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盘庚迁殷时发起翦商
繁体版

第0367章 审判(中)

    姚册咬了咬牙,不甘的落座。

    “继续。”辛屈又拍了拍惊堂木。

    地上的妹果才说:“总之,这不是什么秘密。不管族长信不信,既然他姚鱼逼我,那我也不给你活路!他勾搭的女人可不止我,还有好几个。不信可以提来问询。”

    “报来名,晚些时候再提来问,现在继续说你们的事情,姚鱼可有与你信物,保证一定会这么做?”

    “没有。”

    “族长!你看!这就是在栽赃陷害!”姚鱼都快高潮了,十分激动,陷害啊!

    辛屈也没说啥,只是继续问妹果:“那么你可敢立誓?”

    “我……”姚鱼卡壳了,整个人瞪大了眼睛。

    对啊,他差点忘了,立誓!

    这个时代,蒙昧不清,对于誓言、鬼神什么的,还是很看重的。

    立誓,还是有一定意义在的。

    “我敢!”妹果直接立誓道,“如果我所言半点疏漏,我愿意将自己献祭给神!”

    “好。姚鱼,你可敢立誓?与神立誓,如果你真的不曾与妹果偷情,那么自然无碍。

    但如果撒谎,愿意下拔舌地狱,挨罚一百年,每天长出舌头,然后被拔出舌头,并且在伤口上撒盐,持续一百年。

    并且转生之后,只能沦为畜生道,九世莫赎。”

    辛屈看他僵硬了一阵,又拍了惊堂木:“认罪还是立誓!”

    “我认罪。”姚鱼哆嗦了一下,不敢说其他的,地界轮回和十八层地狱的概念,辛屈早就普及几年了。

    有些人不当回事,但不见得没用。

    因为没人敢赌,地界是不是真的跟辛屈说的这样,有十八种地狱,专门来清偿人在人间的罪过。

    宗教有些时候是真的好用。

    “好,那么既然认罪,偷情也就成立。

    按律,女干夫***,各贬爵一级。

    姚鱼贬为下士,妹果贬为庶人。

    同时,蛇,既然被你承认是你的私生子,那么姚鱼再除三级爵。

    补蛇庶人身份,并单独立户。

    从现在开始,蛇改为姓,充有辛氏孤儿院。

    至此,这个孩子与你们二人无关。

    当然,如果姚鱼你愿意接回孩子入你户下,可以抗议,我会改判。”

    辛屈毫不犹豫直接宣布断绝他们的关系,既然是私生子,除非双方都愿意接纳,不然直接送到孤儿院里。

    有辛氏的孤儿院主要承接的是丧了父母,亲人,已经没有可以抚养他们的但有爵位的孩子。

    庶人都是最低档次。

    而这群人,会接受更多忠诚于他和有辛氏的教育,算是提前储备禁军兵源吧。

    姚鱼赶紧摇头,他可不敢接这个孩子回去,接回去只怕会被家里的婆娘弄死。

    “好。脱了他们的冠带,改了爵位,以及户册。”

    辛屈下令,文书去取户册,辛火去处理,最后卷宗汇总。

    姚鱼直接从中士,被贬为庶人。

    接着卷宗被辛火拿去给姚册去看,他深吸一口气,到现在为止,辛屈全部按照他写的《律令》判罚,没有任何的逾越。

    如果再有新的案子,姚鱼可能会从庶人被贬为奴隶。

    不能再刺激辛屈,所以他加印画押,最后其他诸姚不更则作为陪审,在陪审名单上盖了爵印和画押。

    辛屈取来,用印,结束一案。

    “那么,下一个案子。”辛屈让青岩将本次搞事的旧邑乡诸姚代表提上来。

    他们其实一个个神情复杂的看着一排诸姚长老。

    <divcss=&ot;ntentadv&ot;>辛屈拍了拍惊堂木说:“偷情通女干,属于民事刑责。民不举,官不咎。但如果你们在军中从役,留家的女方或者男方有偷情者,只要有人指控,就属于刑事刑责。

    所以,都记住了。

    我之所以下令起堂断案,就是因为你们说了,这是因军争而残疾之族人受辱,这才起了案。

    根据我有辛氏的诸般律令,伤残军人哪怕复员,仍然受到军法的保护。

    有辛氏不会亏待为了有辛氏奉献的人。但同时,也不会因此而随便任由人践踏律令。

    你们违背了聚众管理条例,越乡邑而称兵,可知罪?”

    辛屈这话两个含义,你们要是想要纠缠长老们可能给你们戴帽子,那就之后再来提案,民不举,官不咎,你要是觉得无所谓,那辛屈也乐得清闲。

    此外就是犯错就该惩罚,不会因为你具体进行了什么事情是正义导向,就对你不惩处,顶多就是裁断的时候给你降低刑罚。

    “族长,罪我们可以认!但这不能解决问题!这个***……就这么用爵位冲抵了?”

    一下子,不少人讨论起来。

    辛屈稍微顿了一下,大体能听到,其实大家都认为没啥大不了,偷情这种事情太多了,野合也是遍地都是。

    觉得诸姚这群人,有点小题大做了。

    “肃静!”

    敲着惊堂木,镇住了现场后,才说:“我说了,有辛氏只认登记婚,你们不曾在衙门登记,那么就你胡搞乱搞,只要你和你的家人养得起孩子,那无所谓。

    并且在最开始立户的时候也有规矩。

    一户只有一个宗子或者宗女,剩下的都是庶出。

    家产按照一半一半的继承分配。

    宗子或者宗女继承一半,另一半归其他庶子分配。

    在立户的时候也说了,只要立了户,得了爵位,就是我有辛氏庶人,他们将会得到我有辛氏的诸般律法庇护。

    当初你完全可以选择,不认这个孩子,只挂在其母名下,承袭其母的爵位,或者与其母商量,将次子置于孤儿院中。

    如果选择留下来,有辛氏会给你们均田,孩子长到对等年岁,会给你们家田。

    怎么,享受了有辛氏的免税额度,现在开始要通过殉葬坑杀这个孩子,难道认为这个孩子年岁不够,就可以随意处决?

    殉葬虽然一直没有管制,但这不是你们用来谋财害命的手段!”

    辛屈作为法律制定者,才不会傻呵呵的跳入“正义”,他要的是“秩序”。

    至于“正义”与“秩序”之间的“公平”怎么达成,自然是“利益”做为砝码来平衡天平。

    辛屈直接说他们是为了姚姓的利益,选择借殉葬的借口,来残害这个叫做长哥的小子。

    “可是……”

    “长哥,入籍,庶人。”辛屈冷冷的说,“根据有辛氏的诸般律令规矩,无端杀人。

    主观故意者,判斩首,可用爵位冲抵免死。

    死者为庶人爵,尔则需要下士爵位冲抵免死,贬为死者家庭奴隶十年,或入死营三年不得升爵。

    死者为国人爵,尔则需要中士爵位冲抵免死,贬为死者家庭奴隶十五年,或入死营五年不得升爵。

    等等,以此类推。

    但如果是众犯故意,以群责,主犯最加三等,从犯最加一等。

    如果此事被你做完了,你光是一个众犯故意,就需要一个不更爵位来冲抵,才能免死!

    随你参与的众人,全部需要受到相关惩罚,最低都得要有一个中士,你们之中,几个是中士?”

    这群人脸色一变,也有一些缩了缩脖子。

    “别以为法不责众!有些恶劣的事情,绝对不可能法不责众!”辛屈拍着惊堂木,怒声着,“总之,不管你们怎么想要处理偷情之人。

    有辛氏有律令,不是要求旧邑乡,每隔三日晚上,宣读有辛氏现行的《律令》吗?所有家长,每三日都必须去学习。

    难不成,你们将相关规矩,当做耳旁风了?”

    (看完记得收藏书签方便下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