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6.日本病人
出云千鹤不是一个正常人。
确切来说,她就是一个病人。
她在十三岁时就被医生诊断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并被送进了指定的疗养机构进行治疗,所有见过她的人都说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无一例外。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因为她有极端的暴力倾向,极具侵略性,很容易被激怒,而且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有错,她打了别人,错都在别人身上,她反倒认为被她打的人才应该向她赔偿指骨劳损的医药费。
千鹤记得她第一次出手打人是在她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段时间她才刚刚失去双亲,这件事情不知道被哪个混蛋给捅了出去,结果就是全班的同学都知道了这件本应该成为秘密的个人隐私。而班里有些好事者就利用这件事情来攻击她。
她记得很清楚,当初有一个叫做“吉柱幸二”的小瘪三,骂她是没爸没妈的孤儿,骂她是野种,还拿粉笔头丢她,把水泼到她的座椅上让她没法坐下去。
她实在是忍无可忍,于是猛然向他挥出拳头。
千鹤毫无保留的一拳直接打掉了他的一颗门牙,让他流了不少血。
虽然一开始错的是那个男孩儿,但是从千鹤动手打掉了他的牙开始,她就不占理了,男孩儿家长找上门来闹事,校方美其名曰是“居中斡旋”,实际上则是两边各打五十大板,企图息事宁人。
事件的结果就是千鹤不仅没有听到那个男孩儿向她道歉,反而是被迫向那个骂了她的男孩儿低头认错,千鹤的临时监护人还赔偿了那个男孩儿不菲的医药费,远远超过他种一颗牙花应该花的钱。
也是从那一拳开始,千鹤的人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了歧途。
那句违心的道歉和那笔不菲的医药费并没有为她买来哪怕一天太平。
哪怕她只想做自己的事,不想受任何人打扰,可她的同学们完全不肯放过她。
或许是因为不相信一个身材矮小的女孩儿能把大她一圈儿的男孩儿干倒,或许是因为觉得千鹤的混血长相太过异类,或许是因为觉得没了父母的千鹤好欺负——吉柱幸二的事件才刚刚了结,很快就又有人找上了门来欺负她。
男孩儿们称之为“捉弄”。
可在千鹤眼里,这就是明目张胆的“骚扰”。
她讨厌自己突然被某人伸出来的腿绊倒在地,讨厌有一桶凉水劈头盖脸的浇下来,更讨厌自己的课桌上被人涂满肮脏的字眼——忍无可忍的她直接找到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和他扭打在一团。而不同于那个“在和她闹着玩儿”的男生,她是真敢下死手的。
结果就是男孩儿断了几根肋骨,鼻梁也被打塌。
这件事情的性质很恶劣,千鹤自然受到了惩罚,她被迫在全校师生面前低头认错,她的个人档案记录里也被记上了一笔不光彩的事迹。
可是这非但没有让她产生任何悔改之意,反而让她觉得自己做的很对,她认为这个世界上生活着太多烂人,光是嘴上说说根本不会让他们悔改,只有用拳头才能把事情盘清楚。于是,她的暴力倾向并没有任何改观,反而变本加厉。
在那之后,她还和同学打过很多次架,打的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一个叫“出云千鹤”的女孩儿很会打架,虽然她看上去活像一只瘦猴,但她很可怕,没有人能从她身上占到便宜。
——最好离她远一点……
到了中学时期,她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责令停学,虽然她总是会有“出手的理由”,但是要知道学校的老师向来不喜欢纠结于理由,在他们眼里,打人就是有错,无论打人者的理由如何正当。
老师们的消极反应最终也使得出云千鹤在后续对同学施加暴力时都不屑于去找理由了。
有一次,她把一个比她大两岁的男孩儿打的鼻青脸肿,当老师问她理由时,她只说了一句“他看我的眼神不对”……
从那时起,她极端的暴力倾向就已经开始被人关注了。
但是真正让人怀疑她“有病”还是因为另一件事情。
她上初二的时候,有一个附近高中的男孩儿打了她,理由是千鹤欺负了他收的“小弟”。于是这个比千鹤壮好几圈儿的男孩儿将出云千鹤狠狠地修理了一顿,把她打出了熊猫眼,还打裂了她的嘴角,打的她住进了医院。
人们都以为这次出云千鹤长了记性,明白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道理,再也不会像个疯子一样对周围的人使用暴力了。
谁也没想到千鹤在出院之后就提着一根木质的棒球棒去那所高中附近堵那个男孩儿了,一见到他二话不说就挥起球棒往他的脸上抡,打的他满地打滚,哭着喊妈——最后她停手,还是因为球棒被打折了。否则她很有可能会继续打下去,打到他死为止。
不用说,那个男孩儿受到了很严重的伤害,全身多处骨折,还有脑震荡,这件事情就不是学校出面能摆平的了,男孩儿的家长报了警,出云千鹤理所当然地被警察抓了起来(这也是她讨厌警察的理由),但是由于她还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法律无法制裁她,她只是被当做“违法少年”记录在案。
此外,当地警署少年课的警察还找来心理医生为她做出了诊断。
出云千鹤也收获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份医学检查报告——她被医生判定患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应当立即送往专业的疗养机构进行治疗……
然而,医院的治疗收效甚微,她不仅不愿意接触医生,还会袭击任何想要接近她的人。
然后在她十五岁生日那天,她“越狱”了。
是的,她把那家疗养机构视作“监狱”。
越狱后的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游荡,最后回了监护人的家,接着又被疗养机构的人给带走,不久之后又成功越狱,然后又被抓回去——从十二岁到十六岁,她的人生一直如此反复。
而她的“病”也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一直持续到今天。
所以可以说,在遇到赤松之前,她一直在平等的讨厌所有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她并不讨厌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赤松,只是赤松和之前那些接近她的人有一点不同,那就是赤松并没有用“异样的眼神”看过她。在赤松眼里,她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同时也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普通人。
这么多年以来,这还是头一遭。
所以相比于对其它人的厌恶,她对赤松反倒是比较宽容的——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目前是她的上司。
千鹤觉得自己不该一上来就啵上司嘴,这份工作能赚不少钱,要是被炒可就麻烦了。
思忖间,千鹤看到赤松的轿车拐进巷子,于是吐出最后一口烟,把烟头丢进便携式烟灰袋里。
“——你可真快。”赤松自然也看到了斜倚在摩托车上的出云千鹤,于是降下车窗吐槽道。
“你就住这里?”出云千鹤向着身后的六层小楼扬了扬下巴。
“显而易见,否则我干嘛给你这个地址?”赤松缩着脖子,看了一眼车库的大门,又看了一眼千鹤身下的摩托,“把你的车也停到车库里吧。”
说完,他打开车库的卷帘门,先一步将车开进了地下。
千鹤犹豫片刻后也重新跨坐到摩托车上,将摩托开了下去。
和出云千鹤预想中的场景有些不太一样,地下车库并不是独立的,高级公寓里面的住户共用一个大型车库。每家都有自己的车位,有几个车位上甚至还停着价格不菲的豪车。赤松将自己的轿车停在了自家车位上,然后又指示千鹤将摩托车停在用来停放自行车的空地上。
“住这里的都是有钱人。”她停好摩托,闷闷地说了一句。
“是的。”赤松点了点头,“我听说这个公寓楼里只有我一家贷款买房子。”
“真的?”
赤松耸了耸肩,表示他也不清楚,只是道听途说。
其实在车库门口等待赤松时,千鹤就用她的手机稍稍调查了一番这个地方。
这栋高级公寓建筑于二零零七年,分为地下一层(车库)和地上六层,又分为南北两区,每区每层只有一户,所以算上赤松共有十二户人家住在这里,周边环境十分静谧,再加上附近有皇宫警察的居所,可谓是相当安全。
公寓楼整体坐落在一个小山丘之上,西面是明治大街,东面是东四丁目的十字路口,和日本皇室所有的“常陆宫”就隔着一条狭窄的小巷——从公寓的正门出来,便能看到一排通电的围墙,围墙里面就是正仁亲王的居所。
听赤松说他家在楼顶,千鹤就想是不是可以越过围墙看到宫殿里面的景象呢?
停好车,他们就从车库乘坐电梯直达五层,之所以不是六层是因为高级公寓的户型都是上下楼的复式。
反正听上去是挺高级的,至少出云千鹤从来没有住过这种地方。
出云千鹤就一直跟在赤松的屁股后面,看到他摸出钥匙打开防盗门,又从地上捡起了一片木楔。
“——那是什么?”
“哦。你是说这个?”赤松在千鹤的面前展示了一下手里不起眼的小木楔,“夹在门缝里,以防万一的。”
“以防万一?”
“以防我不在家的时候有人摸进来。”
千鹤点了点头。
类似的事情她之前也干过,不过真的会有小偷敢偷到在职警察的头上吗?
千鹤跟着赤松进了屋,赤松从鞋柜里取出一双新的拖鞋甩到千鹤的脚边:“把鞋换了。我今天早晨才刚擦过地。”
“上班之前?”
赤松点了点头:“下班之后我只想趴在沙发上歇着,什么都不想做,所以我都是早晨做家务。那时候还有‘勤勉’的意识。下班之后意识是模糊的。”
——好习惯。
她心里感叹道。
——就是如果我能光着脚踩上去就好了。
她思索再三还是没有问出“我能不能不穿鞋”这句话,因为她觉得这样会让他觉得自己有病。
玄关的左手侧是用来储存杂物的纳户,右手侧则是并排着一列鞋柜,最靠近大门的鞋柜上隔着一个小盘子,千鹤见赤松把手里的木楔搁在了上面。
距离玄关台阶大概两米的距离是一道拉扇门,打开拉扇门就算进了客厅。
刚走进客厅,千鹤就停下了脚步。
因为客厅真的很大,要比她现在住的地方大太多了。
赤松家的户型是典型的3LDK,专有面积(不算公摊)大概有一百七十多平米,一楼是LDK,也就是让客厅(livingroom)、餐厅(dinningroom)、厨房(kitchen)共处于同一个开放空间的一体化设计,这样会显得空间非常宽敞,再加上客厅向东侧的一排落地窗,采光简直不要太棒,二楼是三个卧室,主卧大概有十三张榻榻米那么大,空间比较开阔,住起来还是满舒适的。
“随便坐,把这里当自己家。”赤松说了一句客套话。
“真的?”千鹤问道。
赤松回头看了她一眼,良久才开口:“你要喝点儿水吗?我家里没有饮料。”
“如果可以的话。”千鹤背着她的挎包走到落地窗前,打开落地窗上的锁走进了大露台。
果不其然,朝东向的大露台真能看到常陆宫里面的景象,复古的奢华宫殿被隐藏在阔叶树的阴影里,只向外人露出半个角落,金黄色的树叶铺满草坪,有维护宫殿的工作人员正在积极的进行清扫工作。
“这个时间点,亲王本人应该在宫殿里办公,不会跑到院子里来。”
赤松端着玻璃杯来到露台,递给千鹤。
“——你经常会见到他吗?那个亲王。”
“偶尔会见到他在院子里遛弯。他养了两条秋田犬,我经常看到他在后院儿的草坪上遛狗。”赤松回答。
“你没有没对面的见过他?”
赤松耸了耸肩:“我为什么要面对面地见他?”
“你们好歹也是邻居,邻里之间不该和谐相处吗?”
“——你会和自己的邻居和谐相处吗?”
“不会。”她干脆利落地回答道,“我搬家的时候没给邻居送过礼,他们怀恨在心,都不喜欢我。”
“那不就得了。”说完,赤松回到客厅里,将他从警察署带出来的笔电和手机取出来,放在茶几上,“你要的东西我帮你带出来了,不过你最好能快点解决战斗,毕竟这不合规矩。”
“规矩都该去死。”千鹤也折返回客厅,小声骂了一句。
“很难不认可。”赤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