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紫霞神功
残阳西坠,晚霞映照的天际如同染了一道红色匹练。
哗哗哗……
福州城外的一处山林里,陈铮盘坐在一处干燥的洞穴中,听着洞外小河潺潺流过,心神蓦然平静。
流水激石,好似空谷钟馨,清澈悦耳。
伴随着水声,陈铮经脉中一丝丝真气涌动,好像天边的红霞,带着一丝炽热,如雾如纱。
这道真气薄如蝉纱,若有若无,却韧性十足,比之原本的辟邪真气高明精妙数倍。
距离当夜与岳不群交换秘笈已经过了半年之久。
北方还是大雪封门,福州已经春暖花开。
回想当夜,陈铮依然心有余悸。
岳不群终究没有忍住诱惑,与陈铮交换了秘笈。得到紫霞秘笈后,陈铮连夜离开华阴县,向南而行。
一路上,不断遭遇高手袭击,陈铮几次险死还生。
直到大衍神光把辟邪剑法与紫霞神功合二为一,陈铮改换功法,修为日渐深厚,这才摆脱袭杀者,平安来到福州。
陈铮心知肚明,袭杀自己的人是岳不群。
双方互有顾忌,保持克制,并没有叫破对方名号。
岳不群亲眼看到陈铮的实力一日甚过一日,最后自己拼尽全力也不能无伤拿下陈铮,便知难而退。
得到紫霞神功的炼气运劲之法,辟邪剑法的缺陷被弥补,后劲十足,速度更是剧增一倍有余。
福州城外,经过半年潜修,陈铮自忖比不过岳不群,也超过了青城派的余沧海之流。
看到春枝发芽,知道离笑傲剧情开始不远了。
这一天,福州城外来了一个青年,面带微紫,步履轻便的走向城门。
未至城门,看到路边一间小小酒肆,踱步而入。
酒肆简陋,只在门口搭了一个草棚,摆了四张木桌。虽然简陋,但桌椅擦拭的极为干净。
进了酒肆后,青年随意选了一张桌子坐下,朝着店内喊道:“店家,一壶黄酒,配些荤食,再上一盘茴香豆。”
说话之间,目光看向店内,见一少女正在温酒,一位白发老人切着卤肉。
少女穿着青衣,双鬟各插一支荆钗,背向门口,看不见相貌。
“年龄相似,是不是岳灵珊一会儿就能确定。”
等到白发老人端着卤肉出来,青年收回了目光。
“客官,这是给您配的荤食。”说话间把一盘卤肉放在桌面上,又道:“黄酒要温热才好喝,您稍等片刻。”
“劳烦店家!”
青年客气一句。
白发老人连忙摆手,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道:“您客气,您客气!”
青年不是别人,正是在福州城外潜修的陈铮。
他于林家老宅的达摩画像前承诺,必报林家之惠。
不一会儿,少女端着一壶酒过来,放到桌上后微微躬身,做个福礼:“客官,您的酒。”
这少女并非原著岳灵珊假扮的麻子女,肤色稍黑,身材干巴,是个普通的农家女。
陈铮摸出二两碎银子,放入托酒盘中,道:“赏你的!”
少女欢喜的福身道谢:“多谢公子!”
陈铮听她改变了称呼,宛尔一笑。
很普通的自家酿,口感倒还不错。
陈铮正饭酒吃肉间,听到远处马蹄声传来,精神不由一震,一种莫名熟悉感突然而现。
顺着声音看去,远处烟尘飞扬,一行马队向酒肆飞快奔来。
“是林平之!”
想到笑傲剧情开头时,林平之带着四个镖师出城打猎,返城时在酒肆歇脚遇到青城派的余人彦一行人。
陈铮目力惊人,相隔甚远已经看清来人。
只见当先一匹马全身雪白,马勒脚镫都是烂银打就,鞍上一个锦衣少年约莫十八九岁,唇齿红白,生的秀气无比。
“好一个俊秀的小郎君。”
陈铮不由大赞,与现代娘炮完全不一样,林平之脸部线条硬朗,眼若繁星,带着一股英武之气。
林平之肩上停着一头猎鹰,腰悬宝剑,背负长弓,泼喇喇纵马疾弛,少年意气风发,令人一见好感顿生。
其身后跟随四骑,一色的青衣短衣,神情彪悍,都是练家子。
五骑停在酒肆前,从马上跳下来。
林平之有些骚包,飞身而起在空中打一个花,方才轻飘飘的落地,四名镖师齐声喝彩:“少总镖头好轻功!”
陈铮看的好笑,这林平之的武功稀松平常,还比不得黑虎寨的精锐山贼。从空中落地时,下盘不稳,借力滑步方才站稳。
“气血虚浮,内力散乱,不能随心所控,若没有特殊机遇,这一辈子也就在内力境打转了。”
看到林平之的武功底子,陈铮失望不已。他
他原本以为林平之武功不行,一是养尊处优,二是缺少辟邪剑法的核心炼气之法。如今看来,林平之的资质也很一般。
五人下马之后,引起了酒肆老人与少女的注意,似乎与他们极为熟悉。老人一副笑脸迎上去,道:“林少镖头收获不小哇!”
林平之得意的说道:“老蔡,我拿猎物换你的卤肉,你占便宜了!”
“那敢情好,野味可比卤肉贵多了,多谢少镖头照顾!”
老蔡说罢,朝着店内的少女喊道:“翠儿,给少镖头把卤火腿端出来。”
不一会儿,翠儿端出一盘火腿,切成了薄片,色泽鲜艳,令人食指大动。
“白二,留一鸡一兔给我爹娘尝个鲜,其余的都给老蔡。”林平之指着马儿两侧拴的野味,大声说道。
“好咧!”
镖师白二应了一声,起身朝马儿走去。
陈铮坐一旁,默默喝酒吃肉,看着林平之一行五人,其中一位镖师,陈铮觉的面熟悉,细看时,恍然大悟。
“这不当初押镖路过黑虎寨的史镖头吗?”
一晃眼两三年的时间,陈铮变化很大,他认出了史镖头,对方却认不出他了。
林平之五人正喝的兴头上,忽听得马蹄声响,两匹马自北边官道上奔来。
倏忽间到了酒肆外,其中一人大叫着:“这里有酒店,喝两碗去!”
一股浓烈的川蜀火锅味儿,二人将坐骑系在店前榕树上,走进店来,在陈铮眼前一晃,大刺刺的坐下。
川人好在头上缠白布,据说与诸葛亮有关。
当年,诸葛亮逝世,川人为他戴孝,武候遗爱甚深,千年之下,白布仍不去首。
陈铮对这种说法持怀疑态度,诸葛北伐,蜀中凋蔽,哪有那么多爱戴。不过是古代受印染技术限制,多以白布缠头。
林平之打量着这两人,不免希奇,心道:”这两人文不文,武不武,模样透着古怪。”
二人丝毫不顾忌旁人目光,似习以为常,大叫道:“店家,拿酒来!格老子的,福建的山比咱们四川还难走,硬是把马儿累趴喽!”
翠儿低头走到两人桌前,低声说道:“要甚么酒?”
其中一人汉子举止轻浮,突然起身围着翠儿打转,啧啧称奇:“南国女儿家就是水嫩,声音娇弱,可比咱们川中娘儿有味儿多了。”
另一名汉子笑道:“川中姑娘虎的很,哪比的上江南的瘦马。这花姑娘长的一般,腰条倒是柔的很。”
说罢,二人哈哈大笑起来。
翠儿羞的满脸通红,小跑着躲回店里。
大厅之上,对一良家评头论足,非君子所为。
林平之见之气极,伸手在桌上重重一拍,大骂道:“哪来的狗崽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听到林平之叫骂,二人也不生气,其中一人竟笑了起来,对同伴调笑道:“贾老二,人家在骂街哩!”
贾老二看着林平之眼前一亮,哈哈笑道:“哟,好俊的人儿,不说话咱还以为是个兔儿爷呢!”
林平之相貌俊美,最忌讳“兔儿爷”这三个字,此时哪还忍耐得住,抓起桌上的酒壶朝二人扔过去。
贾老二闪身躲避,一脚把酒壶踢回去,林平之躲不及被酒水洒了一身。
“哈哈哈……”
看到林平之狼狈的样子,二人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