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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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灾变

    青天道人伫立于极北的边缘,注视着极光下的冰川,而后喃喃自语:“我预感到大灾变的到来,属于我的时代终于来临。”而后,身影逐渐消散在了空中。“单枪匹马显然无法阻止,我必须要寻找更多的帮手。”

    不久之后,一名僧侣也来到了这里:“经文中的预言为何会提前?看来我佛宗的准备还不够充分,必须要加快我佛法的宣扬,吸引更多的信徒,才能应对之后的灾难。”而后驾舟打破了虚空,回到了自己的禅坐上。“往生之舟已经破损严重,必须要找到修补的方法。”

    同一时间,天机阁内,观星楼上,一年轻人脸色沉重,对身边的侍者吩咐道:“黄龙,师傅还是没有消息,我近来心血来潮愈发频繁,似有应对不了的大事要发生,为了人间的未来,我一刻也不能等待,我要打破迷雾,揭开真相的一角,博取一线生机,你去楼外候着,不许任何人进来。”黄龙应了声是,便转身下了楼,关上了大门,认真守在门口。

    观星楼内,一个接一个的法阵亮起,年轻人掏出一只古老的龟甲摆放在桌案上,将三枚铜钱高高抛起,似在施展某种古老的占卜之术。

    泰山,封禅台,陆玄机缓缓睁开双眼,“这些见不得光的东西居然又开始蠢蠢欲动了。看来上次杀得还是太少了,他们似乎忘记了曾经的誓言。严格的界限必须用白骨来堆积,没有任何可商量的余地。”而后起身,便从泰山封禅台上消失了。

    常笙是个苦命的孩子,出生时母亲便难产而死,跟随父亲常大壮生活在一起,算是吃百家奶长大的。父亲是个猎户,擅长搏杀野兽,从不空手而归。

    小时候父亲打猎,常笙便被寄养在隔壁李婶家里。李婶是个热心肠,对常笙十分的好。常笙时常认为,大概妈妈也就这个样子吧。

    李婶只有一个女儿,取名李仙儿,比常笙早出生一天,所以常笙在婴儿时期,经常能混饱肚子。

    常笙五岁时,村子里来了一个摸骨相士,满头白发,白衣胜雪。自称可断人生死,洞察过去,推演未来。相士说,常笙不属于人间,他看到常笙的所有未来,自十五岁之后,都是一片漆黑,只有一条未来里,常笙背负众生,与不知名的生物而战,满身鲜血。所以不出意外,常笙将于十五岁死去。

    常大壮大怒:“哪里来的江湖骗子,诅咒我儿,对一个五岁的孩子尚且如此歹毒,想来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速速离开村子,不然你的下场不会比山中的狼豺虎豹更好。”而后弯弓搭箭。

    摸骨相士淡然一笑,并不理睬,反而对着五岁的常笙道:“如果你能走上唯一的生路,我会在遥远的未来等你,与你并肩作战。”

    常笙自然不懂他说的什么,只知自顾自地吮吸着自己的手指。然后李仙儿兴冲冲地跑过来,告诉常笙,“我发现了了不得的东西,你一定会喜欢。”而后便拉着常笙跑开了。

    摸骨相士看着常笙的背影:“希望我们还会再见。”然后离开了村子,消失在了小路的尽头。

    常笙七岁时,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老头儿,仙风道骨。老头儿只说一句话:“我来看看你,你要快点长大才行。”常笙问,“你是谁?”老头笑着说,“你可以叫我庄生。”

    八岁时,村长带来了消息,说龙虎山突然广收门徒,凡是未成年的孩子,都能参加测试。如果通过,就能成为龙虎山的门徒,参悟无上奥妙,寻求长生的道路。

    龙虎山上,相传有仙人居住,不食人间烟火,与天地同寿,永生不灭。村子里的人家,家家都挂着张天师的画像,平日里香火供奉,祈求福泽。如今看来,传言一切都是真的。

    常笙的父亲常大壮又想起了曾经摸骨相士的话语,虽然不愿意相信,但担忧的种子在常笙五岁时就已经种下,由不得他不信。

    当晚,常笙的父亲将白天捕获的野味烹制了一桌子,看的常笙口水直流。

    晚餐也邀请了隔壁李婶全家,多年来承蒙照顾,就连常笙身上的衣服,都是请李婶缝制的。

    席间,常大壮开口,“李哥李嫂,当年那个相士说的东西你们还记得吧,虽然常笙现在看着也很健康,但我难免有些担心。既然龙虎山收徒,我怕让常笙去一趟,如果有幸能被选上,凭借仙人手段,如果真的有什么不测,想必也不会不管。”

    老李闻言,“游方术士都不过是危言耸听,当不得真,依我之见,常笙身体健康,甚至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更精神,绝对是长命百岁的存在。再者,一入龙虎山,不知你我有生之年,他还能不能回来。我等凡人,又没有进入龙虎山的门路想再见常笙一面都不容易。你现在当然没有问题,等你老了,孤苦伶仃,届时如何是好。”

    李婶长叹了一口气,“仙儿他爹说的也有道理,但我们做父母的,都希望孩子们能健康成长,相士的话宁可信其有,不敢信其无。依我看,还是去龙虎山更放心一些。娃儿能不能选上还不一定呢。”

    龙虎山之行便在谈论间被敲定了下来。

    第二天天一亮,常笙便在父亲的带领下,先去祭拜了母亲,而后父子俩牵出老马,套好马车,向着龙虎山方向而去。临行前,李仙儿哭成了泪人,祈求常笙不要走,然后便被老李关在了屋子里。

    龙虎山并不算远,但也不算近。如果不停地赶路,也需要两天两夜的时间。好在常大壮准备好了干粮肉干,倒也不用停车烧饭。

    两人马不停蹄一路疾驰,常大壮心事重重。常笙趴在车窗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外面,他并不懂自己要去干什么。

    太阳落山,夜幕即将降临,常大壮终于在一个位置,猛拽缰绳,把马车赶进了一条不知名的小路里。不多时,一片郁郁葱葱地森林便出现在了常笙地面前。

    “吁!!!”常大壮将马车停了下来,“我们今日在此休息一晚,明日再赶路。”

    常大壮解开了老马身上地套索,看着茂盛的青草,老马兴奋地长嘶一声,便忙着开始啃食,这一路,老马也累得够呛。

    常大壮把车椽搭在一个坚固的树杈上,让马车的车厢尽量水平。然后掏出一个袋子,认真地把一些粉末洒在了周围。

    常笙十分好奇,“父亲,你在做什么?”

    常大壮回复道:“这些粉末是老虎和狮子的粪便研磨而成。在丛林里,野兽出没,强大的猛兽都有自己的领地,领地便是靠气味划分的。我把它撒在这里,寻常野兽是不敢靠近的,我们才能睡个好觉养足精神。”

    丛林的夜晚,总是寒冷。常大壮在马车旁生了一堆火,父子俩围着火堆,烤起火来。

    常大壮看着跳动的焰火,糙汉子的脸上居然出现了奇怪的温柔,“常笙,这条去龙虎山的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啊?”常笙有点奇怪。

    “你父亲我当年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我十年前追猎一只豹子,就到过这里。”常大壮眼中的温柔更甚,“我在这里,遇到了你的母亲,然后才有了你。”

    自常笙记事起,父亲就闷闷不乐,想来应该是和母亲的去世有关。常笙不止一次向父亲问过母亲的事,常大壮总是回复说了你也不懂。却在今天主动聊了起来。

    “你母亲名叫江雪,那可是个独一无二的大美人,你父亲我也算见多识广,但像你母亲这样的女人,我从未见过,她就像仙女下凡一样。”常大壮痴痴地笑着。“有时也觉得不真实,我一个粗人居然有这样的福分。”

    “你母亲并未向我说过她的身份,她不说,我也不问。”常大壮继续说着,声音时高时低,像是在向常笙诉说,又像是说给自己听。“她一看就是大家闺秀,村子,哪怕是平安城,都出不了这样的人物。一定是仙女儿,你爹我遇到仙女儿了。”

    常大壮对着火堆又哭又笑,胡言乱语,像一个无助的孩子。

    常笙起身给了平日里威严的父亲一个大大的拥抱。常大壮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赶紧收起了情绪,对常笙说,“睡吧,不早了,明日还要赶路呢,”

    父子俩俩钻进了马车里,不久便传来了鼾声。睡梦中的常大壮憨憨地笑着,大抵是又在梦中见到了自己的仙女儿了吧,车外的老马也在火堆旁蜷身卧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