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碾编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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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拜泽挺院之影1

    我将自己浸泡在浴缸,这种感觉很舒服,轻盈,温暖,我洗去一身疲惫,并注意到自己身上已然多了许许多多的疤痕,我无法一一说明它们究竟是何时被烙下的,但目前来看,它们或许会在未来陪伴我相当长久的一段时间,甚至是永远。

    我能辨明几道刀伤与划伤,它们多见于我的手腕或手心,它们是我在这段时间为了证明自己早已脱离梦境而衍生的产物,我不得不将疼痛视作真实存在的凭证,仅仅只是为了证明这一切不再是一场可怕的噩梦。

    我想我无需再刻意去证明这点,因为即便我不再那么去做,我依旧能感受到疼痛,感受到高博莱向我施放的那瓶药剂在我体内永恒的发作。它在我体内游弋,似一条或者多条凶狠的毒蛇那般顺着我的血管在我体内游走,它们走到哪,便撕咬到哪,它们不再仅仅只是作用于我的双眼,而是隐约出现在了身体的其他位置,是的,我能感受到,痛苦正在我身体的其它位置萌芽。

    我捂住自己的脸,靠在浴缸里,真想把自己埋进水里窒息一下子,我无法想象自己将在未来面临怎样的困境,但我可以想见前路必定会很艰难。至于死亡,死亡对我而言从不是件难以办到的事,我曾无数次想过以此种方式解脱,就此放弃我这条千疮百孔苟延残喘的烂命,可我始终在犹豫,我感到困惑,感到迷蒙,我想弄清这究竟是个怎样的世界,我依旧无法得知那些迷题与真相,所以我渴望,渴望在有生之年能得到个合理的解释,我想找到那些答案,找到真相,这是坚持我活下去的动力。

    我明白,我明白那些逝去之人心存遗愿,他们有不甘也有懊悔,他们的身死令我惋惜,令我心痛,他们的不甘与懊悔也都被一一聆听,我想代替他们去寻觅,去觅见他们与我共同寻求的真相。

    所以,我还活着,我没有选择一了百了,我没有,比起死亡,我更害怕不知为何而活,不知为何而死。我想着要么让我活个明白,要么让我死个清楚,我追求一种趋于真相的超脱,它能令我活得更从容,我能感受到自己的变化,不仅仅是身体,我的心也在发生剧变,我变得不再纯粹,我越发浑浊,或许我不该出现在这世上,但既然我来了,我便势必要走到尽头。

    我时常扪心自问,问自己,西蒙,你究竟还有什么是可以失去的?答案通常是没有。是的,我没什么可失去的了,我本该感到轻松才对,可我活得从不轻松,我时常陷入一种自我矛盾,在理性与感性间徘徊,捉摸不定,有时我是冷漠的,有时却又一腔热血,我明知道有些事做了只会招来坏的结果,可我还是会去做,就像个十足的蠢货那样。

    我得迎接新的一天,绝不能止步不前,在我得到了月蚀项链后,我的人生便迎来了第一个确切的目标,我总算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了。拜泽庭院,费罗达,阴雨小镇,我将前往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在去往那里之前,请容许我将那里幻想成一个美丽动人的地方。

    踏上新的旅途,这需要一些勇气,人们总是很难跳脱出生活的圈子,许多人终其一生也没能走出困住自己的镇子,他们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他们心胸狭隘,他们恐惧,这便注定了他们的平庸与可悲,我见过了太多这样的人,他们固持己见,不愿接受一些新事物,他们不相信一切超出自己理解范围内的东西。好吧,这似乎是在说我自己本身,有时候我也这样,我对一些事物生疑,甚至在彻底把它弄清前便自作主张的全盘否定,我曾坚决不信这世上有魔药,直到我看见了坎布琳罗婕尔的眼睛,我也曾坚决不信这世上会存在魔法,会存在法术,直到稻草人复活站在我面前。

    要接受这些,一时半会恐怕会很难,它们的出现甚至更令我开始质疑自己究竟是活在现实还是梦境,我找寻不到自己的存在,尤其当我独自一人安静的时候,我便轻而易举的陷入了此种深沉的恐慌之中,难以自拔。

    我常告诉自己,别想太多,别再胡思乱想,可我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它们如一片永恒的狂潮不断将我席卷,我的灵魂时常被吞没,我常常陷入对自我怀疑的怪圈,我想我已然有了心病。

    从浴缸里出来,我换上了一身棕色的衣服,这是汤米吩咐仆人去买来的,我穿着很合身,我很久没穿过像这样质感的衣服了,穿在身上感觉很柔软、细腻,再没有之前穿的衣服那样紧绷和带有毛刺的了,我知道像这样的服装造价一定不便宜,感慨的是儿时的我对于这类衣服早已司空见惯,穿久了,便以为世界上的衣服都该如此。但在后来,我遇见有人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也见有人用粗糙坚硬的麻绳做衣服,甚至有人光着脚,不曾拥有过属于自己的一双靴子。

    在从下往上扣纽扣的时候,我还在想,这世上的穷人和奴隶终究还是占据大多数,我不确定这个世界会不会往良好的方向发展,穷人会不会有朝一日也能享受到富人的待遇,因为一场战乱就能使得一切进展功亏一篑,恐怕富人也绝不允许穷人们的崛起,因为这样会威胁到他们自己的生存,也会让他们失去原本的特权。

    我站在镜前翻折衣领,又整理了一番自己的袖口,这使我看上去像个干正事的人了,如果脸上好看些,或许在外人眼里,我将形同贵族,但我留意到我的脸上已经显露出一丝沧桑,现在的我看上去要比同龄人更显老。

    从挂衣架上取下一顶黑色圆顶的帽子戴上,再穿上一件同色的修长外套,堪称完美,我在心里感慨,这才像个出远门的人嘛!

    翌日,马车一路护送我和汤米抵达就近的火车站台。

    无须排队,也无须等候。不必再忍受火车蒸汽带来的层层羞辱,也不必强迫倾听那些震耳欲聋的嘈杂声响,在许多人羡慕的目光中,我们径直走过了贵宾专用通道,被列车长安排在了舒适安逸的头等座。能想象么?像这样一节宽敞的车厢,竟只有三五名旅客,要知道在普通车厢,一截车厢至少需要容纳几十个人,而在贫民的廉座车厢,更是能见到一截车厢拥挤上百人的盛况,这是不可思议的,却也是真实发生的,由于拥挤,他们不得不翻越车窗,并尝试以各种可能的方式进入,他们紧贴着彼此,拥挤在车厢的每一处角落,拥堵得仿佛是被封装的一小盒沙丁鱼罐头,简直卑微到了极点。

    为了归乡,他们不得不忍受这屈辱。

    是的,在我看来,这是种屈辱,他们得忍受排队、噪音、蒸汽、拥挤所带来的屈辱,他们得照规矩办事,眼睁睁看着有钱人随意的破坏规则,轻松且优雅的步入高级车厢,这恰恰又是另一种屈辱。

    可,为了归乡,他们不得不忍受这屈辱。

    我同情他们,且怜悯他们,因为我也是他们的一份子,我从不高贵,而此时此刻,漫步进入头等车厢的我望着他们,望着拥挤的人群,内心很不是滋味,我甚至莫名的觉得自己也受到了同等的屈辱,这一刻,我为自己享受特权而感到可耻。

    我的心情开始变得不受掌控,尤其是一旁同时走进头等车厢的两个富家千金,还在那说着傲慢且刻薄的话,我便恼怒且反感。

    那像是两个姐妹,打扮得倒很光鲜,她们的仆人在后面费劲地为她们搬运行李,她们便大摇大摆走在前面,还目中无人的径直从我和汤米面前走过,强行抢先我们一步进入车厢。她们的确目中无人,甚至看都没看我们一眼,她们傲慢到了极点,嘴里叽喳个不停,正谈论着某个她们所讨厌的“婊子”,谈论着那个“婊子”是如何勾引她们的男友,又谈论着她们在到达目的地后,该如何收拾她们谈论的那个“婊子”。

    “剪掉她的头发,打她的耳光!”

    “还不够,还不够!至少也得划烂她的脸,让那条母狗付出代价!”

    她们嘴里骂个不停的走进车厢,又霸占了两个最好的座位,她们仰头倒在座位上,习惯性的把腿搭上了桌子。

    汤米不满的说:“那好像是我们的座。”

    “我知道,我知道。”我说。

    我笑着安慰汤米,让他先在原地待着,我轻拍他的肩膀说这不是什么大事,旋即径直走上去,在两个富家千金震惊的目光中,啪啪两声,不多不少的赏了她们一人一记响亮绝伦的耳光。

    我曾经似乎说过,我不打女人。

    但现在,我选择一视同仁。

    绅士?

    去他妈的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