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李剑
繁体版

财政局长被杀之谜

    兰城的刑警说:“案犯本人交待是这样的情况,但还没有进一步核实。”

    李剑说:“很好,这个吴明军,很可能涉及到我们这边的一起命案。”

    于是,李剑先行安排人配合兰城刑警调查取证,同时向分管副局长作了简单汇报,后即带人随兰城刑警赶赴兰城县看守所提审吴明军。

    因为“吴明军”三个字在李剑的脑子里一直深印着,他是李剑在翻阅未破命案卷宗时发现的。

    93年8月的一天晚上,江普县洪宅镇加油站内发生一起命案,被杀者是江普县财政局的副局长洪定天。加油站是洪定天的老爸开的,那段时间,洪定天因为车祸在家养伤,而代替老爸在加油站值班。不想被人杀害在加油站值班室内,案犯采取的是非常残忍的割颈的方法,几乎整个脖颈被割断。

    案发后,县局非常重视,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和财力,针对仇杀、情杀、财杀,各方面都进行了排查。甚至还怀疑,官场上的竞争对手雇人暗杀,但一直没有破案,而且连案件的性质也一直没有准确定论。

    李剑在仔细翻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个线索,当时的刑警队针对盗窃转化为抢劫杀人性质,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抓了一大批偷盗分子。卷宗中有记载,其中有个叫吴寿军的贵州平塘县人,被刑警队审查后交待,自已与同乡吴明军,吴四海三人曾经在93年8月份的一天去洪宅加油站偷过。当时是吴明军和吴四海二人进入室内,而吴寿军在外望风。事后分得两百余元钱。

    当时的刑警队办案人员也专门出差去贵州抓捕过吴明军和吴四海,未果。

    最终因没办法证实吴寿军三人具体的作案时间,无法确定该案就是他们作的。最后大家认为他们很可能是在杀人案发之前作的盗窃案,而当事人因损失不大而没有报案,否则吴寿军不可能主动交待这起盗窃案。

    事后刑警队只能对吴寿军治安处罚了结。更何况从杀人手法的凶残程度分析,仇杀和情杀的可能性更大,于是该线索就被搁置了。而李剑却通过阅卷,牢牢地记住了“吴明军、吴四海”这两个名字。

    李剑带人到达兰城看守所即对吴明军进行了提审,审讯一开始“吴明军”一直称自已叫吴明军,贵州平塘人。当他得知提审他的是江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人员时,马上改口说,自已叫吴明勇,而不叫吴明军。

    李剑问他,“为什么要谎称吴明军?”

    他说:“我在这边干坏事肯定会传到老家去,说成吴明军,就不会影响我在老家的声誉。而吴明军是大家都知道专门在外面干坏事的,多一事也没关系,所以冒用一下他的名字。”

    “那现在为什么又要说真名呢?”

    “因为听说吴明军曾经在江普县犯过大事,我怕你们把他的事算在我的头上,所以还是说出自已的真实名字算了。”

    “吴明军在江普干过什么大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江普公安局的警察到我们老家去抓过他,如果只是一点小事警察不可能这么老远去抓他,所以村里人都知道吴明军在江普犯过大事。”

    “那真的吴明军现在哪里?”

    “不知道。”

    李剑基本相信了他说的是真话,但还是故意凶巴巴地说:“你以为我们这么好骗吗?其实你就是吴明军,除非你拿出证据证明你不是吴明军,我们今天来是准备把你带到江普县处理的。”

    吴明勇马上急起来了:“我真的是吴明勇,我和吴明军有点像,因为我们是堂兄弟,我现在没办法证明我不是吴明军,可是……”

    “可是什么,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吗?”

    “好吧,我告诉你们吴明军的下落,前段时间,听说他在舟山海岛那边被抓了,但具体什么情况我真的不知道。”

    李剑同舟山警方联系后,得到的回复是:舟山的定海公安局刑侦大队,前段时间破获了系列盗窃案,案犯正是贵州平塘的吴明军。身份已经得到确认,正准备移送起诉。

    李剑立即带人驱车赶往舟山定海,对吴明军进行提审。一开始,李剑没有表明江普公安局的身份,让吴明军误以为是舟山公安的。只是问他的基本情况,去过哪些地方,有哪些朋友和经常往来的老乡的情况。在询问中,吴明军始终没有讲到去过江普县的情况,也没有主动提到吴寿军和吴四海两个人。

    李剑突然问了一句:“你在江普县加油站干的事情还没有忘记吧?”

    吴明军立即紧张起来,但很快又平静了下来,“什么加油站?我不知道。”但这些微小的变化怎么逃得过李剑的眼睛呢。

    李剑说:“没关系,我们带你去江普县,你就什么都知道了。我们是江普县公安局刑侦队的,这几年一直在找你,现在终于找到你了。”

    李剑通过简单的接触,内心已经非常确认眼前这个吴明军就是93年8月杀害洪定天的凶手之一。但是在舟山审讯很不利,案犯的侥幸心理更严重。只有带回江普县,才能彻底击跨他,更何况他并不知道吴四海有没有落网。

    于是,李剑同定海刑侦大队协商,要求定海公安将案犯吴明军移交给已方处理。

    吴明军带到江普县后,李剑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审讯。经过一天一夜的交战,吴明军的心理防线彻底被击跨。如实交待了93年8月的一天晚上,伙同吴四海吴寿军,三人去洪宅加油站偷钱,后杀人的犯罪经过。

    93年年初,吴明军、吴四海和吴寿军三人结伴,从贵州老家出来打工。因为没有技术,且又不肯吃苦,一直找不到固定的工作。打零工赚来的钱不够他们吃喝。八月份的一天,三人一合计,认为偷窃来钱最快,说干就干。约定当晚十二点,从孝义镇出发去隔壁的洪宅镇碰碰运气。

    出发前,吴四海带了一把藏刀,吴明军带了螺丝刀和老虎钳。十二点,三人准时从孝义镇沿公路走路到洪宅镇,走走停停,一路物色目标。当他们走到洪宅加油站时,吴四海说:“别走了,加油站肯定有钱,现在太早了。我们先到田里睡一会儿,晚点再动手。”于是,三人到田里的稻草堆上睡了两个多小时。

    大概凌晨三点多钟,吴四海把俩人叫醒,并作出了分工。由吴四海、吴明军进入加油站值班室偷钱,吴寿军在路口望风。

    吴四海和吴明军进入加油站,推开了值班室的门,借助外面的灯光,看清值班室比较简单。就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床上睡着一个人。吴四海在拉桌子抽屉的时候,发出了声音,惊动了床上的人。床上的人喊了一声:“谁?”吴明军立即扑过去按住那人的头,并捂住嘴巴。吴四海也同时扑上来,用携带的藏刀拼命切割那人的脖子。

    直到床上的人差不多断气后,两人才放手并拿了抽屉里的钱。然后匆匆逃离现场,叫上望风的吴寿军,告诉他被人发现了。但并没有同吴寿军讲杀人的情况。三人一路跑回孝义镇。一数,共偷得八百五十元现金和一只BP机。他们把BP机扔了,现金三人平分,第二天,就各自跑路了。

    另一案犯吴四海被通辑上网,多年后被李剑从老家贵州平塘抓回。而吴寿军因为不知道俩人在里面杀人的情况,也没有预谋杀人。且当时已经以盗窃惩处,所以不再追究。

    至此,洪定天被杀一案终于大白于天下,为此,局里还给刑侦大队摆了庆功宴。李剑本可以自已报立三等功的,但他却把这个功劳让给了当时的大要案中队长黄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