门下车,将后爹扶了起来,两根烟点燃,一人一根。

    缇骑的声音刚好老三可以听见:

    “你大儿子,成了大人,发达了。只要他回来,你这一家子就算是翻身,良田屋舍应有尽有,只看你对他们好不好,其余的话不多说,你知道该咋办。”

    “今天的话,敢露出去半个字,你媳妇儿、你两个儿子和叶大人有血脉关系,估计不会死,找个地方养一辈子就是一辈子,你估计留个全尸都是侥幸,自己掂量!”

    许久。

    老三看了眼这个家,看了一眼一口没抽的烟:

    “谢谢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