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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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先天圣光

    神秀取得了胜利,虽然身负剑伤,但是瑕不掩瑜,强大的实力与排名十分相配。理论上,他在最终的决赛前不可能再接受任何挑战,因为大家都该认知到他们和神秀之间的差距。

    剑圣在宣布结果之后便离开了擂台,神秀对着台下鞠了一躬,便准备离开了。

    他的忠实拥趸们集体狂欢起来,“神秀师兄无敌。”他们甚至期待常笙早日醒来,让出第一人的排位。

    有人不合时宜的出现了,“聒噪。”两个字直接盖住了江南四百八十寺僧众的欢呼,所有人的目光都向他聚集了过来。

    他戴着厚实的面具,身体显得格外瘦小,缓缓向擂台走去,然后站在神秀面前。“既然已经上来了,就不必再麻烦的下去了,神秀,我要挑战你。”

    众人哗然,神秀的神威还在眼前尚未消散,居然又有人不知死活。

    规则上神秀只能应战,还不如洒脱一些。神秀淡然开口,“含光,我接受你的挑战。”

    来人居然是排行榜排行第三的含光,圣光族的天才。

    围观的人沸腾了,尤其是江南四百八十寺的僧众最为活跃,他们高呼含光趁人之危,这不公平。

    剑圣裴旻出言制止,“规则上并没有限制一个人不能连续接受两场挑战。”

    观众席的佛主脸色铁青,佛宗第二道场的开辟,圣光族就是最大的阻碍,现在又趁着神秀大战力竭之时出手,简直罪大恶极。他转头看向圣光族的族长季芒,“季族长,这就是你圣光族的手段?”

    季芒针锋相对,“神秀大可以把含光诛杀在擂台上,我绝不阻止。”

    神秀率先动手,他方才在和霍心语的战斗中负了伤,身体状况多少有些糟糕,他不能拖得太久。

    没有试探性的攻击,抬手就是一掌推出,金刚伏魔掌,刚才击散九幽幻杀的强大杀招再次出现,含光身如鬼魅,出现在半空中,浑身光芒四散,耀眼不可直视,他同样出掌回应。

    “末日寒光。”含光轻动面具下的嘴唇,庞大的光束和掌印撞击在一起,掌印立刻便被打散。含光身形隐匿在光芒之中,在神秀周身不断的游走,速度快到看不清轨迹,两人在刹那间对轰了无数掌。

    这是宿命的对接,佛宗要在江南大肆传教,圣光族要抵御佛宗的蚕食,那这种大战就避免不了,前辈的战斗必将传承到下一代的身上。

    神秀在场中岿然不动,不动金刚印再次被施展开来,两人手掌间地对功攻产生的巨大轰鸣声响彻整座平安城。

    含光手中突然多出一把匕首,直接刺穿了不动金刚印,眼看就要把神秀格杀在当场。

    观众席的佛主陡然怒气横生,“龙鳞刺,季族长,你是非要置神秀于死地吗?”

    龙鳞刺,圣光族无双的利器,当年万族大战中不知刺穿多少敌人的胸膛,锋利无比。

    季芒冷哼一声,“神秀身上不也带着风火蒲团?”

    烽火蒲团,当年佛陀悟道时座下的东西,蕴含着佛陀的一丝神性,防御力强大的惊人。

    含光手中的龙鳞刺被一枚蒲团挡住,两大宝物撞在了一起,含光感觉自己的攻击仿佛打在了一团棉花上,所有的杀招都被化解。

    他抽身回来,再度在神秀身边飞速游走,寻找机会。

    神秀身体的状态变得愈发糟糕,他想要速战速决,“佛光曜日。”他要把这片空间再度锁定起来。

    含光的身体明显一顿,然后动弹不得。

    神秀伸出右手食指,“大力金刚指。”就要凌空点在含光的眉心上。

    含光身上的光芒变得越来越耀眼,他周身的佛光直接被逼退,他破掉了佛光曜日的禁锢,躲开了大力金刚指的必杀一击。

    含光,怀抱圣光而生,这耀眼的光芒,就是先天给他的馈赠,他称之为先天圣光,拥有强大的力量。神秀在创世之光中逐渐支撑不住,满身的佛光被击散,喷出一口血来,洒在雪白的僧衣上,凄惨无比。

    佛主终于看不下去了,他冷哼一声,“够了。”

    裴旻再次来到场地,阻止了含光的进一步攻击。

    他宣布,“含光,胜!”

    含光把光芒收回体内,瘦小的身躯,配上骇人的面具,宛如死神降临,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擂台。

    围观的人群自动让出一条通道,目送他离开。排行榜的排名也出现了变化,含光来到了第二,神秀被迫退到了第三的位置。

    神秀虽败犹荣,连战两大高手,展现出绝对的实力。他叹息了一声,也离开了场地。

    之后的战斗虽然不断,但和今天比起来,实在是太过暗淡,人们甚至提不起围观的兴趣。

    常笙在之前灵台上的小人就恢复了正常的吸纳,常笙体内的道经在几天后也终于开始运转,天地灵气抚平了他肉体的伤害,但是满布裂纹的天府灵台却没有丝毫变化。终于灵台重新吸收了足够的灵气,虽然距离饱和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但是也足以支撑常笙醒来。

    时隔幽冥地狱之行三年多的时间,常笙终于睁开了眼睛。

    自从常笙恢复呼吸以来,张天师和青莲就在这段时间寸步不离,现在醒来,自然是十分欣喜,他们七嘴八舌向常笙说了这三年多以来发生的全部事情。

    常笙叹息了一声,“没想到我居然昏迷了这么久,而我也因此错过了这么多精彩的事情。”

    张天师掏出一本经书给了长生,那是慧能和尚留给他的礼物,《金刚经》。

    而这时,距离最终的决赛只剩下不足一个月。

    常笙醒来的消息不胫而走,所有人都想见见这位排行第一的人物,但大都放弃了挑战的念头,他们见识了其他几人的手段,也相信天机阁的判断,这位仁兄,大概率是个杀神,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他们守在城主府外,等待常笙出来。

    常笙翻看了金刚经,确实是他需要的东西,但这东西要完全掌握,需要长时间的练习。

    他决定出去走走,见识一下年轻人的盛会,结识一下同龄的青年才俊。

    青莲悄悄地告诉他一个消息,有个叫霍心语的绝世美人也来到了这里,只要能在擂台上打败她,就能成为她的夫婿,所以建议常笙不妨挑战一下。

    常笙不过15岁的年纪,他觉得还不到考虑这件事的时候。但第一次跟各大天才结识,也需好好准备一番。

    他央求大师兄把他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又穿了一身崭新的帅气道袍,然后就跑出了城主府。留下青莲一脸错愕地留在原地,他以为常笙是去找媳妇儿去了,“这小师弟是想媳妇儿想疯了吧”。

    城主府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常笙出门就被阻拦了下来,钱代站在最前面,他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你是常笙吗?”

    常笙看着这个满身金甲的人满是奇怪,我是谁关他什么事。

    自从霍心语战败,钱代就把万圣甲穿在了身上,不让关心自己的人担心,也是一种长大。

    常笙回复,“正是在下,敢问阁下是?”

    人群沸腾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第一人,没想到居然还是个孩子。

    钱代内心大喜,“我叫钱代,中州钱家的独子,如果常兄不嫌弃,不妨到钱府小坐一下如何。”

    青莲把现在平安城的才俊提前已经给常笙讲述了一遍,钱代更是费了大量的口舌。别的不说,就钱家支持海外战场这一件事,就足以令人敬佩。所以钱代的邀请,是万万不能拒绝的。再者,常笙想要了解现在平安城的情况,这是最直接的方式。

    常笙更清楚,钱代有个实力强大的表姐,虽然他暂时没有成家的打算,但看美女这种事情,没有男人会拒绝。

    常笙回复到,“钱师兄客气了,恭敬不如从命。另外,您叫我常笙就好,毕竟钱兄年长,小弟哪里敢称兄啊。”

    所有的天才哪个不是眼高过顶,像常笙这种谦虚的人,那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钱代感觉倍儿有面子,想着找机会把三兄弟变成四兄弟才行。